2.強力推進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建設。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全面調查核算城鎮生活污水產生量、現有污水設施收集處理量、城鎮現有生活污水直排量,對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已經基本滿負荷或者處理能力不能滿足城鎮化發展需要的地方,2018年底前,根據實際情況,各縣(市)要規劃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或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必須達到或優于一級A排放標準。推進污水處理配套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系統改造;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要盡快實現管網全覆蓋;對新建城區,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要與城市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做到雨污分流。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要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并合理盈利。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加強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斷面超標的上游縣級以上污水處理廠建設尾水人工濕地,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水平。2018年焦作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5%以上、89%以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應按規定建設建筑中水設施;2019年焦作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7%以上和89.5%以上;2020年焦作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6%以上和90%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95%以上和85%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二)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排查整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障南水北調中線“一渠清水北送”,加強水源地環境管理,讓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3.做好全市縣級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上級要求,排查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情況、保護區邊界標志設立情況和保護區內存在的排污口、違法項目、違法網箱養殖等違法違規問題,開展保護區環境風險隱患綜合整治和保護區規范化建設。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地表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專項整治和規范化建設;2020年底前,健全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防止已整改問題死灰復燃。(市環境保護局、水利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局、國土資源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保障“一渠清水永續北送”。強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焦作段)水環境風險防控。實施水質實時動態檢測,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工程監管、污染聯防、應急處置等制度,確保輸水干渠水質安全;按規定設置南水北調總干渠(焦作段)兩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標識、標志,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標識標志設置工作。(市南水北調辦牽頭,市環境保護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參與,總干渠焦作段沿線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持續開展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焦作段)兩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工業企業、畜禽養殖等水污染風險源的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調整后保護區內水污染風險源排查工作,2020年完成保護區內環境問題的整治,切實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市環境保護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農業局、南水北調辦按職責推進實施,總干渠焦作段沿線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加強飲用水環境管理。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劃定并規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推進規范化建設。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縣級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來源預警、水質安全應急處理和水廠應急處理三位一體的飲用水水源地應急保障體系。單一水源供水的縣(市)要加快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市環境保護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衛生計生委按職責推進實施,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三)打好全域清潔河流攻堅戰。全面貫徹落實“河長制”,改善河流生態流量,逐步恢復水生態。
6.開展河道綜合整治。2018年,開展水域岸線管理范圍內的垃圾(秸稈)、入河直排口、餐飲、網箱養殖、河道采砂、碼頭、旱廁和堤身岸坡灘地農作物施肥種植等排查整治;優先完成對全市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上游5000米、下游500米及河道兩側500米左右范圍問題的排查整治,并納入“一河一策”長效管護機制。2019年基本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溝渠)整治。2020年全面完成整治任務。(市水利局牽頭,焦作黃河河務局、環境保護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7.改善河流生態流量。完善水資源配置體系,建設水系重大連通工程,充分利用水資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補充河流生態流量。做好閘壩聯合調度,對全市閘壩聯合調度實施統一管理,根據水環境質量改善需求科學確定生態流量。要采取生態補水等綜合措施,確保河流水質穩定達標。2018年底前,初步建立海河流域重點河流生態流量改善機制;2019年底前,全面建立黃河、海河流域主要河流生態流量調度機制;2020年,建立生態流量改善長效機制。(市水利局牽頭,市環境保護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焦作黃河河務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8.推進水污染綜合整治及水生態保護修復。加強河湖水污染綜合整治及水生態保護、修復等。針對沁河(武陟渠首斷面),相關縣(市)要制定實施河流水質提升專項方案,確保到2019年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針對蟒河、共產主義渠、大沙河等污染較重河流(水體),相關縣(市)要制定實施整治方案,確保到2019年蟒河溫縣汜水灘、共產主義渠獲嘉東碑村、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Ⅴ類,到2020年蟒河溫縣汜水灘斷面水質達到或好于Ⅳ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林業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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