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建立污染天氣信息管理平臺。2019年底前,完成市級污染天氣信息管理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管理與可視化平臺建設,實現污染天氣可視化管理,建立與空氣質量、污染物排放量、用電量數據實時對接、共享和應用機制。2020年底前,完成與道路卡口遙感監測、工地監測監控、企業運輸監控、渣土車定位等數據的實時對接,逐步建成集空氣質量監測、預警、評估和指揮調度為一體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平臺。(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氣象局、國網焦作供電公司參與)
44.開展大氣污染源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編制工作。進一步完善、細化、修訂、更新大氣污染源清單,在此基礎上,按行業、地域進一步細化管控措施,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不同時段、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不同排放水平的工業企業、施工工地、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等,建立本地“一企一檔”的大氣污染源活動水平數據庫,實現一張清單管到底。(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參與)
45.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強化全市統一應急聯動,完善空氣質量預警業務化工作流程、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機制和空氣質量預報準確率評價方法體系。細化應急減排措施,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20%、30%;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確保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對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建材等涉及大宗原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完成廠區安裝視頻監控和門禁系統,實施重污染天氣期間公路錯峰運輸。(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
46.開展重污染天氣預案評估工作。結合清單的不確定性,每一次重污染天氣過程結束后,對本級政府的預警發布情況、預案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環境效益等進行校驗和總結評估。2019年底前,完成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評估平臺建設,實現重污染應急減排前評估和執行效果的后評估。(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47.科學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嚴格落實國家、省錯峰生產相關要求,對鋼鐵、鑄造、建材、有色、化工等行業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管理,列入河南省綠色環保引領企業名單的企業豁免采暖期錯峰生產。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環境保護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48.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制定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制定具體的污染防治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秋冬季大氣環境質量。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六)打好環境監控及管理攻堅戰。提升監測監控能力,完善聯防聯控機制,實施科學管控、精準管控、精細管控,為打好藍天保衛戰各大戰役提供保障。
49.提升環境質量監測能力
(1)建立覆蓋全面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在現有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基礎上,加強縣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2019年底前,全市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2020年底前,以3—5個村的覆蓋范圍為單位,完成新增500—600個小型或微型村級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基本實現全市村莊全覆蓋。加強降塵量監測,在全市各縣(市)區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提高揚塵污染防治監測能力。組織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利用各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科學分析評價區域內空氣質量狀況,為針對性制定環境空氣改善方案提供基礎依據。(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2)深化大氣污染綜合觀測能力建設。2018年,建成1個氣溶膠激光雷達觀測站,與全省氣溶膠激光雷達實現聯網共享;2019年,依托國家顆粒物及光化學組份綜合觀測網,新增光化學組分移動觀測車1輛;2020年,初步形成全市大氣污染遙感、氣溶膠激光雷達、組份觀測監測網絡,開發數據分析平臺,將大氣科研成果與污染成因解析業務化應用相結合,不斷提高觀測數據挖掘研究能力,為研究區域大氣污染成因、演變及溯源提供基礎數據,為污染控制及治理提供科學導向。(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氣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0.強化污染源監控能力建設
(1)完善重點涉氣工業企業全覆蓋的監控體系。繼續擴大重點污染源監控范圍,全市10噸以上天然氣鍋爐全部完成氮氧化物自動監控基站建設聯網;達到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要求標準的熱風爐以及工業窯爐全部完成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天然氣為燃料的可不安裝二氧化硫)自動監控基站建設聯網。對全市應急管控企業名單和錯峰生產企業名單范圍內涉氣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篩選達到自動監控設施建設要求標準,但未安裝自動監控設施的排污單位,全部完成自動監控基站建設聯網,在全市基本實現污染源的全面監控。健全焦作市工業企業監控制度,切實發揮自動監控在環境管理中“千里眼”的作用,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對一個月內傳輸有效率達不到90%的排污單位,按不正常運行監控設施依法嚴肅查處。對使用煙囪或排氣筒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完成采樣平臺建設和規范化整治。2019年對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氣企業進行全面篩查,2019年9月底前,滿足建設標準(含無組織排放治理后,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的工業企業)的排污單位全部完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2020年9月底前,實現對全市滿足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標準的涉氣企業自動監控全覆蓋。(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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