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構建VOCs排放監控體系。2018年底前,開展全市VOCs排放企業排查,建立VOCs排放企業清單,將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發布,安裝VOCs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實現石化、現代煤化工等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相關無組織排放數據與環境保護監管部門共享。2018年底前,在風神輪胎、好友輪胎試點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2019年底前,按省規定要求完成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2020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中全部企業完成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工業企業VOCs排放監控全覆蓋。(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3)完善施工工地空氣質量監控平臺建設。全市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長度200米以上的市政、國省干線公路,中標價1000萬元以上且長度1公里以上的河道治理等線性工程和中型規模以上水利樞紐工程重點揚塵防控點安裝揚塵在線監測監控設備并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2018年12月底前,按照規定完成建設工地在線監控監測設施安裝,建立監測數據質量管控機制,科學設定顆粒物濃度預警閾值,嚴格落實揚塵管控 “黑名單、一票停工”等管理制度,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管控;2019年6月底前,建立各類施工工地監控監測信息的交互共享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國土資源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1.強化監測監控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社會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手工比對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各地不當干預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或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2.提高污染動態溯源能力。匯聚跨部門科研資源,組織優秀科研團隊,開展大氣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積累及天氣過程雙向反饋機制、重點行業與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等科技攻堅。緊密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需求,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開展炭素、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排放源頭控制等技術研究。常態化開展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提高污染動態溯源能力,評估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實施效果,為重污染天氣過程預測預警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市環境保護局牽頭)
53.實施月度生態補償制度。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在規范操作、優化程序的基礎上,堅持對各縣(市)區按月實行資金獎補和支償,以經濟手段倒逼各地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化治理措施、改善環境質量。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成果運用,及時將各縣(市)區每月環境空氣質量獎補及支償情況通報市紀委監察、組織部門。(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54.實施綠色環境保護調度制度。積極推行綠色環保調度制度,鼓勵全市工業企業申報創建河南省綠色環保引領企業,強化環保、經濟政策激勵,引導企業降低生產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綠色轉型升級,形成推動工業企業綠色發展的長效機制。(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政府金融辦、人行焦作市中心分行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5.實施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按照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時限要求,完成相關行業企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做到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6.實施環境信用評價制度。研究制定全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構建涵蓋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環境管理、社會監督等內容的指標評價體系,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級。堅持“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對重點監控企業、產能嚴重過剩企業以及可能對生態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企業,實行環境信用評價分級管理,倒逼企業加快污染治理,同時在重污染天氣以及采暖期等特殊管控時期實行嚴格管控。(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工商局、質監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城管局、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57.實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注重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環境問題,按照“少污染少付費、多污染多付費”的原則,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和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等配套制度,并與主要污染物總量預算管理、排污許可證管理、環評審批和竣工驗收等有機結合起來,努力在促進污染減排、轉變發展方式、改善環境質量方面取得更大實效。(市環境保護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參與)
三、全面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扎實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強化河長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重點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全域清潔河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四個標志性攻堅戰,統籌推進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通過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水平,提高污水收集、處理率,治理黑臭水體,并建立長效機制。
1.全力推進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按照“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保質”的要求,系統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2018年底,焦作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黑臭現象;進一步拉網式排查建成區黑臭水體,建立臺帳;首批實施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完成與水質改善直接相關的主體工程;其余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部開工整治。2019年,焦作市建成區基本完成黑臭水體(含新排查的)整治工作;實施百城建設提質工程的縣(市)基本消除黑臭現象;其余縣城基本完成建成區黑臭水體截污納管、排污口整治任務。2020年底,焦作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實現長治久清;其余縣(市)基本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局、水利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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