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化、市場化已經成為城市水業改革與發展的主要方向。繼國家有關部門相繼頒布了《關于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市政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以來,各地相繼投入了城市水業產業化、市場化改革的探索與實踐,"產業化"、"市場化"成為城市水業改革中涉及和討論最多的概念。但是各地政府在實際的改革推進過程中,對于產業化和市場化的具體概念、內涵、手段以及相互關系不能清晰的區分與把握,普遍了混淆產業化與市場化的內涵。對于產業化和市場化概念及其關系的誤解和偏離,不利于把握城市水業發展的正確方向、選擇有效的改革方式與途徑,最終可能會偏離城市水業改革的目標。
1 產業化、市場化內涵
對政府而言,城市水業改革與發展的核心目標是要提高效率和效益,即通過提高行業運行效率,確保公眾利益、社會效益。而產業化和市場化都是實現目標的中間手段。
所謂產業化,又稱工業化,是指形成一個產業的過程,其核心內涵是生產的連續性、產品的標準化、生產過程的集成化。對城市水業而言,其產業化改革就是要建立清晰的資產權屬結構、需要建立相對健全的產業鏈、需要有高層次的產業主體和產業結構、各產業鏈環節間需要合理的投資收益保障,并以明確的價值核算來串聯。
市場化就是利用市場機制代替原有的政府計劃和行政干預來調節、分配行業資源(包括資本、人才、市場等在內的廣義資源)。市場化以提高行業運行效率為目標,以競爭為手段,以價格機制為基礎,需要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競爭機制和政府監管機制。雖然國際上對于城市水業改革存在是否必須私有化的爭議,但是都一致認同提高效率的目標。市場化就是要利用市場機制,建立符合城市水業特征的有限而有效的競爭機制,降低行業運行成本,提高運行效率。
城市水業的產業化和市場化發展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關聯的。產業化是市場化的基礎,市場化必須建立在良好的產業現狀基礎之上;而良好的市場機制又能引導和促進產業化良性、高效地發展。產業化是市場化的基礎,沒有良好的產業基礎,市場機制就無從談起。以產業主體為例,如果沒有成熟、優秀的企業主體就無法形成有效的競爭,即使存在競爭也會產生相互壓價等低水平、低效率的惡性競爭。如果沒有良好的產業化基礎就進行市場化,那么政府無從監管,企業經營風險激增,最終會損害公眾利益和社會利益。另一方面,產業化的核心是改變了原來的投資、建設和運營體系,但如果不能引入市場化的機制和手段,產業化不能從根本上保障行業的高效率運行。所以我國城市水業改革要創建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產業化改革體系。
2 我國城市水業產業發展現狀與問題
要想合理地部署我國城市水業產業化、市場化的改革發展進程,首先必須對我國城市水業的產業發展現狀進行客觀且全面的分析與評價。
目前我國城市水業的產業化現狀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是水業產業結構問題。我國城市水業整體分散,城市局部形成壟斷。1000多家傳統運營企業(或事業單位)分布于600多個城市,基本是市域范圍內的封閉經營。產業分散、信息封閉、相對壟斷、各自為政,最大的企業市場份額不足3%。因此水業產業發育受到雙重束縛,既有壟斷而產生的低效,更有規模不足的制約。在目前進行市場化的改革中,產業發育的規模制約,比壟斷的制約更大。因為,對于城市水業這種資本高沉淀性的行業,只有形成一定的企業規模和品牌,才能夠在人才、金融、采購、服務、成本控制和信息等領域進行優化,形成良性的市場化競爭。
二是競爭主體問題。城市水業具有經營形式的自然壟斷性、投資的低回報性、經營合同的長期性、政策的高風險性、經營回報的高穩定性、資本的高沉淀性等特征。這些特征決定了與之相適合的企業主體需要具有從業的長期性,具有穩定的、低成本、大容量的金融通道,具有一定的產業規模和服務品牌。但是受地域經濟及其他條件的制約,我國城市水業恰恰缺乏這樣的企業主體。城市水業產業鏈的投資、運營等核心環節,現有的競爭主體都不夠強大,市場份額小,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弱,沒有形成自己良好的品牌和聲譽。因此在市場競爭中仍然存在很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無法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
三是產業鏈各環節總體發育不良。城市水業產業鏈所涉及的投資、建設、管理、技術設備、服務等方面存在不同的發育差距:投資環節未激活,投資主體多元化改革仍處于摸索階段;運營環節低效和零散;配套環節的數萬家設備、技術企業則混亂而無序;服務環節未得到重視和發展。
四是水業資產界定模糊。水業投資在政府公益性和市場收益性之間徘徊,對于水業資產究竟是公益性資產還是收益性資產,或水業資產中哪部分是公益性資產、哪部分是收益性資產沒有得到明確的區分。資產結構的模糊又導致投資結構的模糊。
可見,我國城市水業的產業發展水平總體上還不能適應城市水業市場化的需求。只有當我國城市水業產業化解決了諸方面的問題,才能建立相對完善的市場化運作體系,在此之前只能選擇性地進行市場化嘗試。當然制約市場化發展的除產業化基礎外,還有政府角色轉變、公眾參與機制,以及投融資體制等方面的因素,本文不做詳述。
3 市場化手段必須與產業背景相適應
以BOT(建設-運行-移交)為代表的項目融資方式,是國際通行的市場化的項目運作模式之一,在許多經濟轉型國家中達到廣泛應用,近年來在我國更是如火如荼。在實際運作過程中,許多人將BOT視為產業化操作手段,事實上BOT是一種市場化手段。BOT模式之所以在我國流行,與我國城市水業產業化發展水平極其相關。我國大部分城市的水業產業基礎差,產權關系模糊,產業發展和公眾支付能力無法支撐或很難支撐產業鏈各個環節的整體市場化,只能將單一水廠項目(新建或已建)從水業系統予以割裂,因為單一水廠項目比較容易明確產權和收益,進行市場化運作。但是,另一方面,水廠單元與城市水系統的人為割裂,使市場機制無法面向最終消費者,產生?quot;固定回報"的質疑隱患,更使其成為以后實現水系統整體市場化運做的障礙。
城市水業的整體產權轉讓是更為深入的市場化模式,也是更加適應城市水業產業特征的模式,但是,產權整體轉讓模式的采用更需以產業化程度為基礎。目前,我國城市水業采用整體股權出讓的成功案例基本都發生于產業基礎較好、產權關系明確的地區。2002年,國際集團威立雅收購了上海浦東自來水公司50%的產權,是連同管網和服務在內的整體收購,項目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浦東屬城市新區,沒有歷史遺留的問題,產權和業務的界定均較清楚,容易實行市場化操作。2002年重慶江北自來水公司向中法水務出讓60%股權的整體產權交易能夠順利實施,有一個同樣的主因,江北自來水公司地處新區,產權界定清楚。2003年深圳水務集團股權的出讓之所以成功,也是由于深圳是新建特區,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基礎,相對于其他城市其市場化機制較健全,所以能進行水業整體的市場化。
4 結語
城市水業的市場化推進必須是個漸進過程,要根據各地的產業化發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形式逐步進行。在推進市場化的同時,政府需充分認識促進產業化發展的重要性,產業化是實現市場化的基礎和保障。英國在實現民營化、私有化之前,花費了16年時間,通過產業整合,進行了深入而細致的產業化準備。城市政府可以結合目前中央提出的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要求,通過傳統水業企業的產權改革、城市水業的資產結構調整、投資結構調整,實現水業的產業整合、產業主體的扶持,奠定水業的產業化基礎,從而為城市水業市場化運做提供條件。
編輯:武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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