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審批。2017年4月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已完成環評報告登記備案,2017年12月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地質報告報國土資源部。
(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2017年底,同煤集團金莊煤礦鍋爐脫硫除塵改造工程、新建雨水收集池土建工程、風井場地的全封閉儲煤棚工程已全部建成。
(三)產能置換。2016年10月,同煤集團金莊煤礦取得《國家能源局關于山西礦區大同煤礦金莊(馬道頭)煤礦產能置換方案的復函》。截至2017年底,同煤集團關閉同家梁、北杏莊、宏達、東周窯、金海、雁崖6座礦井,共退出產能745萬噸/年。
八、焦煤集團西山晉興能源有限公司斜溝礦井、華電煤業集團錦興能源公司肖家洼礦井達不到環保驗收條件,均已投產運行。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推進整改。
(一)西山晉興能源有限公司斜溝礦井:2017年底,山西焦煤集團西山晉興能源有限公司斜溝礦井項目的環保設施已全部建成投運,編制驗收調查報告,項目已取得排污許可證,已按相關規定完成自主驗收并進行了公示,固廢、噪聲污染防治設施驗收已通過國家生態環境部評估中心專家技術審查,正在按程序推進。高家峁、馬家灣村、白家塔村的搬遷工作已完成95%,剩余部分正在推進。
(二)錦興能源公司肖家洼礦井:2018年7月15日,生態環境部以環驗〔2018〕4號文通過了山西錦興能源有限公司肖家洼礦噪聲、固廢驗收。2018年8月,企業完成了水、氣自主驗收,環保驗收全部完成。
九、2015年以來,環境保護部組織對山西省多個地市開展督查,發現大量環境問題,先后對4個設區市和1個縣級市進行公開約談。但有關地市和部門依然重視不夠,整改得過且過、敷衍了事,以轉發文件落實部署、以制訂方案代替整改。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呂梁市整改情況:制定“呂梁市生態環保重點任務清單”,將環保部約談整改問題作為清單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縣市區進行落實。截至2017年底,2015年環保部約談要求整改的960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2016年環保部約談中提出17個問題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印發《關于印發呂梁市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落實各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的通知》,并與各縣簽訂網格化監管責任狀,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對各縣(市、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進行了考評。
(二)臨汾市整改情況:對環保部約談和綜合督查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目前120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175個,其余29個正在積極推進,整改完成率達97.59%。將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環保部綜合督查和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列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進一步推進整改工作的全面完成。2017年12月,環保部解除對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
(三)長治市整改情況:先后召開市委常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環保工作例會、重點工作推進會100余次推進整改落實,印發《長治市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方案》,開展了“鐵腕斬污”、環保大檢查等專項行動,先后排查企業5000余家(次),行政處罰6000萬余元,查封扣押企業110家,限產停產企業32家,對27家企業移送公安機關,對30人予以行政拘留。2017年,對環保部約談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涉及到的12家企業全部完成了整改。
(四)陽泉市整改情況:環保部約談后,陽泉市迅速部署,先后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環境保護問題整改工作領導組會議,成立了以市委書記、市長為組長的環保問題整改工作領導組,出臺《陽泉市環保問題整改實施方案》,明確以整改落實環保部約談提出的15個問題為重點,全力打好七大環保攻堅戰役。截至目前,環保部提出的15個問題,其中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的11個問題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4個需長期堅持整改的問題穩步推進。
(五)運城河津市整改情況:環保部約談河津市反饋的5個問題,現已全部完成整改。華鑫源鋼鐵滲坑排放問題、中鋁山西鋁業公司赤泥壩周邊五處含堿物料污染問題、黃河濕地餐飲業污染問題、中鋁山西鋁業公司廠區雨污不分問題已完成整改,潤升豆業徹底取締關停。
十、2016年5月,環境保護部對臨汾市開展綜合督查,指出臨汾市存在焦化、鋼鐵等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管理和升級改造滯后、城鄉結合部小企業污染突出、燃煤污染管控不力等問題,并要求加快整改。臨汾市雖然制訂了較為詳細的整改方案,但推進落實不力,整改效果有限,部分環境問題甚至進一步加劇。2016年冬季采暖期,臨汾市環境質量急劇惡化,空氣質量各項指標全省墊底,甚至出現了二氧化硫濃度高達1803微克/立方米的嚴重污染問題,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
(一)推行“八個治污”。鐵腕治污:組建了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和交警支隊環境監察大隊,對環境違法案件及時立案查處,加大打擊力度。科學治污:臨汾市政府與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啟動6項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系列工作,推動治理環境污染更加有針對性、科學性。精準治污:啟動大數據監管平臺建設,環境監管逐步實現精準化、網格化、信息化、科學化。依法治污:出臺《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臨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規定》,為整治燃煤污染和管控二氧化硫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產業治污: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削減排污總量。嚴格落實鋼鐵煤炭去產能,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嚴格總量置換,全年共完成壓減煤炭759萬噸,實現了煤炭消費總量增速低于GDP增速。綜合治污:積極探索“政府統領、企業施治、部門分工、公眾參與、媒體監督”的環境保護綜合治理機制,農村、學校、醫院、三產、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全部參與,合力推動污染防治工作。聯動治污:構建聯動平臺,建立考核制度,加大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的環保權重,增強各縣市區、各部門抓環保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完善“大環保”工作格局。全民治污:動員全市人民監督污染環境行為,推行環保隨手拍,組織開展環保主題教育活動,全市上下“共防、共治、共享”氛圍日益濃厚。
(二)實施“八大工程”。燃煤鍋爐整治、“散亂污”企業整治、建筑工地整治、餐飲油煙治理等已全面完成。目前,全市納入深度治理的428家工業企業中,288家已完成治理,其余未完成治理的140家已全部實施停產整治;604個“散亂污”企業已全部完成取締、關停、調產;4403臺燃煤鍋爐整治任務已全部完成;2017年計劃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一城三區”15.2萬戶2816萬平米任務,實際完成15.71萬戶2819.9萬平米;159家施工工地全部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完成整治任務;餐飲行業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工作已完成;啟動影響環境質量的28個城中村的棚戶區改造;組織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環境衛生百日綜合整治、主要交通干線貨運站場及工業園區道路揚塵污染專項整治等行動,揚塵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清理積存垃圾,撤除市區露天垃圾站點,規范設置7處建筑垃圾處理場。臨汾市“八大工程”治污任務已基本完成。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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