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 飲用水源地及其水質狀況
2015年洛陽市洛南、張莊、李樓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水質標準,水質達標率為100%,水質狀況良好。
2.7 流域污染源概況
2.7.1 工業污染源排放及分布
2015年洛陽市工業廢水排放量為7382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24.0%,比2014年增加7.78%,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9053噸,占全市排放總量的13.8%,比2014年減少3.86%,工業氨氮排放量547噸,占全市排放總量的8.0%,比2014年減少3.7%。與“十一五”末相比,工業廢水排放量降低8.1%,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增加55.8%,工業氨氮排放量增加15.9%。
2015年,按洛陽市行政區域劃分,工業廢水排放量居前三位的是欒川縣、偃師市和孟津縣,分別占全市工業廢水排放量的17.0%、15.0%和12.4%。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居前三位的是孟津縣、偃師市和洛龍區,分別占全市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15.1%、11.7%和11.7%。氨氮排放量居前三位的是欒川縣、孟津縣和偃師市,分別占全市工業氨氮排放量的17.8%、15.1%和11.6%。總氮排放量居前三位的是欒川縣、孟津縣和偃師市,分別占全市工業總氮排放量的16.4%、13.3%和12.6%。總磷排放量居前三位是澗西區、孟津縣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占全市工業總磷排放量的59.1%、17.2%和15.4%。
2015年,洛陽市工業廢水排放量以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最大,占全市工業廢水排放量的22.4%,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次之,分別占全市的18.0%和12.1%。以上三個行業的工業廢水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52.5%。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以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最大,占全市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的16.0%,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次之,分別占全市的15.1%和12.9%。上述三個行業的工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的44.0%。工業氨氮排放量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最大,占全市工業氨氮排放量的21.1%,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次之,分別占全市的20.1%和18.2%。三行業工業氨氮排放量占全市的排放量的59.4%。
2.7.2 生活污染源
2015年,洛陽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為23308萬噸,比2014年增加3.43%;生活污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6555噸,比2014年增加0.61%;氨氮排放量為4065噸,比2014年減少4.04%;三項排放量分別占全市排放總量的75.9%、25.2%、59.6%。生活污水是洛陽市廢水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2.7.3 城鎮集中污水處理廠
目前,洛陽市共有17家城鎮污水處理廠。從有關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數據可以看出,城鎮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氨氮均能穩定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的要求,但有部分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工藝較為落后,總磷、總氮不能穩定達標排放。
3.提升水質的必要性
3.1 穩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和提升優良水體占比,是確保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的必然選擇
洛陽市境內伊河、洛河、伊洛河以及澗河等均為黃河的重要支流,河流水質的穩定達標不僅是洛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標,更是保障下游黃河飲用水水質安全的需要。努力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快推進洛陽市和縣城規劃區內河道的綜合治理,大力推動流域環境管理嚴格執法,倒逼流域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加快流域環保基礎設施的提升和完善,推進流域劣V類水質消除,能夠促進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穩步改善。同時,加強黃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伊河、洛河等水質較好水體的環境保護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能夠有效降低下游黃河飲用水源水質環境風險,確保下游黃河花園口等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源的水質安全。
3.2 全面落實國家及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快水質良好水體的生態恢復,是強化水資源保護的迫切需要
“十三五”期間,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河南省碧水行動計劃》以及“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堅戰(1+2+9)總體方案”等文件,對水環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水體達標提出了明確時限。“十三五”時期也是洛陽市工業化和城鎮化持續推進的重要階段,污染物排放新增壓力仍然較大,伊河、洛河、澗河以及伊洛河等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仍十分艱巨,迫切需要加大力度推進水污染防治項目的實施,加快流域水質良好水體生態恢復,強化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全面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障流域水環境安全。
3.3 恢復水生態系統功能,提高水環境承載能力,是提升旅游名城品牌的需要
改善流域現有的水環境質量、保證河流水質達標,是維持河流生態系統、恢復水生態功能、提高水體自凈能力的前提條件,有利于充分利用河流水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提高水生態環境容量。水生態環境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和著名旅游城市,洛陽市必須推進城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全面實施流域水生態修復和建設,提高流域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環境質量的改善,促進生態環境質量的整體提升,著力打造綠色空間、發展綠色產業、倡導綠色生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讓洛陽市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美好,進一步提升洛陽市旅游名城的品牌效應,為洛陽市打造健康生態旅游名城提供環境支撐。
3.4 落實水環境綜合治理機制,是推動水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的需要
加強流域水污染防治,落實水環境綜合治理機制,是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通過明確水污染防治目標,將主要任務措施和重點工程項目逐一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加快污染減排與水質改善,加快推進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構建治水長效監管體制和運營維護機制,能夠促進流域水污染防治綜合管理機制完善,推動“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導向的水環境管理戰略轉型,為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4.治水成效與問題識別
4.1 治水成效
“十二五”期間,洛陽市印發了《洛陽市流域地表水體凈化綜合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洛政〔2011〕13號)、《2011年洛陽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洛政〔2011〕52號)、《關于加快推進伊河陸渾水庫至龍門段地表水體環境治理的通知》(洛政辦〔2011〕110號)和《2012年洛陽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洛政〔2012〕25號),進行了重點流域、涉水行業等綜合整治。開展了沿河污染源治理、堆浸項目、選礦項目和尾礦庫項目等整治。通過整治行動,轄區內地表水2011—2015年市控以上斷面好于III類水質比例均為85.7%。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