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加快編制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十三五”規劃,各縣(市、區)配套制定實施計劃;全市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脫氮等改造和升級,2017年底前,完成安裝總磷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達到實際處理運行負荷和處理效率要求;2020年底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納入全省“9+3”重點湖庫等敏感地方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鎮,其新建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全市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縣城及以上、鄉鎮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80%左右。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加強統籌規劃,加快《城鎮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重點對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以及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實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強化改造,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進度。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鎮新區建設均實施雨污分流。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組織開展全市污泥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專項調研,排查非法污泥堆放點,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并列出清單;組織各地制定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達標改造方案和項目實施計劃。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建成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力爭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3)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規范畜禽養殖管理。組織指導各地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于2017年6月底前列出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清單;在2018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加強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組織排查并列出需治理(完善)的規模化養殖場名單,納入農業、環境保護部門專項工作方案。督促現有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貯存、處理、利用設施。因地制宜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
加強散養密集區環境整治。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列出養殖密集且對水體水質造成污染的區域名單;在散養密集區,加快農村戶用沼氣池建設,實施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等環境整治。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制定,并加快實施;實施《四川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總體方案》和《四川省到2020年農藥減量控害行動方案》;到2020年,農業面源污染加劇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實現“一控兩減三基本”。
7.1.2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1)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建立和完善飲用水安全狀況評估、公布制度;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水質監測和評估,對供水廠出水進行檢測,對用戶水龍頭水質進行劃區域抽樣檢測。自2016年起按規定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自2018年起向社會公開。
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劃定、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規范化建設;加強分級監管,督促清理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排污口和設施;開展城鎮、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年度評估工作,實施水質月報制度(農村飲用水源實施半年報)。
加強備用水源建設。編制和制定備用水源建設規劃和計劃,加大實施力度,2020年底前,南充市主城區和縣級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備用應急水源建設。切實加強備用水源保護。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組織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加強礦山開采區防滲治理。2017年底前,對礦山開采區防滲狀況和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2020年底前,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礦山開采區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對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責令責任單位回填。
加強工業區域防滲處理。對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等區域開展排查,指導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重點加強加油站的管理,新建加油站未按照設計規范要求進行建設的不予辦理經營許可,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
加強城市區域防滲處理。2017年底前,重點對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開展排查,2020年底前,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按輕重緩急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對防滲處理不達標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存量生活垃圾進行治理。
(2)深化重點流域污染防治
組織編制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貫徹落實《四川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并按照國、省部署,組織編制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水污染防治規劃;研究建立嘉陵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按照國家劃分的流域重點控制單元,實行精細化、差別化管理;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重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對重點湖庫和出現輕度富營養化的湖庫實施總氮、總磷控制。到2020年,保持嘉陵江(南充段)水質穩定在優良范圍。
加強良好水體保護。對水質優良的納入省級“9+3”的重點湖庫升中水庫,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評估,編制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積極探索開展重點流域水生態補償,促進保持水質穩定。
(3)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組織開展城市建成區的水體排查,于2016年3月底前將排查出的黑臭水體名稱、治理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向社會公布。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濕地凈化、濱河景觀打造等措施加強整治,于2017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在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每半年公布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情況。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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