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林業局
整改目標: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全面完成。
整改時限: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一)對未完成的整改任務,逐一查明原因,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調度、核查、督辦,進一步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整改責任,加快推進整改。
(二)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效。
八、第二輪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南陽市天冠水處理公司二期項目應于2022年12月底建成投運,但截至督察時項目尚未開工,城區每天約有5—8萬噸污水通過應急處置設施處置,出水達不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排放要求。
整改實施主體:南陽市黨委和政府
驗收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整改目標:南陽市天冠水處理公司二期項目建成投運。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加快項目建設進度,2024年完成南陽市天冠水處理公司二期(白河南污水處理廠二期)項目主體工程量50%,2025年12月底前建成投運,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能力提高20萬噸/日。
(二)在南陽市天冠水處理公司二期項目建成投運前,加強十二里河8萬噸/日超磁+深度生化處理應急處置設施運行監管,有效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九、第二輪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河南省要有效提升污泥處置能力,2022年底前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此次督察發現,鄭州市八崗污泥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2021年以來有70萬噸污泥未按規范要求處理。洛陽市嵩縣潔綠污水處理廠偽造轉移聯單。開封市興化精細化工公司、御錦環保建材公司、杞縣污水處理廠部分污泥去向不明。鄭州和景技術公司周口分公司廠內積存污泥3920噸,未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
整改實施主體:鄭州、開封、洛陽、周口市黨委和政府,航空港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驗收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
整改目標:依法依規處置積存污泥,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不少于200噸/日,城市和縣城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分別達到95%以上和90%以上。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鄭州市、航空港區:一是對2021年以來70萬噸污泥未按規范要求處理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對違規售賣、隨意堆放污泥問題實施整改。二是將閆家村堆場堆放的污泥產物(營養土)轉運至具有“三防”措施臨時堆放區域進行安全處置,堆場積水全部收集轉運至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妥善處理。三是加強監管,組織專項排查,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四是2024年通過綜合調配將鄭州市八崗污泥處理廠生產運行負荷降至設計處理能力范圍內。
(二)開封市:2024年全面查清開封市興化精細化工公司、御錦環保建材公司、杞縣污水處理廠污泥去向。
(三)洛陽市:對嵩縣潔綠污水處理廠偽造轉移聯單問題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將違規傾倒的污泥轉運至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四)周口市:落實污泥存儲場所“三防”措施;對鄭州和景技術公司周口分公司“三防”措施不完善等環境違法問題實施整改;2024年完成該公司已接收污泥的無害化、資源化處置。
(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一是對21個達到或超出設計能力的污泥處置項目整改完成情況開展“回頭看”,發現問題,立行立改。二是加快補齊污泥處置設施短板,污泥處置能力不足的縣市區、加快新建、擴建處置設施;對存在污泥填埋的縣市區,壓減污泥填埋規模;對處置方式標準低、運行狀況差的污泥處置設施,開展升級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2—4座,新增處置能力不少于200噸/日。三是加強對污泥處置工作的全鏈條、全過程監管。
十、2022年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指出,洛陽市循環經濟產業園侵占邙山陵墓群。此次督察發現,洛陽市整改推進緩慢,試圖以調代改,整改措施未落實。
整改實施主體:洛陽市黨委和政府
驗收單位:省文物局
整改目標:依法依規完成洛陽市循環經濟產業園侵占邙山陵墓群問題整改。
整改時限:2027年9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成立整改工作專班,對劉家井漢代大冢重點保護范圍內的企業分類制定整改方案。
(二)2024年完成洛陽藍源環??萍加邢薰菊?。
(三)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中再生下屬洛陽宏潤塑業有限公司、中再生洛陽再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和中再生洛陽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新廠選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廠址土地及規劃手續辦理,2026年6月底前新廠開工建設,202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嚴格履行新建項目文物行政審批手續,強化審批過程管理和后期跟蹤。
十一、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監管不嚴。河南省雖然開展了打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但責任壓得不實、工作力度不夠、推動效果不佳,盡管上級部門多次督導,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問題仍然多發。督察組抽查31家排污單位在線監測設施,有5家弄虛作假或數據嚴重失真。
整改實施主體:安陽、鶴壁、商丘、駐馬店市黨委和政府,省生態環境廳
驗收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配合
整改目標:持續加強污染物排放監測監管,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行為。
整改時限:2024年
整改措施:
(一)安陽、鶴壁、商丘、駐馬店市:對5家企業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或數據嚴重失真問題依法依規查處到位。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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