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化工園區內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辦理項目立項、環評、土地使用、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安全許可、消防審核驗收等行政審批手續。(行政審批、發改、經信、環保、國土、規劃、安監、城建、消防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
九、化工園區對未按約定時序開發建設的項目用地,應當開展調查。經調查認定為企業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應當按規定提請國土部門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征繳土地閑置費或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國土部門負責)
十、化工園區應當定期開展區域安全風險評價,評估報告應符合《化工集中區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編制要求》。(安監部門負責)
十一、化工園區應當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的安全運行情況實時監控,定期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安監部門負責)
十二、化工園區應當設置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機構。國家級園區安全、環保監管執法人員分別不少于10人、10人,省級園區安全、環保監管執法人員分別不少于10人、6人。具有相關專業學歷和化工安全生產實踐經歷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數量不得低于安全管理人員總數的50%。(安監、環保部門負責)
十三、化工園區應當設立專門消防站。消防員數量以及消防車、個人防護裝備、應急處置器材等裝備的配備符合國家、省相關標準規范要求。(消防部門負責)
十四、化工園區應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與所在地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相協調。園區內企業制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要與園區應急預案相協調,要綜合考慮周邊企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實現企業之間應急響應聯動互動。(安監部門負責)
十五、化工園區石油化工碼頭和港口?;穬抟曨l監控覆蓋率達100%。?;反a頭完成防污染應急器材設備配備和港口船舶污染物接受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全面實施船岸界面管理。(港口、交通部門負責)
十六、化工園區應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生產廢水須經專管輸送至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并設置在線監控裝置、視頻監控系統和自動閥門,接管率100%。污水處理廠關鍵設備(風機、水泵等)設置工況監控,總排口須安裝在線監控裝置、視頻監控系統和自動閥門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區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總氮、總磷)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A標準?;@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設置要合法規范。(環保、水利部門負責)
十七、化工園區要嚴格執行廢氣排放標準(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區邊界參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廠界無組織排放標準,園區邊界臭氣濃度最高限值為20(無量綱)。園區企業及廠界排放廢氣應同時參照執行《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環保部門負責)
十八、化工園區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焚燒設施須按照《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技術規范》(HJ/T176-2005)建設,執行《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危險廢物填埋場須按照《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執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滲濾液排放須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2002),排出氣體須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的規定。(環保部門負責)
十九、化工園區應嚴格落實環境防護距離要求。邊界與居住區之間設置不少于500米寬的隔離帶,以滿足環境防護距離要求。建成范圍和隔離帶內不得有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目標。(環保部門負責)
二十、化工園區應在園區內、園區邊界、重點企業廠界、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處,全面建成園區大氣預防預警監控點,實現非甲烷總烴、特征污染物及其他無機有毒有害氣體在線監控。在周邊敏感水體、污水廠總排口下游安裝具有地表水常規指標、特征污染物監測指標的自動監控設施。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安裝視頻監控、在線工況監控、污染物在線監測以及在線質控設施。園區應建立統一的“一園一檔環境信息管理平臺”,涵蓋園區基本情況、企業基礎檔案、特征污染物名錄庫、環保專項業務管理、環境監控預警、LDAR管理系統、園區污染溯源分析、園區風險與應急指揮以及園區環境視頻監控等。(環保部門負責)
二十一、化工園區應當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逐步建立網上交易、倉儲、物流、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平臺。制定規劃和實施計劃,積極推動能源管理體系和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設。(經信部門負責)
二十二、化工園區應推進智慧園區建設。2018年底前建設完成集環保監管、安全監測監控、應急物資及救援、物流管控和公共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園區智慧管理平臺。(經信部門負責)
二十三、化工園區應建設和完善區內公共道路、市政雨污水、市政消火栓、區內公共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配套工程,規范設置地下、地上管線標識。(經信、環保、消防、交通、城建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
二十四、化工園區應當根據《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2009)對用電負荷進行分級,供電企業應按照規范要求滿足不同等級負荷的供電要求。(供電公司負責)
二十五、化工園區應全面建成集中供熱設施;優化集中供熱,每個園區只保留1個熱源;集中供熱中心的數量、規模、選址,應以滿足所有熱用戶需求為前提,供熱率要達到100%;30公里范圍內有大型燃煤電廠的園區,鼓勵以大型燃煤電廠作為熱源(發改部門負責)。集中供熱設施應執行超低排放要求、對不符合環保、能耗的煤電機組,要明確期限依法予以淘汰。(環保、發改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
二十六、化工園區要實現封閉式管理,并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洗車場,運用物聯網等先進技術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時監控。停車場建設標準要執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停車場地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妨害公共安全。(交通、安監、經信等部門根據職責負責)
二十七、化工園區要按照省環保廳文件《江蘇省沿?;@區企業復產環保要求》執行到位。(環保部門負責)
編輯: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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