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5自然生態保護(山水林田湖)重點工程
一、重點生態功能區及生態廊道建設
構建安徽長江經濟帶生態安全空間格局,推進全流域自然生態與水資源保護;提升長江防護林和皖西大別山區、皖南山區、江淮丘陵地區森林生態系統建設,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加強江河湖庫生態修復和礦山生態治理;推進退化防護林修復,建設大尺度綠色生態保護空間和連接各生態空間的綠色廊道;推進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
二、森林及濕地資源保護
加強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林業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加強長江、淮河流域自然濕地保護;推進新安江、青弋江、水陽江、秋浦河等重點流域生態保護,實施太平湖、升金湖、南漪湖、東西湖、武昌湖等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對過度利用、遭受破壞或其他原因導致生態功能降低、生物多樣性減少的濕地進行綜合治理,開展濕地可持續利用示范。
三、生物多樣性保護
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生物多樣調查和評估;加強珍稀瀕危水生生物、重要水產種質資源以及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保護;保護改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建設救護繁育中心和基因庫,開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歸。
四、國土綠化行動
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建設森林城市、森林城鎮、森林村莊和城郊型森林公園;重點實施城鎮園林綠化和公園建設,開展道路綠化、水系綠化、單位小區綠化等建設工程,構建分布均衡、結構合理、環境優美的城鎮園林綠地系統;推進萬里綠色長廊示范工程建設和高標準平原綠化;加快實施“三線三邊”和城鄉綠化增量提質行動。
6.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以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的村莊為治理重點,圍繞美麗鄉村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統一規劃污水處理、農資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垃圾清運等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建設,帶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農村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建立。落實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目標責任制,健全資金投入機制,推廣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社會化運營模式,不斷完善農村環境保護設施長效運行維護機制。到2020年,在全省新增4300個建制村實施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科學劃定工作,2017年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大力推廣種養結合循環發展模式,加大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力度,到2020年,標準化規模養殖比重達到75%,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比重達到75%以上。制定實施全省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方案,落實化肥、農藥施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進一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精準施肥、生物防治病蟲害等先進適用農業生產技術,組織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專欄6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點工程
一、農村生活污染治理
支持農村鎮村生活污水處理站與配套管網工程建設,推進偏遠農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轉及清運系統工程;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以及建制村為單位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繼續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
二、農業生產污染治理
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綜合利用,建設有機肥加工廠,推進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推動禁養區內規模化養殖場的搬遷,開展健康生態養殖;實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技術,鼓勵農村生物質能源利用;推進種植業清潔生產,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零增長。
(五)提升能力,滿足環保工作需求。
1.加強監測能力建設。按照“全面設點、全國聯網、自動預警、依法追責”的總體要求,明確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劃分,建設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到位的全省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公眾監督的生態環境監測新格局。完善以遙感觀測與地面核查、人工監測與自動監測、物理監測與生態監測相結合的立體監測網絡,基本實現全省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使生態環境監測能力與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充分利用“云”技術,構建全省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實現生態環境質量、污染源排放、環境執法、環評管理、自然生態、輻射環境等數據整合集成、動態更新,開展大數據關聯分析,提高開發利用水平,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管理和執法提供數據支持。實現部門之間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有效集成、互聯共享,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加強環境監測專業人才隊伍和基層監測能力建設,到2020年,市縣環境監測機構全面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
2.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優化配置監管力量,加強市、縣級環境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實現重心下移,所有鄉鎮(街道)和工業集聚區都要明確環境監管機構,配備必要的環境監管人員,建立網格化監督執法格局。完善環境監管人員選拔、培訓、考核等制度,充實一線執法隊伍,加強現場執法取證能力,強化環境監管隊伍職業化、標準化建設。到2017年年底,環境執法機構全部配備使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到2020年,基本實現各級環境監管人員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全覆蓋。強化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監控手段運用。健全環境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環境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全額保障。
3.加強環境預警與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體系,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做好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加快重要水體、飲用水水源地等水域水質自動站建設,推進水質預報預警。開展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及危險廢物等因子的調查與風險評估,提高風險應急能力。完善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與異常預警機制,提升智能化監控水平。增強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預警與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調機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與協調制度。健全全省環境應急機構,完善各級各類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力爭到2020年,市級以上環保部門應急能力通過標準化建設驗收。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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