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調控,構建綠色發展模式。
強化環境宏觀調控機制,把重點開發與控制行業資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結合起來,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布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1.健全環境宏觀調控機制。推進省級重點區域戰略環評,加強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和重大發展戰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把戰略環評作為推動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為手段,對各類重大開發、生產力布局、資源配置等提出更為合理的戰略安排,推進產業合理布局,預防資源過度開發和生態破壞。
大力推進“多規合一”試點,通過生態環境空間管控、生態環境承載力調控、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剛性約束等環境管理要求,為“多規合一”提供生態環境支持。強化市縣政府空間管控能力,劃定“城市開發邊界”,預留環境污染凈化空間,緩解城市之間環境污染的相互影響。科學編制城市規劃,建設城市綠色廊道和通風廊道,增強通風潛力,緩解熱島效應。適時啟動區域、城市群生態環境保護空間規劃研究。
2.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強化主體功能區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中的基礎作用。明確不同主體功能區的生態環境功能定位,制定完善各類功能區的生態環境管理目標、空間管制要求和環境政策,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實施差異化績效考核。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2017年年底前,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維護區域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3.協同控制能源資源消耗。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和重點產業能效提升計劃,制定并實施高耗能行業產品能耗限額標準體系。環境質量超標地區實施行業內新建項目重點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電力、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8億噸。逐年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提高煤炭洗選比率,到2020年,原煤入選率達97%以上。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建設節水型社會,到2020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70.84億立方米以內。
4.推進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助推經濟社會轉型的綜合作用,研究制定有序推進經濟結構優化、能源結構調整、生產力布局調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移的政策措施。加快煤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輕工等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推進生態農業產業化發展,全面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對工業園區進行循環化改造,推動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形成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強化節能減排,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全省單位GDP能耗降低15%,萬元GDP用水量下降25%,大幅降低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排放強度。加快互聯網與環保產業融合發展,運用“互聯網+”提升綠色生態服務水平,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綠色供應鏈管理,推進綠色包裝、綠色采購、綠色物流、綠色回收,不斷增強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綠色”內涵。
5.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把綠色發展理念融入社會生活的全過程,引導大眾轉變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倡導綠色消費,推行適度消費,節糧、節水、節能和循環利用資源,引導優先選擇綠色環保產品;倡導綠色居住,大力推廣新建綠色建筑,推動綠色建筑由單體示范向區域示范拓展,實施既有建筑節水、節電、節能改造;倡導綠色出行,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加快發展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
專欄2綠色發展和循環利用重大工程
一、綠色產業
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支持尾礦、廢油、污泥等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推進企業工藝技術改造、能效綜合提升示范、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等工程項目;完善全省天然氣長輸管道布局,實施鄉鎮天然氣綜合利用工程,實現天然氣長輸管網“縣縣通”和中心城市、重點工業園區雙氣源供氣;在風力資源條件較好的江淮分水嶺、沿江環湖和皖北低山區域加快建設集中式風電項目;加快規劃生物質電廠建設,實現糧食主產區全覆蓋,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組織實施光伏發電、余能再利用等重點工程。
二、循環發展引領
推動國家級園區和省級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開展生態農業發展、綠色低碳城鎮、能源與環境裝備產業園等工程建設;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著力推進技術、產業和管理模式創新,引領傳統礦業轉型升級;推動全省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和再生資源利用,布局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建設城市廢棄物在線回收、園區資源管理、廢棄物交易等平臺。
(二)治污減排,確保提高環境質量。
1.建立健全環境質量管理體系,實行剛性約束。建立健全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體系,強化環境質量監測、評估、監督和考核,確保環境優良地區環境質量不退化、不降級;環境污染嚴重區域、城市、控制單元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在巢湖流域,以環境質量約束排放總量,實施滿足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嚴格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動計劃年度考核制度,對完不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政府進行問責;開展環境責任審計,對環境質量不達標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限期達標。
2.深入實施三大行動計劃,提高環境質量。
(1)以重點行業為抓手,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大力開展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積極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抓好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火電、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運行監管。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清單編制和減排核查評估,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十三五”期間全省排放總量下降10%以上。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嚴格控制商品煤硫分和灰分。落實環保電價,加強發電機組綠色調度。推廣重點行業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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