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積極探索,建立健全農村環境管理和服務體系。有條件的鄉鎮可設立專門機構,有條件的村可設置專職人員,負責農村環保工作;也可通過將有關工作委托給村(居)委會、實行購買服務等形式,建立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等多種形式,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二)推進環境監測機構能力建設。
1.全面推進市、區監測機構能力建設。
大幅提升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的常規和應急監測能力。引進高素質環境監測人才,培養學科帶頭人,全面提升環境監測隊伍的業務素質,增強環境監測科研能力。配置先進的環境監測儀器,充實應急監測設備。擴展空氣監測因子,配齊水質全分析能力,重點加強有機污染物監測、固廢監測、土壤監測和重金屬等儀器設備建設,全面加強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推進生態、水、空氣環境監測網絡管理能力建設。建設智能化的實驗室信息系統,提高實驗室管理和質量管理水平,把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建成監測能力位居全省前列的全市環境監測工作技術中心、人才中心、信息中心、指揮中心。
加快各區環境監測站標準化能力建設。推進各區環境監測站站房建設,配備基本的監測儀器裝備,推動各區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促進禪城、南海區站優先實現達標。
2.進一步加強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
在總結貫徹“環境監測質量管理三年行動計劃”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測、應急監測的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工作。完善全市環境監測質量保證質量管理體系,形成市中心站對全市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機制。
加強環境空氣質量和水環境自動監測數據的質量管理工作,健全全市環境監測質量保證體系,研發網絡化、在線化的遠程測控系統,逐步實現環境質量在線監測質控方法由人工現場離線操作向在線自動化操作的飛躍。
3.加強污染源監測。
以污染總量減排任務為中心,全面加強污染源監測工作。開展污染物全項目監測,進一步說清污染物排放狀況,說清主要污染物減排對環境質量的影響。建立“裝備先進、標準規范、手段多樣、運轉高效”污染源比對監測監測和重點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相結合的環境監測體系,力爭在“十三五”期間省控重點污染源全部實現在線監控,完成所有在線監控設備的安裝改造和驗收,及時跟蹤各地區和重點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變化情況,滿足進一步強化污染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需要,為順利完成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提供技術和數據的支撐。
4.加強生態和土壤監測網絡建設。
加強生態監測,形成綜合性、系統性的生態監測網絡,具備完整、系統的生態監測能力,具有大范圍、宏觀生態環境監測和區域生態環境綜合分析能力。“十三五”期間,加強生態環境地面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地表水生物監測網絡,逐步推進生態遙感解譯與地面環境監測的結合;按照佛山市湖庫分布實際情況開展湖庫生物指標監測。
按照全國土壤環境監測工作要求,完善土壤常規監測設備,培養土壤監測專業技術人員,持續深入開展我市各類土壤國控點及風險點的監測工作。
(三)完善環境監測網絡。
1.完善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
對各空氣自動監測子站進行技術升級和監測能力補充建設,對服役超過8年的監測儀器全部更新,繼續完善各子站的氣象參數監測能力。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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