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強環境監測能力建設。
推進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提升市級站、配齊縣級站。基本實現監測項目齊全、監測網絡全覆蓋、監測手段自動化的目標。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增項目監測,充實監測設備。填補原有環境監測空白,開展固體廢物浸出毒性等環境監測新領域。加強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優化監測點位、健全監測網絡,逐步建立覆蓋飲用水、地表水、近岸海域、環境空氣、環境噪聲、核與輻射、土壤及農村環境、自然生態等在內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重點加強飲用水源、交接斷面、環境空氣 VOC、PM2.5、底泥、土壤環境等監測。逐步改造現有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加快建立重點區域、重點園區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加快建設鄉鎮重點河道水質自動監測站。加強重點污染源環境監測。推進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監控天眼工程建設,建設覆蓋所有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測網絡,全面實施重點污染源刷卡排污總量控制,實現市控以上重點污染源安裝率、聯網率、驗收率和發卡率均達到 100%。加強國控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開展國控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國控重點污染源飛行檢查抽測、重金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全指標監測等監督性監測重點工作,強化污染源監督性抽測工作。
4. 推進環保管理制度改革。
認真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加快推進臺州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改革。加快環保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環境準入“六個一批”,制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簡化、豁免、備案等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加快推進排污許可證制度改革,實施污染源“一證式” 管理模式,實現排污單位在建設、生產、關閉等生命周期不同階段的全過程管理。加快推進環境保護網格管理制度,建立差別化的隨機抽查監管機制,努力打造重點突出、責任到人的全覆蓋、全天候、全方位環境執法監管網絡,做到環境監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逐步完善生態補償制度,完善長潭水庫生態補償資金增長機制;出臺實施椒(靈)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辦法,開展椒(靈)江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逐步擴大環保技術服務第三方市場,培育一批環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技術服務單位,壯大隊伍力量,提升裝備水平和技術水平;開放第三方環境監測市場,鼓勵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環境損害評估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清潔生產審核、企事業單位自主調查等環境監測活動,推進環境監測服務主體多元化和服務方式多樣化。
五、重點工程
“十三五”期間,臺州市環境保護重點工程主要包括“治水”、 “治氣”、“治土”、環境安全防范、生態保護建設及環保能力建設等六方面,共 154 個重點項目,合計投資約 476.9 億元,具體內容見附件重點工程項目庫。
(一)“治水”重點工程。
“治水”重點工程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內陸河網綜合整治和近岸海域污染治理三方面,項目共 63 個,合計投資約 175.2 億元,具體見下表。
(二)“治氣”重點工程。
“治氣”重點工程分能源結構調整、產業優化布局、工業廢氣治理、機動車尾氣治理、城市廢氣治理和農業廢氣治理等六方面,項目共 40 個,合計投資約 180.03 億元,具體見下表。
(三)“治土”重點工程。
“治土”重點工程分固廢處置設施建設、土壤污染修復和重金屬污染防控等三個方面,合計項目 22 個,合計投資約 51.15 億元,具體見下表。
(三)“治土”重點工程。
“治土”重點工程分固廢處置設施建設、土壤污染修復和重金屬污染防控等三個方面,合計項目 22 個,合計投資約 51.15 億元,具體見下表。
(五)生態保護建設重點工程。
生態保護建設重點工程主要包括自然保護區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濕地建設、重要湖泊生態保護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五方面,項目 13 個,合計投資約 66.57 億元,具體見下表。
(六)環保能力建設重點工程。
環保能力建設重點工程分環境監察能力建設、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和環境宣教能力建設三方面,項目 8 個,合計投資約 3.28 億元,具體見下表。
(七)重點工程匯總表。
臺州市“十三五”期間環境保護六大重點工程匯總見下表。
六、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法規政策。
認真組織實施新環保法等一系列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落實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律要求,批準并實施環境保護規劃,落實政府在環境保護規劃中的責任。嚴格落實按日計罰制度,持續加大環保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從重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剛性,切實改變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的局面,落實企業事業單位在環境保護規劃中的責任。
落實《立法法》賦予設區市地方立法權制度,加強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加快出臺符合改善臺州生態環境質量的地方性法規和標準,以更嚴的法律和更高的標準推動環境保護事業發展,將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從主要用行政辦法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共同解決規劃落實問題,使環境保護規劃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切實推動環境保護規劃任務落實。
(二)嚴格實施考核追責。
實施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切實用好環保目標責任制及其考核制度,將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細化分解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高環境保護在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考核中的權重,將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考核內容,作為對其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向社會公開考核結果。根據考核評價結果,對環境保護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實施政府環境保護督查,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記錄在案,實行終身追責。對推動環境保護工作不力的,要及時誡勉談話;對不顧資源和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監管責任。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
(三)加大資金科技投入。
加大環保資金投入,確保環境保護規劃重點工程資金充足。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入機制,不斷加大公共財政對環境保護的投入,建立政府主導的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專項投融資平臺,積極推廣環保重點工程 PPP 模式。積極嘗試通過市場手段引導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適時吸引戰略投資者、民營資本參與公司化改造,或以私募形式招股和公募形式發行股票上市籌集資金。嘗試推行私人融資優先權模式,鼓勵集體經濟單元、居民參與地方投資建設,拓寬市民投資渠道。
加大環保科技投入,提高環境保護重點工程實施質量。加強環境保護技術第三方市場培育,逐步擴大環境污染治理第三方運維托管和第三方環境監測市場,提高環境治理和環境監測水平。加大環保科技創新力度, 加強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的交流與合作,應用和推廣各類先進適用技術。加強對重點工程的技術支持,特別要加強對“五水共治”、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重點工程的技術支持和研究,帶動相關領域的科研技術的集成示范研究,以點帶面帶動新技術的應用。
(四)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信息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激發人民群眾參與環境保護規劃實施的熱情。
及時公開臺州市環境保護主要問題、奮斗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每年年初公開上年度主要任務、重點項目完成情況以及環境質量改善情況,列出本年度主要任務、重點項目和工作目標,接受廣大市民監督,及時根據市民合理建議調整充實環境保護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
建立工業企業環保信用等級制度,及時公布企業環境信息行為,將企業事業單位的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要將年度企業環保信用等級評定結果通報給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實現環保信用等級評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網站、微博、微信、海報等各種方式宣傳工業企業環保信用等級制度,定期公開公布參評企業信用等級,接受全社會監督。建立工業企業黑名單制度,在媒體上曝光其環境違法行為。
廣泛開展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活動,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氛圍。大力倡導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投身生態文明建設實踐,力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成為社會新風尚,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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