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環境保護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間,我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成效明顯,區域環境質量逐步改善,人民群眾生態滿意度逐年提升,環保管理機制不斷完善。
1. 污染減排成效明顯。
截止到 2015 年底,我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 2010 年分別下降 17.22%、15.94%、20.56%和 25.88%,分別完成減排目標的 142%、116%、162%和 181%;重金屬污染物 5 項指標超額完成減排目標。
2. 環境質量逐步改善。
水環境質量有所提高,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在 100%;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由 2010 年的 64%上升到 2015 年的 64.5%,提高 0.5 個百分點,斷面水質好于Ⅲ類的比例由 2010 年的 59.5%提高到 2015 年的 65.5%,提高 6 個百分點;市區PM2.5濃度由2013年的53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41.3 微克/立方米,下降 22%,全市 PM2.5 濃度由 2014 年的 43 微克/ 立方米下降到 2015 年的 39 微克/立方米,下降 9.3%,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多次名列全國重點城市前十。
3. 生態滿意度逐年提升。
“十三五”期間,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逐年提高,由 2010 年的 59.04 分上升到 2015 年的 75.25 分,提高 16.21 分,滿意度提高 27.5%,排名由全省第十躍居全省第三。
4. 環保管理機制不斷完善。
生態功能區管護制度初步建立,完成生態紅線劃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出臺實施排污許可證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工業企業分類監管辦法、生態功能區負面清單等規范性文件。生態補償機制不斷完善,建立長潭水庫生態補償資金增長機制,積極研究建立椒(靈)江流域生態補償辦法。環境管理市場化逐步放開,環境治理第三方托管不斷壯大,第三方環境監測探索實施。
(三)“十二五”環境保護主要指標完成情況。截止到 2015 年底,臺州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較好,大部分指標均達到或超額完成目標要求。
二、存在的問題與面臨的機遇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臺州市環境保護主要存在五方面的問題:
一是環境質量仍然不容樂觀。備用水源數量少,供水安全隱患比較突出;水污染依然嚴重,35.5%的河道不能滿足水環境功能區要求;近岸海域水質基本達不到水質類別要求。PM2.5 濃度達不到二級標準要求;機動車尾氣污染日益突出;局部區域惡臭仍時有發生。局部區域土壤受到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污染,農田土壤受農藥污染比較突出。
二是環境整治的任務依然繁重。區域性、結構性污染問題仍然突出,醫化、電鍍、印染、制革等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提升成果有待鞏固深化,產業結構“低小散”現象尚未實現根本性改變。城鄉生態人居環境迫切需要加快改善,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任務依然艱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生物多樣性降低等生態環境問題依然存在,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有待加強。
三是環境安全形勢嚴峻。我市工業企業數量眾多,環境風險源點多面廣,特別是部分重污染園區和企業分布在流域中上游、主城區和居民區周圍,發生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隱患較大,環境安全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嚴重不足,環境安全形勢不容樂觀。
四是環保能力建設總體滯后。防污治污能力與高位污染負荷不匹配,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還滿足不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工業固廢等污染排放處理處置需求。環境保護管理能力與繁重的環境管理任務不匹配,環境執法隊伍和裝備建設不足,環境信息化水平和環境監測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五是環保體制機制改革有待深化。環境保護領域的地方性立法有待加快推進,污染源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網格化監管等環境管理改革試點制度還需要加快落地,飲用水源地、流域等生態補償機制仍處在試點探索階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第三方環境監測等環保技術服務市場化程度相對較低,環保公眾參與機制亟需加強。
(二)面臨的機遇。
未來五年,我市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難得的機遇,環境保護工作將發生深刻變化。
一是環境保護戰略地位提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國家“五位一體”戰略,黨中央、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創建“兩美”浙江成為新時期浙江現代化建設的主題。
二是環境保護法律地位提升,新環保法等一系列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快制定、修訂,為環境保護提供有效法律支撐。
三是環境保護考核地位提升,考核制度將增加環保考核比重,并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實施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和生態環保責任終身追究制。
四是環境保護認識水平提升,綠色發展成為國家五大發展理念之一,人民生態文明意識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發展的進步逐步提升,保護環境逐漸成為社會各階層主動行為。
三、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美麗臺州為目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治水”“治氣”“治土”為主要任務,深入推進污染減排,大力加強生態建設,不斷提升環保自身能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確保區域環境安全,推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臺州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會建設提供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總體目標。
通過五年努力,全市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治水”“治氣”和 “治土”工作有新突破,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屬排放大幅下降,生態建設有新進展,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防污治污能力和環保自身能力穩步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公眾滿意度每年均有提高。
(三)指標目標。
“十三五”期間,我市環境保護規劃擬設定約束性和預期性兩大類共 13 項指標,指標類別及規劃目標值具體見下表。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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