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四次東莞市政府常務會議昨日召開,市委副書記、市長袁寶成主持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包括“水價調整工作安排”在內的方案和管理辦法。
物價部門提交的報告初步提出兩個方案,按照方案一,水價漲27%;按照方案二,水價漲30%。昨日的會議審議并原則同意物價局啟動水價調整工作,在舉辦聽證會并征求各方意見后報市政府審批。
市物價局在會上提交了關于近期對大市區以及東深供水工程沿線8鎮水價調整工作的報告。市物價局提交的報告顯示:大市區水價調整初步提出兩個方案。
方案一為:綜合水價比原水價上升約27%,其中居民每月人均水費支出增加1.8元。
方案二分兩個階段調整,綜合水價比原水價上升約30%,其中居民每月人均水費支出增加2.04元。
其中,低收入家庭每戶每月21立方米以內的用水量,將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50%計收水費。
據介紹,按照這兩個方案調整水價后,東莞大市區的水價仍比其他鎮街水價低,與周邊廣州、深圳、佛山等城市相比,也是最低的。
編輯: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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