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水司查處一起偷水案件,追繳水費及賠償損失共29.7萬元,這是泉州水司出臺《舉報違法(違約)用水和危害供水安全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來查處的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偷水案件。
7月16日,泉州水司接到市民舉報稱泉州西湖游泳池存在偷水行為,但偷多少水,怎么偷,對方都沒說。次日上午,自來水公司供水監察隊人員前往暗訪,繞著游泳池走了一圈,沒發現任何端倪。隨后,檢查水表時,監察人員覺得水表可能有問題,監察人員于是不動聲色地將水表號抄下,回到公司查檔案。一查,發現那個水表的表號與檔案的表號不符。
“水表肯定有問題。”當天中午,監察人員利用午休時間,再次前往現場取證。但奇怪的是,幾個小時前看到的那個水表,不見了,安裝在水管上的,是另一個水表。這個水表,才是自來水公司安裝的。水表的安裝時間是2006年7月,顯示只有幾千噸的水。一個游泳池3年才用幾千噸水?監察人員決定找經營者凌某了解事情原委。
剛開始,凌某矢口否認。經監察人員曉以利害關系,告知如果不如實相告,查實存在巨額偷水行為后,將要承擔法律責任。最終,凌某交出了那個私自安裝的水表,水表顯示的用水量為9萬多噸。從水表顯示時間來看,偷水的時間在3年左右。經了解,游泳池換水時,換上自己買來的水表,池里的水滿了,再換回自來水公司安裝的水表。通過這種方式,從2006年安裝水表以來,泉州西湖游泳池共偷水9萬多噸。
按照商業用水每噸2.7元(水價1.9元,污水處理費每噸0.8元)計算,加上賠償損失,最終經營方被追繳水費及賠償損失共29.7萬元。目前,錢已追繳到位。
為了節約水資源、杜絕浪費,確保城市生活、生產以及其他各項建設用水,切實保證城市供水設施的正常運轉,同時依靠和鼓勵社會各界積極舉報違法(違約)用水的行為,加大對各類違章用水的打擊力度,泉州水司于今年5月1日出臺了《舉報違法(違約)用水和危害供水安全行為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通過與地方媒體密切配合,利用公司網站、入小區等方式加大宣傳,效果顯著,水司接到的偷水舉報線索同期比往年多了一倍,平均每月十幾起。《辦法》的出臺有力地遏制了違法(違約)用水現象的發生。
按照《辦法》的獎勵方案(即按實際追繳的經濟損失或違法(違約)水費總額的10%計發獎金),這起偷水案件的舉報人將獲得獎勵2萬多元。
福建省泉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陳加珍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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