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國家環保部等五部委在哈爾濱聯合召開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部級聯席會議后,內蒙古自治區代主席巴特爾高度重視,立即做出批示,自己親自擔松花江流域內蒙古段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組長,要求所涉三盟市政府主要領導也要必須親自掛帥,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對不能完成責任目標的地區實行嚴格的問責制,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建設廳、水利廳、環保局要加強對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的指導和監督檢查,盡快落實項目審批和有關資金,解決項目進展中存在的問題。
巴特爾主席強調,自治區政府近期要組織召開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題會議,進一步研究松花江流域內蒙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并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對不能按期完成治污任務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整治,不能按期完成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要努力完成下達給我區的各項任務。
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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