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水網有幸采訪了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城市水系統規劃設計所所長、建設部城市水質監測中心副主任宋蘭合。對于新實施的水質標準以及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宋蘭合有其獨到的見解……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具有歷史承繼性
談到最新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與2005年建設部發布的《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2005)的關系。宋蘭合用“一脈相承”進行了概括。他說,最新實施的標準的監測項目是106項(因消毒副產物與各水廠消毒劑有關,實際不到106項),完全包含了建設部2005年發布的行標的103項指標。同時,在93年建設部《城市供水行業2000年技術進步發展規劃》就提出了分類指導的思想,引導一類水司(供水量大于100萬立方米/日)到2000年水質達到88項指標,接近新的標準。2005年圍繞最新提出的行業的推薦標準,建設部又發布了《城市供水行業技術發展規劃2010年發展目標及2020年遠景目標》。
宋蘭合指出,國家大,發展不平衡,“一刀切”不符合中國國情。新國標延續了93年規劃和05年行標的做法,采取不同的對策進行分類指導,并給予一定的寬限期。新國標中的106項中,表1和表2中的42項,所有的水司都要達到,而表3的指標由省一級的主管部門自己確定監測項目,實施的最后期限是2012年7月1日。
談到目前各個城市水質與新水質標準的適應情況,宋蘭合說,像北京、上海、深圳等大的城市的出廠水基本可以達到新的水質標準,但是目前大多城市還沒有達到。
達到新的水質標準的水可否直接飲用應綜合考慮
針對目前媒體報道的關于達到新標準的水可以直飲的問題,宋蘭合認為媒體的報道可能會誤導公眾。從理論上講,出廠水達標是可以直接飲用了。但是并不能保證用戶水龍頭里流出的水也可以直接飲用。
一方面,是水質監測能力問題。目前除了北京、上海、深圳等幾個大城市外,很多城市并不具備全分析的監測條件。所以水質是否達標還不能確定。另一方面是監測頻率及監測覆蓋范圍的問題。一個水樣的全分析費用需要兩萬多,不能天天都做全分析。每個月對水質進行1-2次全分析,但很多水源處于不穩定的狀態,不能保證兩次監測間隔期的水質絕對安全。同時,監測中心也可能沒有能力覆蓋所有水廠。最后,即使出廠水達到106項監測指標了,但是經過管網以及二次供水設施之后,水質未必還能達到標準。比如,建設部城市供水水質監測中心曾對水質監測數據進行了統計(參照85年國標),出廠水的合格率達90%,結果經過管網后水質的達標率下降了10個百分點,只有80%。
個別的供水管與污水、雨水管網存在交叉污染的情況(小區內部),同時管網內壁的銹蝕也會導致鐵錳超標,微生物、有機質促使管網中形成副產物污染的問題。
二次供水系統是很多水質問題的“元兇”
對于目前受到廣泛關注的二次供水水質問題,宋蘭合認為是個老大難問題,并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管理體制不順引起的。目前,二次供水設施管理比較混亂,一些地方歸衛生部門管理,一些地方是劃歸了自來水公司,更多的是則是由小區物業的產權單位來管理。
《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 17051—1997)對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驗收、以及清洗等都有規定,主要的管理職能應該是劃歸衛生部門的。但實際上全國有大量的二次供水設施,交歸某一部門管理很難。
基于能耗的考慮以及管網受壓強度等問題的考慮,按照城市供水設計規范,一般六層以上建筑的供水都使用的是二次供水。所以,小城市由于樓層不高,二次供水量占少數,但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約60%的人口都在飲用二次供水。
對于管網改造的問題,宋蘭合說,建設部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一起,從03年開始組織實施全國城市供水管網改造規劃,隨后在03、04年改造的基礎上,05年又編制了06及07年的規劃。據水質中心調查了解,各地執行規劃的情況還不錯。
宋蘭合特別指出,城市供水特別是飲用水,應該與一般的可以用市場機制解決的問題區別對待,應該作為特殊的社會公共產品去認識,采取類似于食品、藥品的方式來加強質量安全管理。
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正在成為一種常態,在一定時期內可能會頻繁爆發
對于近期發生的無錫水污染事件,宋蘭合指出,我們以前常把水污染事件和突發、偶發聯系在一起。但是現在正在從突發、偶發過渡到頻發而變成一種常態。杜絕水污染事件的發生不太可能,而且在某一時期內還有可能更加頻繁。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媒體對這些水污染的曝光力度增大了。
另一方面,事故確實增多了。一是工業布局沒有充分考慮供水安全,并且工業企業自身對控制污染擴散的能力也不足。典型的例證是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流域。二是環境污染累積效應開始顯現。三是面源污染和運輸過程中化學物質泄漏等,都是威脅水質的重要因素。比如淮河流域,每到雨季時就有大量的污染物被帶到下游洪澤湖,影響供水水質。
宋蘭合認為,要想最大程度減少水污染損失,有兩個方面是關鍵:一是建立應急監測和信息快速反饋機制。建設、環保、水利部門都有各自的水質監測數據,應當推動三個部門的監測信息共享。供水公司只在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的范圍內進行水質監測。如果上游斷面監測到了污染物質,供水部門能夠及時得到信息,可以極大程度減少水污染的損失。二是,應急預案的完善工作。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爆發之后,各地都比較重視應急預案的制定,但是很多地方應急措施的實施條件不具備。他對無錫事件感受頗深。當時天氣幫了很大的忙,如果下雨會給粉末活性炭添加造成很多困難。
他特別指出,要想杜絕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最大程度減少損失。雖然很多自來水公司進行了改制,但政府萬萬不能放棄公共供水安全的責任。對于供水這一特殊的公用產品,真正負責的應該是市政府。無錫水污染事件發生之后,政府不顧一切代價,自取水口以下的整個供水系統都采取了相應的技術措施,不計成本保水質,如果分部門分段管理、或是交由市場機制去解決,一定會亂套。
建設部城市供水水質監測中心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最后,宋蘭合介紹了近期水質監測中心的工作,主要有:一是,協助建設部修訂了《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2007年3月份發布),強化了供水企業以及政府的責任。二是,編制了《城市供水水質監測數據上報管理辦法》(6月發布,8月1日開始實施),對規范城市供水水質數據報告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全國所有城市都要上報,而且所有上報的數據都是經過技術監督部門質量認定的。并配套開發相應軟件,年底前在重點城市開始試用。三是,修訂《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章程》,促進行業資源共享,對突發污染事件,監測網會員之間接可以提供技術支持。四是研究編制城市供水水質督察技術規程,對下一步水質督察工作提供規范性操作的技術文本。五是研究編制全國城市供水水質監測機構的發展規劃,通過行業資源整合的辦法,在達到標準要求的前提下,使設備、儀器實現高效率的利用,不需要每個監測站都具備106項的全分析能力。六是,完善新水質標準配套的監測方法,并組織監測力量較強的城市,對全國力量較弱的城市進行技術培訓。地方監測站普遍反應,新的水質標準發布以后,其配套的監測方法操作性不是很強,有些太簡單,而有些落后了,與我國現有的設備不配套。(中國水網 武紅霞)
編輯:武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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