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網訊,為加快企業資金流轉,加強水費管理,提高水費回收率,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的健康發展,馬鞍山首創水務公司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供水條例》、《安徽省城鎮供水管理辦法》以及《馬鞍山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對未能按時繳納水費的客戶收取違約金。
據悉,該公司將從2007年8月1日起對逾期不繳納水費客戶收取水費違約金。違約金的收取標準為從超過繳費日期期限后按應繳納水費額每日加收1‰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0.5元的,按照0.5元收取。
據該公司相關人員介紹:目前每月都有少數客戶拖欠水費,每月拖欠水費金額都比較多,這種現象已嚴重影響供水企業的正常運行。在此情況下該公司決定收取水費違約金,希望馬鞍山全市廣大客戶能夠增強按時繳納水費的意識,按時繳納水費既減少個人額外增加的支出,又促進了供水事業的發展,使其能更好地為廣大客戶服務。
馬鞍山首創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江正兵
編輯:全新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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