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合肥市城市供水條例》和《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的貫徹實施,保障社會公眾利益,提高合肥市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水平,保證使用二次供水設施用戶的供水水質、水壓和供水安全,最近,合肥市出臺了《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
《導則》主要以《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合肥市城市供水條例》、《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辦法》等為依據,對合肥市及所屬縣、鎮行政區域內的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和監督管理的建設要求、技術要求、環境要求以及驗收規則進行了明確規定。
《導則》分為總則、設計要求、施工監理要求、驗收要求以及相關術語、附則六個部分,重點對二次供水系統、泵房、貯水池(箱)的設計要求,對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要求,對供水設備的安裝、貯水池(箱)的設置、管道施工的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同時,還對新建、擴建、改建的二次供水工程的竣工驗收以及驗收程序也進行了規范。
《導則》將于2007年7月15日起,由合肥市建設委員會在全市范圍內組織施行。 (偶炯民 李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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