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們、先生們、尊敬的國際水協和大會組委會,很榮幸參與這次大會的法律問題研討。
中國是一個水資源的豐富的國家,但是由于淡水缺少,又是一個水資源缺乏的國家,因此中國一直以來注意對水的利用,可以說中國有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水管理。在此我們首先回顧和概括一下中國水業法律法規的現狀,在基本法律層面上我們有人大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洪水法,在這一基礎上又頒布了一些地方性法規。
首先,關于水源。我們可以看到在80年代關于流域制訂了一些保護條例,進入90年代以后,就是行政區劃制訂了保護規劃。在此我們可以有衛生部、環保局頒布的規章。關于城市供水我們現在有一個國務院的條例,但是這個條例已經是幾十年前了。我們現在關于水價和水費的,有發改委和農業部等一些部門制訂的規章,關于污水處理費沒有國家性的法規,只有一些地方性的管理辦法,最早我們可以看到廣州市的規定,最后是上個月沈陽市公布的辦法,這個辦法是10月份實施。
那么我們可以看到有一系列的許可制度,我們可以看到水利部、建設部等各有各的辦法。關于市場準入,這個領域建設部是做了最領先,在2002年建設部頒布了這個領域的意見,2004年頒布了正規的部委辦法。此外地方政府和立法機構在這個領域進行了一些跟進,但是只有少量的地方政府制訂了地方性法規。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所有的這些法律法規構成了中國水業管理制度的法律支撐體系,中國政府為建立這套體系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取得了巨大的進展,這個法規可以說是很全面了,但是為什么到中國水業管理仍然是一個效率不高的狀態呢?我們可以看一下,在這個法律法規背后的各個政府主管部門,我在這里面只列舉一部分,大家對剛才的頒布部門基本上有印象了,可以說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像中國有這么多的水業管理部門,這就形成了我們各個法規由不同的部門頒布實施,形成的不同的條塊分割功能,有一些法規是各個地方自己立法,但是沒有一個總的立法。關于污水防治主要由環保局制訂,但是污水企業管理是建設部負責的,關于水價是發改委和建設部等都有自己的規章,但是關于污水費的收繳沒有中央的統一規定。關于市場準入雖然建設部制訂了一個特許經營的管理辦法,但是國家在很多中小城市,水的供應是由水利部門直接管的,所以建設部頒布辦法,水利部管的水廠執行的時候是不執行建設部的規章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這里面方方面面并不協調,特別是外資進入這一行業以后,以前是禁止外資進入,包括合資和投資是可以的,但是最近商務部引進了一個反壟斷的概念,就又產生了矛盾。
我們可以看到一些問題,一個是政府部門之間的沖突,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沖突比如說污水處理,沒有走上一個健康的發展道路,這跟我們整個體系有問題,比如說發改委管建設,環保部門管達標不達標,建設部管污水廠,但是沒有錢是不能運行的,但是地方政府劃撥這個錢是沒有級別的,這個要看上游怎么樣,上游又顧忌下游,而且和平行的政府,這就不可能一步到位了。所以這些分塊的管理方式,就是污水處理就無法走上良性循環的道路,第二個是職能機構的問題,比如說剛才講各個部門有自己的規定,但是沒有一個統一的全國水質規定,第三個就是從法規上有一些不協調的地方,比如說剛才講的沒有提到特許經營的問題,但是地方管理辦法當中都有這個特許經營管理費。這個就是法律概念的模糊和偏差。建設部要求公開招標選取經營者促進市場競爭,但是,我們剛剛列舉的一些山東剛剛頒發的特許經營許可辦法要求外來和新設的企業要求先取得特許經營許可證才可以競標,就倒置了。在這種情況下就產生了效率低下的問題。所以造成了中國水業目前管理比較零亂,效率不夠高,制約了水業的長遠和健康發展。
關于解決方面,我們只是從一個法律工作者提出一些建議,首先我們應該認識到21世紀水的價值。水可以說是本世紀首要的戰略資源,我們已經聽說過,大家都知道美國曾經有一個研究報告,本世紀最有可能發生戰爭的熱點就是對水的爭奪,中國作為一個資源相對短缺的國家,必須加強對水資源的研究,未雨綢繆。第二點是進行整合,必須整合水資源管理的整個體系,水的自然屬性大家都知道,是一個完整的循環體系,我們現行的條塊分割的制度應該說是違法水的自然世界的,要建立一個有效的整合機制。最后如何整合呢?我認為首先需要有一個統一的法規制度和規章,各個法規無論是哪個部門制訂,要協調才可以執行的,如果矛盾就無法執行,無法執行的法規就是沒有法規。為了實現這一點,我們要建立超越各個部委之上的管理體系,協調各個部門和地方的利益及系統化的完善。
謝謝大家!
(中國水網)
編輯:全新麗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