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突破我國市政排水體系在體制機制、運維管理等方面的困境,構建中國式現代化下可持續發展的排水體系,湖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與 E20 環境平臺聯合行業研究機構、區域性水務公司,共同發起 “市政排水體系可持續發展” 行動,并在上海、寧波等地舉辦區域排水體系研討會,探討廠網一體化下市政排水體系的體制機制問題。
在政策引導與各方努力下,我國供排水一體化在韌性城市建設中不斷邁出堅實步伐,未來有望取得更多突破性進展,助力城市實現高質量、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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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標準“比拼式”向嚴,行業重壓下前行
在環保政策“沒有最嚴,只有更嚴”的趨勢下,環保行業排放標準也走上了普遍趨嚴的道路。污水處理領域,各地紛紛出臺地方標準,甚至通過文件或口頭要求等形式變相提高排放標準,一級A、準IV類,乃至更高的標準,讓許多污水廠不得不進行提標改造。固廢領域也不遑多讓,近年來,陸續出臺的地方標準走出“一山更比一山高”的態勢,而標準趨嚴的態勢也在垃圾焚燒行業得到集中體現。
2024年,行業關于垃圾焚燒超低排放改造一直爭議不斷。
年底之際《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廠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的正式落地,再次引爆這一話題。“2024(第十八屆)固廢戰略論壇”上,這一新發布的地方標準引起熱議,多位嘉賓也在發言中反復提及。
其實從2024年7月26日,浙江省就生活垃圾焚燒廠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公開征求意見之際,該方案就引起行業內巨大關注。據行業媒體報道,來自全國40多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近70位專家代表參與大討論,大家普遍認為,該方案會增加垃圾焚燒企業能耗,且不符合節能減排的要求,還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成本壓力。對此,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在“政策解讀”中表示,已多次對接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共同商議中央大氣資金和“兩新”資金支持、運維成本調整補償等政策機制。目前,該《實施方案》已于2024年12月12日印發,2025年1月20日實施。
2024年6月,江蘇省將征求過二次意見的《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報批稿)進行公示。與浙江省情況類似,2023年江蘇省“史上最嚴焚燒標準”征求意見的時候,反對的聲音就很大。但最終,江蘇省也并未做出讓步。
不止浙江、江蘇,2024年陜西省出臺實施的《關中地區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成為陜西省第7部生態環境強制性地方標準。標準重點關注了焚燒煙氣污染物的有組織排放,對排放限值制定嚴于國標的地方標準,自4月15日起實施。
湖北、湖南兩省也緊隨其后。2024年12月,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湖北省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了生活垃圾焚燒爐煙氣中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幾乎相同時間,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關于2025年擬推薦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項目的公示,其中涉及生活垃圾焚燒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11項環保標準。
垃圾焚燒項目超低排放改造,其實由來已久。自2014年,國家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5-2014)發布實施以來,我國垃圾焚燒發電全面進入高標準嚴要求的“強監管”時代。
近年來,地方提高生活垃圾焚燒污染物排放標準似乎已經成為一種趨勢。包括深圳市、河北省、天津市、海南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上海市,以及前文所述陜西省、江蘇省、浙江省等多地陸續發布了各自關于垃圾焚燒煙氣污染物排放地標,總體來看,大都嚴于國標。
“沒有最高,只有更高”,似乎已經成為地方制定環保標準的定律,而高標準背后是行業的難以承受之重。在國內當前環境下,由于電價補貼退出、垃圾量不夠、政府垃圾處理費支付不及時等種種因素,垃圾焚燒發電企業面臨著不小的生存壓力,甚至部分企業已處于虧損的邊緣。此時,再強行要求垃圾焚燒企業進行“提標改造”,政府勢必要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否則企業生存狀況面臨“雪上加霜”的困境,而此起彼伏的反對浪潮,也是對這一現狀的折射。
事實上,當前無害化的大部分工作已經完成,我國現行的污水排放標準、垃圾焚燒煙氣排放標準等很多指標要求與國際比較已經相當嚴格。環境排放標準不宜也不會再大尺度提高,如2022年生態環境部、住建部、國家發改委、水利部等4部委印發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明確表示:不應盲目提高污水處理廠出水標準、新擴建污水處理廠。間接印證了這一趨勢。“二十大”也明確提出公共服務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以強制性排放標準刺激釋放城市環境末端治理市場空間的日子或許也是一去不復還。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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