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快推進數字化轉型。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云計算、工業互聯網、5G、機器人等數字技術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產業深度融合。支持生態環境服務企業與數字技術企業聯合攻關,培育一批國內外領先的生態環境數字化服務商,推動城市、園區、企業等多層次、多場景的智慧環保服務,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重大服務項目。鼓勵參與構建天空地人立體化生態環境感知體系,豐富數字技術在環境監測、污染治理、執法監管等多領域的應用,提升智慧感知和智能預警能力,探索開展AI監測實驗室、自動監測站機器人運維、廢氣智能巡檢等試點工作。支持以生態環境治理數字化促進產業綠色低碳發展,降低相關產業全鏈條能耗物耗,提升污染治理設施智慧化水平。
(四)營造健康市場環境
10.加強監管執法。積極推動生態環境服務機構管理地方立法,通過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應用數據采集分析、服務可追溯等機制,為生態環境服務機構規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對第三方服務機構的監管執法力度,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平臺,對服務機構的管理制度、服務質量、數據溯源等開展常態化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弄虛作假違法犯罪行為。
11.完善標準管理。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服務質量管理體系。研究制修訂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治理運維等基礎服務準則。加強細分領域服務質量要求并規范化,推進新興領域生態環境服務規范化研究。組織開展省級標準化試點、環境標準創新試點申報,積極探索生態環境服務標準化。積極推動浙江經驗、做法轉化為地方標準,力爭上升為行業標準、國家標準。
12.強化信用管理。完善生態環境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體系建設,健全信息披露、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機制,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和行業質量建設,建立跨部門、跨區域信用評價信息共享機制,制定生態環境服務業黑白名單制度。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行業自律功能,根據行業發展需求和企業訴求,及時研究制定一批維護行業發展秩序的自律規約,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規范企業行為,提升行業服務質量。
(五)構建開放合作機制
13.強化合作協同。推動生態環境服務企業深度融入先進制造業產業鏈,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精細化服務。鼓勵生態環境服務企業與山區海島縣建立結對幫扶關系,聚焦當地需求提供精準服務。支持各地舉辦生態環境服務供需對接、服務產品推薦、組團服務等活動。引導企業參與長三角一體化協作,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開展業務,推動深度參與跨區域、跨領域技術合作。
14.搭建服務平臺。發揮行業協會、學會、領跑企業等資源鏈接優勢,建設一批行業共性技術研發、產學研合作、技術服務、創新成果轉化、區域協同發展等交流合作平臺,促進上下游產業鏈合作,提升生態環境服務業現代化水平。依托相關平臺,做好政策法規、標準規范、技術研發、市場動態等方面的信息推送服務。舉辦具有影響力的行業交流活動,共同促進生態環境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依托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百千萬”工程建設專班,建立生態環境、發展改革、經信、科技、財政、人力社保、市場監管、金融等部門參與的協同推進機制,落實專題協調、信息交流、督導服務、聯席會議等機制,協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二)強化政策保障。鼓勵各地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研究出臺促進生態環境服務業發展的各項產業、財政政策,做好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發揮稅收促進綠色低碳轉型的作用,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綠色低碳科技創新。
(三)強化金融支持。發揮各級政府綠色基金引領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設立生態環境服務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創新探索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產品,優化氣候投融資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生態環境服務重大項目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寬重大環保裝備融資租賃等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生態環境服務企業通過上市、發行債券等方式,優化融資結構,提升融資能力。
(四)強化人才培育。實施生態環境服務業領跑型企業家培育計劃。建立生態環境服務業企業家信息庫,鼓勵各地實施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提升工程,引導企業家積極參與浙江省生態環境服務業新時代高素質企業家認定。實施生態環境服務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計劃,培育若干由行業組織、領跑企業等共同參與建設的產教融合教育培訓機構,建設一批生態環境服務業培訓基地,開展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提升生態環境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能力。建立生態環境服務業技能人才庫,開展技能競賽,弘揚工匠精神。打造生態環境科技創新人才庫,推動人才建設與科研資源配置有效銜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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