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碧水保衛戰。印發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出臺《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指標評分細則(試行)》,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評估。指導長江流域19省市制定總磷污染控制方案,持續開展長江經濟帶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持續推進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規范化建設,累計排查入河排污口25萬余個,約1/3完成整改。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對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成效開展國家抽查,跟蹤督辦發現的183個突出問題,推動縣級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70%以上。指導東部七省率先開展縣城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全國縣城黑臭水體清單初步建立。持續推進全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和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工作。推動入海河流總氮減排和近岸海域水質改善,50余條入海河流印發實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全國國控河流入海斷面總氮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2.2%,其中,環渤海國控河流入海斷面總氮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9.9%。開展重點海灣專項清漂行動,加強海洋工程和海洋傾廢監管,全面啟動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線調查,完成天津、上海等5個海洋環境應急基地揭牌。發布第二批50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
深入推進凈土保衛戰。持續開展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啟動實施124個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重大工程項目,全國22個省份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等地區劃定210個重點區域執行涉重金屬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常態化開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落實情況遙感監測,推動將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和安全利用納入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食品安全等相關考核。完成6400余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回頭看”。印發《關于促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綠色低碳修復的指導意見》,累計將2058個地塊納入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管理。將9000余個關閉搬遷企業騰退地塊納入優先監管清單。印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技術指南(試行)》,將2616家企業納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部署開展在產企業和化工園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復試點。推動全國2700余個縣(市、區)編制印發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611個畜牧大縣編制印發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推動1.6萬余個行政村環境整治和800余個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治理。
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動1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和8個特殊地區印發“無廢城市”實施方案,各地安排工程項目3200余個,涉及項目總投資超1萬億元。指導15個省份全域有序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印發《危險廢物重大工程建設總體實施方案(2023—2025年)》,科學布局建設危險廢物“1+6+20”重大工程,加快補齊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和處置能力短板。全面完成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組織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聯合專項行動。落實《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啟動新污染物治理試點示范。印發實施《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調查制度》,完成122個重點行業4000余種重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等環境信息統計。對14種類新污染物實施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措施,淘汰8種類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推進長江經濟帶1136座尾礦庫、黃河流域235座尾礦庫完成問題整改。組織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推動相關省份清理、整治固體廢物近3400萬噸,問題整改完成率達99.4%。完成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污染狀況調查現場階段工作。指導重點省份加強鉈污染治理。
(三)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
積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推動成果動態更新。完成“十四五”省級礦產資源規劃及40項重大專項規劃環評審查,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4700多平方公里規劃區塊提出優化避讓要求。對62項省、市國土空間規劃開展環評,推動優化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嚴格環評準入,實施新增污染物等量或倍量替代,將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納入環評管理,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制定實施推動區域重大戰略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關舉措,開展新一輪京津冀協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開展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實施情況跟蹤評估,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合作交流機制。穩步開展多領域、多層次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發布第一批協同創新試點名單包括21個城市(區)和43個產業園區。
深入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編制印發《應對氣候變化重點任務(2023—2025)》《甲烷排放控制行動方案》。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2021、2022年度)順利收官,共納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2257家,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50億噸,履約完成率超過99%。建成全國碳市場管理平臺并上線運行,月度信息化存證按期提交率連續8個月保持100%;開展碳排放報告數據質量專項監督幫扶,碳數據質量得到有效管控。印發實施《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啟動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標志著我國完整的碳交易市場體系初步形成。成功舉辦首屆中國碳市場大會。
(四)堅持底線思維,持續鞏固生態環境安全防線
持續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完成全國生態狀況變化(2015—2020年)調查評估,開展“十三五”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成效評估。會同六部門開展“綠盾2023”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對65個自然保護地進行實地巡查,推動179個重點問題整改。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內人類活動遙感監測,經實地核實認定225個生態破壞問題。發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3—2030年)》,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實施方案(2023—2030年)》。完善濕地保護監督標準規范,配合開展濕地保護法執法檢查,推動有關文件和規劃明確生態環境部門生態保護修復成效評估職責,制定荒漠化區域、濕地生態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荒漠化防治、濕地保護等跨部門生態監管工作取得制度性進展。聯合發布15個優秀生態保護修復案例,確定第三批7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授牌命名第七批104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53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有效管控生態環境安全。健全國家生態安全協調機制并召開全體會議,印發工作細則,部署推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全國自然生態系統總體保持穩定,重污染天數得到有效管控,地表水汛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點湖泊水華暴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編制完成2266條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占計劃總數的90%。全國共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隱患10.65萬余項,約95%完成整改。生態環境部直接調度指導處置各類突發事件121起,有效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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