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投資來源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四化”及生態環保基金等。深化政金企合作,在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用好國家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期限長、成本低、規模大、保障程度高等優惠政策,并積極爭取保險資金和其它金融機構資金支持。以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為底線,鼓勵通過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盤活水利存量資產,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持省水投集團做強做優做大,省水投集團與市縣企業采取合作組建控股公司、資產資源購置、增資擴股等方式開展市場化合作,提高其造血功能和市場化運作能力。大力開展招商引資,創造條件吸引社會投資人。加強水利資金管理,嚴禁違規挪用等。
(三)強化用地保障
將水網建設三年攻堅行動項目納入省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名單并給予相關支持。項目選址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規劃、建設管控要求,節約集約使用土地,用好國家對我省水利工程壩區和淹沒區用地按建設時序分期報批支持政策,對納入省級以上的重大工程項目用地需求應保盡保、用地審批快捷辦理,所需計劃指標由省級統籌全額保障,項目在未取得用地手續前,不得開工建設。占用耕地單位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切實履行耕地占補平衡和耕地進出平衡的法定義務。支持項目業主以自建、出資、合作等方式積極參與地方補充耕地項目,取得的補充耕地指標主要用于落實水利項目耕地占補平衡。鼓勵項目業主采取協議調劑等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調劑補充耕地指標所需費用列入項目投資概算。
(四)加強前期工作
建立項目前期工作責任制,加強設計質量管控,強化可行性研究論證,確保項目前期工作達到規定要求。統籌考慮生態環境保護、征地移民、區域水量分配、利益協調等問題,合理確定建設方案。把供水保障項目作為各級前期工作經費安排的重點,保證前期工作經費投入。按照《貴州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02號)及配套政策,加強項目社會、生態、經濟效益分析,認真開展決策評估。堅持確有需要、實事求是原則,優化設計方案,嚴格項目把關,確保項目如期建成,及時開展竣工驗收,切實發揮工程效益。
(五)強化監督管理
嚴格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全面落實“四制”管理,在保證工程質量及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節點推進,全力加快項目建設,確保如期完成建設任務。繼續推進骨干水源工程竣工驗收攻堅行動,充分發揮供水保障效益。健全水利信用評價制度,規范水利市場主體行為,營造良好水利發展環境。對三年攻堅行動計劃實施動態管理,對地方積極性高、實施條件好、前期工作進展快的項目優先納入實施計劃;對納入國發〔2022〕2號文件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十四五”水利發展規劃的通知》(黔府辦函〔2022〕70號)的其他項目,視國家政策調整和前期工作推進情況,按既定政策支持建設。
(六)加大宣傳引導
完善公眾參與機制,搭建公眾參與平臺,營造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水網建設三年攻堅行動的良好氛圍。加強水利政策法規宣傳,引導群眾樹立水商品意識,落實水費收繳便民服務措施,保障水費收繳。嚴格水利執法,對蓄意破壞工程設施的行為,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對規模小、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農村供水保障工程,積極推行以工代賑模式,吸納當地群眾就近務工,幫助群眾增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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