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則
堅持庫網并舉,增強調配能力。堅持水源工程和配套管網同步建設,加強水網連通工程建設,完善水網“綱、目、結”,打通水網“最后一公里”,提高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
堅持長短結合,注重標本兼治。立足旱情暴露出的短板,著眼長遠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統籌謀劃、區分輕重緩急,加快推進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及配套管網、抗旱應急供水工程、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設,盡快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堅持兩手發力,激勵社會參與。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發揮財政投入的引導、撬動和保障作用,大力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運營,加快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政府和市場協同治水興水合力。
堅持建管并重,提升運管水平。強化政策落實,健全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體制機制,推動構建市場化、專業化和社會化的水利工程維修養護體系,提升水利工程運營管理水平。
(三)發展目標
通過集聚要素資源,壓實各方責任,用3年時間,完建316個骨干水源工程,實施102個水網連通工程及一批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水利工程設計供水能力13億立方米,有效保障城鄉人畜飲水、產業發展、糧食安全、生態環境等供水需求,理順水利投入、建設、運營管理體制機制,推動水利良性發展。
三、重點工程建設及項目實施安排
在項目安排上,統籌考慮保障人畜飲水、高標準農田建設、產業發展等需求,區分輕重緩急,細化推進時序,分年度明確水源、管網建設和體制機制改革任務。
(一)加快推進骨干水源工程建設
加快推進362個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設,完建316個并發揮效益(其中大型5個、中型95個、小型216個);開工建設5個大型水庫;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1.大型水庫:2023年完成黔中、夾巖、黃家灣、馬嶺水庫掃尾工程,加快推進鳳山、觀音水庫建設;2024年鳳山水庫下閘蓄水,觀音水庫大壩填筑至度汛高程;2025年建成鳳山水庫,觀音水庫主體工程完工。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結合國家規劃、供水保障和水網建設需求,2023年開工建設花灘子、宣威水庫,2024年力爭開工建設玉龍、石龍水庫,2025年開工建設英武水庫。
2.中型骨干水源工程:2023年建成都勻平省、碧江馬巖等中型骨干水源工程35個;2024年建成凱里嘎醉河、安龍平橋等中型骨干水源工程24個;2025年建成鳳岡德隆、惠水平寨等中型骨干水源工程36個。
3.小型骨干水源工程:2023年建成烏當柏枝田、修文金龍等小型骨干水源工程51個;2024年建成播州平正、黃平青塘等小型骨干水源工程76個;2025年建成桐梓楊公巖、天柱三門塘等小型骨干水源工程89個。
(二)完成在建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網并新建一批水網連通工程
建設管網5154公里,其中:在建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網2780公里、新建水網連通工程管網2374公里,累計設計灌溉面積400萬畝。
1.在建骨干水源工程配套管網。建成管網2780公里,其中:2023年建成600公里,2024年建成1140公里,2025年建成1040公里。
2.新建水網連通工程。遵循“確有需要、量力而行、防范風險”的原則,分輕重緩急實施102個水網連通工程,新建輸水管網2374公里。其中,2023年開工建設28個水網連通工程,新建輸水管網652公里;2024年開工建設32個水網連通工程,新建輸水管網759公里;2025年開工建設42個水網連通工程,新建輸水管網963公里。
(三)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
按照“確有需要、量力而行、整體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以市、縣為主,重點圍繞解決本次旱情暴露出的短板,結合各地建設意愿、籌資能力以及省水投集團與市、縣合作情況,因地制宜有序推進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實施農村供水水質提升專項行動,提升農村供水水質保障水平。實施規模化供水工程284處,建設改造管網3.3萬公里。其中:2023年實施106處,建設改造管網1.2萬公里;2024年實施96處,建設改造管網1.1萬公里;2025年實施82處,建設改造管網1.0萬公里。農村應急供水工程(山塘)建設以縣為主,成熟一個、開工一個。統籌實施高標準農田輸配水工程。
(四)實施水利信息化工程
充分利用和完善現有信息化建設成果,優化蓄、引、提、調、攔、排等調控手段,構建水資源統一調度、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全省供、用水聯合調度體系,統籌調配全省水資源存量和增量,實現區域互濟、以豐補枯、以大補小,不斷提高水網綜合調度管理水平。
四、深化水利改革
(一)加強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
加強市場主體建設,通過注入優質資產資源等方式,增加企業現金流和經營性收益,持續提升信用評級,提高市場化投融資能力。優化資源資產搭配,常態化開展招商引資,鼓勵和引導有實力的企業通過市場化投資持股、增資擴股、總承包等方式參與水利建設及水產業發展。深化政銀企合作,建立以銀行貸款+多種融資方式并重的“1+N”模式,以質押收費權融資、爭取政策性貸款為主導,輔以保險債權計劃、產業基金、融資租賃等方式,積極爭取中長期、低成本資金支持。
(二)穩妥有序推進水價改革
健全完善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制定出臺《貴州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有利于促進水資源節約和水利工程良性運行、與投融資體制相適應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按照“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供水價格并定期校核,在強化成本約束的同時,合理確定投資回報。全面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財政廳關于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黔發改價格〔2021〕868號),結合工程建設進度,加快制定夾巖、黃家灣、鳳山等大型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對“十二五”以前投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根據經營單位提出的定價建議,加快制定和調整工程供水價格。對“十二五”以來投建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市、縣要在工程投運前完成各類用水標桿水價確認工作。水利運營企業要協同建立水費收支制度和供水收入調節機制。加快建立和落實城鎮供水與水利工程供水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持續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圍繞保障糧食安全和水安全,統籌推進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工程建設和管護機制、用水管理機制協同落地,綜合考慮用水量、生產效益、區域農業發展政策、工程運行維護成本、農民負擔等,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業水價,總體達到運行維護成本水平。2023—2025年分別完成年度改革實施面積176萬畝、184萬畝、186萬畝,確保到2025年全省基本實現改革目標。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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