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深化農村供水價格改革。嚴格落實農村供水工程維修養護補助和公益性崗位管水員補貼制度,遵循“補償成本、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核定農村集中供水價格。單村供水工程水價及收費方式由村民委員會按照一事一議民主議事機制確定。對水費收入低于運營成本的供水工程,由縣、鄉級人民政府予以合理補貼。推行“一戶一表”、計量及收費。
(三)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
因地制宜建立縣級統一管理為主,區域專業管理、村級組織管理為輔,村民自用自管等運行管理為補充的供水管理模式。以縣域為單位,按照“以城帶鄉、城鄉融合”的發展方向,采取市場化運行、專業化管理、公司化發展方式,推行專業化供水企業統一管理,提高公司化管理的農村供水人口比例。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做強做優做大的實施意見的批復》(黔府函〔2022〕175號)精神,支持省水投集團以市場化方式與市、縣開展城鄉供水一體化合作,積極參與建設管理運營等業務。
(四)加強水庫運營管理
按照《貴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要求,以深化夾巖水利樞紐工程運營管理體制改革為切入點,全面推進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
優化水庫運營管理。對大中型水庫,落實管護主體、人員和經費,積極推進企業化運營管理,確保水庫運行安全,逐步達到“以水養水”;對小型水庫,實行區域集中管護、政府購買服務、“以大代小”等管護模式,鼓勵發展專業化管護企業,補齊小型水庫專業化管護能力短板,不斷提高管護能力和水平。支持省水投集團以市場化方式與各地合作,積極參與水庫工程運營管理。
全面推行水庫運行管理“一庫一檔案”。將水庫特征參數、效益發揮、運營狀況等納入貴州省供水調度信息系統進行信息化管理,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五)加強取用水管理
根據《地下水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48號)、《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公布,國務院令第676號修訂)等法規,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取水許可管理,強化江河湖庫、地下水取用水動態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取水,依法取締不合規、不合法的取水口。
五、投資測算、資金籌措及年度完成投資
(一)投資測算
本方案投資測算原則:已審批項目按審批投資計算、未審批項目按規劃投資或有關規程規范測算、續建項目按未完成投資計算。
經測算,水網建設三年攻堅行動完成總投資591.9億元,各類項目投資分別為:水資源配置工程投資501.9億元、占總投資84.8%,其中:在建骨干水源工程投資332.2億元,占總投資56.1%;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投資89.0億元,占總投資15.0%;水利信息化工程投資1.0億元,占總投資0.2%。
(二)資金籌措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領域相關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規〔2021〕1880號)、《財政部水利部關于印發〈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2〕81號)、《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移民局關于印發〈貴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設項目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黔水財〔2022〕18號)等規定及現行的投資政策進行資金籌措。
1.籌措原則
(1)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網工程
大型水庫。除中央補助外,按項目開工時間節點劃分出資比例:2021年前開工項目,剩余投資由項目法人負責籌措;2021年開工的觀音水庫,省級財政補助剩余投資的30%,其余由項目法人籌措;2022年之后擬開工的5個大型水庫,目前國家正在研究優化調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政策,宣威水庫暫按中央補助資本金的60%,省級財政補助資本金的40%;其余4個大型水庫,暫按中央補助資本金的30%,省級財政補助資本金的20%,其余由項目法人投資。
中型水庫。除中央補助外,按項目開工時間節點劃分出資比例:2021年前開工項目,剩余投資由省和市縣按6∶4比例籌措;2021年開工的項目,剩余投資由省和市縣按6∶4比例籌措,省級財政補助省級出資部分的30%;2022年及以后新開工項目,省級財政補助項目總投資的20%。
小型水庫。按項目開工時間節點劃分出資比例:2021年前開工項目,省和市縣出資比例分9∶1、8∶2、6∶4三個類別差異化籌措;2021年開工的項目,省和市縣出資比例分9∶1、8∶2、6∶4三個類別差異化籌措,省級財政補助省級出資部分的30%;2022年及以后新開工項目,省級財政補助項目總投資的25%。
(2)水網連通工程。省級財政補助項目總投資的30%,其余由市、縣通過財政預算或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銀行貸款和引進社會資本等籌資解決。
(3)農村供水保障工程。省級財政補助輸配水管網部分投資的30%,省級財政第一年撥付省級補助的80%,第二年撥付剩余20%;其余由縣級統籌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縣級基本財力獎補資金、市場化融資、招商引資等解決。
(4)水利信息化建設。按現行省級政務信息化建設機制申報,省大數據局按程序進行立項審批并給予資金保障。
2.籌措方案
按照以上原則測算,擬定2023—2025年資金籌措方案為:中央投資106.8億元、占比15.7%,省級投資231.3億元、占比34.0%,市縣投資267.3億元、占比39.3%,其他投資74.7億元、占比11.0%。
(1)在建骨干水源及配套管網。中央投資60.9億元、占比14.5%,省級財政投資75.1億元、占比17.9%,項目法人投資106.1億元、占比25.2%,市縣投資175.4億元、占比41.7%,煙草援建投資2.9億元、占比0.7%。
(2)新建其他項目。中央投資45.9億元、占比17.7%,省級財政投資50.1億元、占比19.3%,市縣投資91.9億元、占比35.4%,其他投資71.8億元、占比27.6%。
三年攻堅行動省級財政出資125.2億元,其中:已報批未實質性建設的在建骨干水源工程15.1億元;納入省級財政預算每年安排20億元,用于2021年以前開工的存量骨干水源工程,三年共出資60億元;5個新建大型水庫14.5億元;水網連通工程19.8億元;病險水庫除險加固1.5億元;農村供水保障工程14.3億元。
(三)年度完成投資
綜合考慮工程項目的建設周期和建設周期內各年投資強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完成投資分別為202.5億元、194.6億元和194.8億元,加上水網建設三年攻堅行動外的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等其他面上項目完成投資,三年攻堅期間,年均完成水利總投資300億元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
建立聯席會議調度機制,省政府分管同志總負責,重點調度大型水庫建設,辦公室設在省水利廳,省水利廳重點調度中型水庫和水網連通工程,各市(州)重點調度小型水庫和農村供水保障工程。省水利廳統籌做好項目前期建設、要素保障和組織實施工作。省發展改革委按權限履行項目立項審批,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制定完善價格政策。省財政廳負責省級財政預算安排,會同省水利廳加強資金監管。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用地要素保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移民局、省鄉村振興局、省大數據局等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工作。各市(州)、縣(市、區、特區)明確專門機構負責此項工作,會同項目法人落實用地、資金籌措等要素保障,確保資金到位,抓好質量、安全、進度等工作。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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