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健全洪、澇、潮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完善“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處置體制,建立“事前預警、應急響應、應急防御、人員轉移、災后處置”等全過程應急處置體系。建立極端天氣聯動應急處置機制,加強部門間聯合會商、信息共享與協同聯動,并開展實戰演練,確保突發極端天氣時可迅速反應、高效處置。完善以巨災保險為龍頭的社會保險保障體系。
第五節 完善全要素水環境治理系統,河湖水體長制久清
堅持流域系統治理,綜合施策,推進水污染治理雙轉變雙提升,加強水生態修復,維護河湖水體健康。
1.構建高效完善的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完善污水收集管網,重點建設筍崗-清水河、福永西、機場周邊、大水坑、民治、南約、寶龍和深汕合作區的污水管網系統,深化“污水零直排區”創建工作,開展新一輪存量污水管網排查整改,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實施濱河、福田二期、固戍二期、福永二期、沙井三期等18座水質凈化廠新改擴建工程,新增處理規模225.8萬立方米/日,全市水質凈化廠總規模預期達到850.3萬立方米/日。開展上洋、葵涌、水頭、蛇口和布吉一期5座水質凈化廠提標改造前期論證,開展坂雪崗一期、橫崗一期特許經營協議到期后新擴建論證,推進大望、洋涌、新城、龍華和西涌5座水質凈化廠新擴建前期研究。實施西部新(擴)建水質凈化廠出水總氮控制,加強入海排口監管,落實西部海域入海河流總氮排放總量控制。推進污泥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啟動深汕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探索污泥能源回收技術,推進水質凈化廠碳減排。逐步建立源頭、過程與末端相結合的污染雨水控制體系。建成大沙河、大磡東等8座污染雨水調蓄池,新增調蓄規模約42萬立方米。啟動污染雨水快速處理設施試點建設。
2.系統推進水生態修復。開展公明、鐵崗、長嶺皮、清林徑、銅鑼徑、松子坑6座飲用水源水庫流域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工程,構建庫區生態屏障。積極實施水庫匯水區植樹造林,涵養水源、增加碳匯,“十四五”期末,新增水源涵養林面積160公頃。開展河道生態化改造,大力推進河流型人工濕地和濕地公園建設,修復河流生態系統,提升河流水體自凈能力。完善河流生態流量管控,建立河流生態流量保障制度,實現多水源、常態化生態補水,非汛期生態流量月滿足程度達到90%以上。加強城市水域管理,推進筆架山河等暗渠復明,結合“千園之城”建設,營造公園水景觀,穩步提升城市水面率。推進全域海綿城市建設,提升海綿城市建設連片效應,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削減面源污染,建成區海綿城市達標面積占比達到60%以上。
3.完善水環境治理長效機制。鼓勵排水企業加強運維隊伍建設。加大廠網河一體化運行維護、排水戶監管和住宅小區排水管理力度,建立河湖管養長效機制。
第六節 推動水產城共治共融,水文化水經濟繁榮活躍
充分挖掘水的生態價值、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積極推進水務設施融入城市,推動河、湖、近海等水域及水務工程設施成為深圳人的“休閑公園”“文化樂園”,實現濱水空間開放共享,促進水文化水經濟發展。
1.高質量實施碧道工程。以確保秀水長清和河湖安瀾為核心內容,高質量建成1000公里碧道,形成“一帶二灣四脈八廊”的碧道空間結構,構建藍綠交融的生態系統、水城共生的休閑系統、繽紛薈萃的文化系統。建設茅洲河、龍崗河、觀瀾河、坪山河、深圳河北岸干流等河流型碧道;建設清林徑水庫、光明湖等湖庫型碧道;建設貫通東西海岸的濱海碧道,修復海岸帶生態系統,營造豐富的濱海公共空間,打造世界級綠色活力海岸帶。
2.著力水利風景區建設,推進水務設施融入城市。打通水庫與城市的空間聯系,對具備條件的水庫開展庫周環境治理,開發運動休閑旅游功能,打造城市公園型水庫和湖庫型水利風景區。對有條件的暗渠實施復明改造,還原優質濱水空間。對水務設施探索實施復合功能設計,實施水務設施景觀化生態化改造,對有條件的廠站設施進行入地改造。
3.開展水文化建設,提升城市軟實力。充分利用自來水廠、水質凈化廠內的公共空間建設科普展廳,建成東江水源工程展覽館、赤灣水文站展覽館等水情教育基地,改造提升深圳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園、深圳市水情教育基地,大力推動水文化載體建設。推進水務設施標識標準化建設。做好傳統水文化遺產的調查與保護工作。加強水文化傳播,結合節水器具推廣、清瓶行動、節水好家庭、以案促改等宣傳活動,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全國城市節水周等節水宣傳,推動節水、水土保持、供排水、防災減災等知識“進校園、進課堂”,打造一批水務宣傳品牌。
4.推動水務產業更快發展。加大水務投資力度,拓寬水務投融資渠道,培育巨型水務企業。大力發展節水環保產業。發展水上運動、濱水旅游等涉水文旅產業,促進濱水產業發展。推進水務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開展水務新標準、新技術、新材料開發,舉辦具有影響力的水務大會、論壇、展會,逐步樹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深圳水務品牌。
第七節 深化水務一體化管理,智慧水務一網統管
實現全要素全周期管理,發揮先行示范作用,強化流域、行業、都市圈一體化管理和數字治理,推動水務一體化改革再出發。
1.加強河湖長制工作。創新流域管理與河湖長制協同推進模式,推動河湖長制從“全面建立”向“全面見效”轉變。推動河湖長制立法,落實流域管理和屬地管理責任。推廣河湖長述職機制,加強對基層各級河湖長的督查和考核。完善流域河長制工作信息共享平臺,充分對接廣東智慧河長平臺,推進流域與行政區域協同治水。增強水務系統執法監督,把生態環保執法、城管執法情況納入河長制考核平臺,提高水政執法效能。
2.加強涉水事務一體化管理。強化涉水機構行政和業務管理,提升監管效能。支持市、區兩級環境水務資源融合發展,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水務項目建設運營。加快《深圳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供水用水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河道管理條例》《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深圳市再生水利用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的制訂與修訂工作。建立全市統一的水務設施建管標準體系與運維定額制度,健全工作指標考核體系,完善市、區各層級各板塊協同工作機制。加大原水、污水、洪水調度的統籌力度,推進全域水資源精細管控與高效配置。加強水域空間和水岸線監管,全面建立河湖水系空間監控網絡,在城市規劃建設中實現涉水空間涉水事務管理考核全覆蓋。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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