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圍繞石化、化工、電力、電子等重點排放行業,推廣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強化從生產源頭、生產過程到產品的全過程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有效控制工業生產過程中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溫室氣體排放。控制氟化工行業生產規模,加大氟化工行業尾氣處理力度,降低工業生產過程中含氟氣體排放。改進化肥等行業的生產工藝,減少工業生產過程中氧化亞氮的排放。加強廢棄物處置甲烷排放控制。整治不符合環保標準和達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填埋處理設施,在條件具備的填埋場建設甲烷收集利用設施,減少甲烷無序排放。
三、提升適應氣候變化影響能力
增強森林碳匯能力。深入推進國土綠化行動,加強長江、大運河、太湖等重點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提升高速鐵路、高速公路、高等級公路沿線綠色通道建設水平,充分挖掘城鎮、村莊、社區、庭院等綠化潛力,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蓋率穩定在20.5%以上。提升森林生態系統質量,加大生態公益林保護力度,重點加強丘陵區次生林、綠色通道等中幼林撫育,實施低效林改造示范。全面推行“林長制”,強化森林資源規范化管理,開展森林生態效益動態監測、林業碳匯計量監測工作,形成全市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持續開展森林督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等專項執法行動,切實保障全市林木安全。
加強適應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成品油和天然氣應急儲備基地建設,提高區域能源保障水平。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推動有條件的區域建設雨水吸納、蓄滲和綜合利用設施。建立分災種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平臺,重點加強暴雨、雷電、低溫冰凍、冰雹等氣象災害的預報預警。加強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提高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和效益評估水平,提升人工影響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
專欄2碳減排示范工程
1.低碳試點示范工程。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任務,建設一批低碳園區、企業試點示范。廣泛開展低碳商業、低碳旅游、低碳企業和碳普惠制試點。遴選一批特色鮮明、指標設置科學、有復制推廣價值的近零碳排放試點示范項目。
2.協同減排和融合管控工程。選擇一批煤電、鋼鐵、水泥等重點排放行業企業,排放源相對集中、監測基礎較好、排放管理體系較為完善的園區、地區開展協同減排和融合管控專項建設。
3.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抓好虎丘濕地公園清水工程,確保虎丘濕地公園功能性、景觀性有機統一;抓好城北路、長和路等在建項目,強化質量、進度督查,打造精品工程;抓好平海路等項目,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優化提升海綿城市監測系統信息化服務功能。
第三節 強化PM2.5和O3協同治理,提升綜合“氣質”
以PM2.5和O3“雙控雙減”、優良天數比例穩步提升為主線,深化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污染治理,實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協同減排,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全力守護“蘇州藍”。
一、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
強化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管理。以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導向,突出抓好重點時段PM2.5和O3協同控制,強化點源、交通源、城市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編制空氣環境質量改善專項規劃,加強達標進程管理,鞏固提升大氣環境質量。嚴格落實空氣質量目標責任制,深化“點位長”負責制。到2025年,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86%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PM2.5年均濃度達到28微克/立方米,6項監測指標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推進PM2.5和O3“雙控雙減”。持續推進沿江地區重點化工園區綜合治理,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將沿江地區作為O3污染重點控制區,實施更為精準的VOCs減排措施。探索開展沿江地區PM2.5和O3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研究,為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提供支撐。
二、加大VOCs治理力度
分類實施原材料綠色化替代。按照國家、省清潔原料替代要求,在技術成熟領域持續推進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和其他低(無)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提高木質家具、工程機械制造、汽車制造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使用比例,在技術尚未全部成熟領域開展替代試點,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
強化無組織排放管理。對企業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加強管理,有效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優先采用密閉集氣罩收集廢氣,提高廢氣收集率。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規范化工裝置開停工及維檢修流程。指導企業制定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按期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及時修復泄漏源。
深入實施精細化管控。深化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售等重點行業VOCs深度治理和重點集群整治,實施VOCs達標區和重點化工企業VOCs達標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針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重點管控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準、時限明確、責任到人,適時推進整治成效后評估,到2025年,實現市級及以上工業園區整治提升全覆蓋。推進工業園區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監控體系,開展工業園區常態化走航監測、異常因子排查溯源等。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VOCs“綠島”項目,統籌規劃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
三、推進固定源深度治理
推進電力行業穩定達標。嚴格執行國家、省電力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專家對電廠特別是自備電廠在線監控設備規范化管理、超低排放穩定運行等環節開展現場評估,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確保電力行業穩定達標排放。引導企業對現有廢氣處理設施實施提標改造、使用低硫優質煤,鼓勵開展燃氣機組深度脫氮。
開展工業窯爐深度治理。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施策”,推動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工業窯爐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對啟動超低排放改造以外的重點涉工業爐窯行業,通過工藝治理提標以及清潔低碳能源、工廠余熱、熱力替代等方式,實現有組織排放全面達標、無組織排放有效管控、全過程精細化監管。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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