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印發《威海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出深化“四減四增”,助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總體布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協同推進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降低碳排放強度,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為主線,加快補齊臭氧治理短板,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強化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持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等目標要求。詳情如下:
威海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章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形勢
第一節“十三五”期間工作成效
“十三五”時期,威海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扎實推進生態環境質量與生態環保工作“雙領先”,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環境質量穩步改善,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有序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指標全面完成,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顯著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制度不斷完善,人民群眾生態環境滿意度明顯提升,綠色發展基礎有效夯實,為“精致城市·幸福威?!苯ㄔO提供了堅強支撐。
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紛呈。榮獲第九屆中華環境獎,被授予第三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稱號,成為“十三五”時期省內唯一創建成功的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地級)市。入選全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全省唯一,典型經驗在全國推廣。環翠區威海華夏城被命名為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榮成市榮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稱號,榮成市好運角旅游度假區入選第一批省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
高質量發展水平穩步提升。全面啟動新舊動能轉換,4個產業集群列入省“十強”產業集群庫重點培育支持名單,形成了醫藥醫療器械、碳纖維等10條優勢產業鏈,“四新”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31.9%。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全市淘汰電爐124臺,關閉退出化工企業57家。一批傳統產業綠色化發展水平明顯增強,三角輪胎6個產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設計產品名單,浦林成山(山東)綠色產品產量占比達到94.2%,威海中玻玻璃產品能耗接近國際先進水平。深入推進清潔生產和生態工業園區建設,90家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創建5個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大力扶持“四新”經濟,累計為130個智能化改造項目爭取落實財政資金近1.2億元。海洋經濟轉型發展,新增2個省級海洋特色產業園,創建14處國家級、34處省級海洋牧場示范區。推動全域旅游高質量發展,以“愛在威?!睘橹黝},打造四季文旅品牌產品。深入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煤炭壓減超額完成省定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24.8%,“能耗雙控”考核是全省唯一一個提前完成“十三五”任務的市。建設一批新能源基礎設施,華電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冷試完成,文登抽水蓄能電站累計完成投資34.3億元,順利完成314萬立方米政府儲氣能力建設任務。交通結構進一步優化,持續開展桃威鐵路電氣化改造工程,2020年全市購置120輛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公交車,在全市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場所加大對新能源、LNG(CNG)等節能環保運輸工具的推廣力度,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累計淘汰5281輛。全市化肥、農藥用量連續四年負增長。
環境質量走在全省前列。大氣環境質量穩居全省首位,環境空氣質量連續5年達到國家二級標準,9項指標位列全省第一,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0.4%,同比改善9.6%。水環境質量位居全省前列,全市13條市控以上重點河流和12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國控地表水考核斷面優良水體比例較2015年翻一番,水環境標準達標指數排名全省第一。系統推進排污口整治,近岸海域水質保持全省最優。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切實保護,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推進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安全利用,順利通過全國人大土壤污染防治執法檢查,截至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100%。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削減20.9%、29%、15.5%、15.5%,均超額完成“十三五”目標。穩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核與輻射環境監管工作成效顯著,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全面提升。
生態保護修復系統全面完善。加強對重要山體、藍綠廊道保護與修復。實施威海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三年行動,對重點區域及其道路可視范圍內的151處廢棄礦山進行治理,治理面積500余公頃。大力推進國土綠化建設,精細實施“昆崳山、偉德山、里口山、正棋山”四大山系生態修復工程,植樹造林約32.6萬畝,森林覆蓋率穩步增長。加強河道綠線保護與水生態修復,完成30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治理河長157公里,完成504條骨干河道和16座大中型水源地水庫綠化整治,累計完成河湖綠化面積25.3平方公里。持續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累計建成海綿城市面積46.83平方公里。對城市主干道、公園、廣場進行綠化花化升級,實施了一批城市綠道及街頭游園建設,累計建成城市綠道458.58公里。實施“藍色海灣”等17個項目,獲得上級補助資金10.63億元,修復受損岸線超過46公里。
生態文明制度逐步完善。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各項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成立市縣兩級生態環境委員會,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厘清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責任邊界,健全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生態環境保護齊抓共管大格局。有序推進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垂直管理改革、市級機構改革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進一步形成運行高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法治保障,積極推進環境立法,頒布實施《威海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威海市危險廢物管理辦法》。健全各級黨委、政府和企業責任制度體系,制定《威海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威海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試行)》等有關規定,將環境質量逐年改善要求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將生態文明納入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市民環保素養顯著提升,學生環保教育普及率、環境信息公開率、黨政干部參加生態文明教育培訓比例均達到100%。
第二節面臨形勢
主要問題。一是生態環境質量與區域目標定位、公眾訴求仍有一定差距。近年來,全市環境質量雖整體有所改善,但大氣治理成效仍不穩固,以臭氧和細顆粒物為代表的復合性、波動性污染特征明顯;部分河道水質在汛期存在局部性、間歇性反復,河道水生態系統較脆弱;全市生態資源先天不足,城市和自然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亟需提升。二是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和精細化管理能力仍然是主要短板?,F有排水系統截流和調蓄能力有待加強,固體廢物全域精細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三是環境治理機制手段亟待創新突破。隨著深化生態文明城市建設和高質量綠色發展的要求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的系統性和綜合性需求強烈,深化結構性調整的市場機制和監管執法手段滯后,生態環境治理能效不強。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多元治理體系有待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任務艱巨。
機遇和挑戰?!笆奈濉睍r期是邁向美麗中國建設新征程的起步階段,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以及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設、鄉村振興等系列戰略決策,為威海市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注入強大動力。對標中長期美麗城市建設目標,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新挑戰。一是市民對高品質生態環境的訴求更加強烈。按照國內外同類型城市的發展經驗,隨著人均收入的增長,人民群眾將對生活環境的品質、環境安全的保障、生態產品的供給、綠色空間的可獲得性提出更高要求。二是環境污染治理進入新階段。傳統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一些新型環境風險凸顯,未來一個時期全市的環境問題將處于多要素關聯耦合、多領域復合影響的深度攻堅階段。同時,通過末端治理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的潛力空間趨窄,需要各領域、各行業在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強化源頭防控和科學系統治污方面投入更多精力。三是實現高質量綠色發展的現實需求強烈。實現精明增長是全市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提升區域能級、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契機。當前,需要進一步把綠色新動能做大做強,充分發揮其在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章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發展”為總目標總方向總遵循,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為總抓手,堅持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守底線、提質量、惠民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化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鞏固“無廢城市”建設成果,全面推進“精致城市·幸福威?!苯ㄔO,奮力打造在全國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美麗城市”威海樣板,在發展綠色化方面爭當排頭兵。
第二節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品質提升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
堅持綠色引領。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將優良環境質量作為威海的最大財富,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促進作用,將綠色、低碳、可持續理念融入城市建設各方面、全過程,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堅持底線思維。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堅決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提升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健全環境風險防控機制,有效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堅持系統治理。實施要素協同、區域協同、部門協同、減污降碳協同、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堅持改革創新。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加大科技和專業力量投入,強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實現全域精細化管理。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形成與治理任務、治理需求相適應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三節主要目標
展望2035年,經濟社會發展完成綠色轉型,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高,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全面普及,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幸福宜居的生活空間、山清水秀的生態空間基本形成,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成為全國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美麗城市”。
聚焦“精致城市·幸福威?!苯ㄔO,錨定2035年遠景目標,經過五年不懈奮斗,到2025年,“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進步,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無廢城市”建設進一步優化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穩步下降,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生態環境品質穩步提升,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省領先。
——綠色轉型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堅持精明增長,全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農業投入和用地結構更加合理,能源和資源配置更加高效、利用效率穩步提升,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態環境質量穩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省領先,良好空氣和海洋環境質量得到保持,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城市(縣城)建成區和農村黑臭水體全面消除,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穩定恢復。堅持精當規劃,著力構建山海一體、優質連片的保護空間,陸海生態安全格局不斷穩固,生物多樣性有效保護,生態產品供給水平大幅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持續提升。
——環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保持穩定,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水平持續加強,環境風險防控水平顯著提高。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基本形成。
威海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第三章深化“四減四增”,助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全面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將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優化牽引作用,實施新一輪“四減四增”行動,推動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第一節筑牢綠色發展基礎
優化空間發展總體布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建立生態環境空間引導和約束機制,優化全市“中心引領、環灣育極、軸帶拓展、組團布局”的城鎮空間格局。構建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簡稱“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建立更新調整和跟蹤評估長效機制,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督等方面應用,將“三線一單”作為區域資源開發、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城鎮和產業園區建設、重大項目選址和審批的重要依據,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生態涵養、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和強度,規范國土空間開發行為,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推動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格局。
城鎮空間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強化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充足、擴散條件好的區域優化布局,對人口密集、資源開發強度大、污染物排放強度高的區域實施重點管控。
農業空間強化耕地保護,嚴守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嚴格限制污染型企業進入農產品主產區,嚴禁有損自然生態系統的開荒以及侵占水面、濕地、林地、草地的農業開發活動。大力發展生態農業,優化農業生產布局和種植結構,加強產地環境保護治理,保障農產品安全。將集中連片耕地作為區域生態廊道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升耕地生態功能和價值。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復,嚴格控制土壤污染。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加強農業面源、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農村環境整治。
生態空間提高生態產品供給和生態服務功能,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照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保證生態功能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生態保護紅線以外的生態空間原則上按照限制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市化開發。
積極融入膠東經濟圈綠色一體化發展。鼓勵開展區域內環境治理資源合作共享,加強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治理、核能供暖、海水淡化利用、海水生態養殖、工業固體廢物及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領域產業優勢互補。按照《膠東經濟圈“十四五”一體化發展規劃》要求,推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聯動、跨區域河流橫向生態補償、聯合阻擊滸苔行動開展、跨區域環境協同監管。根據上級統籌安排,推進開展重大案件聯合執法、聯合掛牌督辦、聯合現場督導。
第二節推進綠色精明增長
完善資源環境要素差異化配置機制。不斷健全環境影響評價等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落實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嚴格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準入。持續推進“畝產效益”評價制度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資源環境要素空間配置。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重大項目落地機制,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制度化、規范化,為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開辟綠色通道,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引導資源環境要素向新一代信息技術、新醫藥與醫療器械、先進裝備與智能制造、碳纖維等復合材料、海洋生物與健康食品、時尚與休閑運動產品等優勢特色產業集聚。加強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煤炭消費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抑制高碳投資,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規模。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
健全綠色金融和綠色財稅政策體系。積極爭創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落實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統計體系、評價體系、征信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綠色金融產品,探索開展與碳排放權等環境權益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持引導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碳中和金融債,推動綠色企業通過發行綠色企業債券、碳中和債券以及上市融資等方式擴寬融資渠道。強化企業和金融機構間環境與氣候相關信息披露制度,開展綠色績效評估。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與氣候風險分析及壓力測試。支持發展綠色信貸,鼓勵發展重大環保裝備融資租賃。依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落實環境保護稅、資源稅等綠色稅制。
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積極推進國家級和省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以點帶面探索實現生態產品價值的威海模式。積極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態品牌,提高各類生態產品價值。提升優美岸線的景觀服務功能,提高土地溢價能力。深入挖掘“山海島泉河”生態服務功能,推進農業以及全域旅游、康養產業等服務業生態化發展。推動企業低碳減排,建立綠色低碳產業集群。用好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以及綠色保險、碳金融等綠色金融工具,推動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的制度體系、配套政策體系。
培育綠色環保產業。依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統計調查報表制度,全面摸清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現狀,建立健全扶持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致力服務精致城市和宜居環境建設,著力在城鎮生活污水深度處理、海水淡化利用、土壤酸化改良、危險廢物安全利用與智慧管理、大宗工業固體廢物高附加值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生態系統修復等方面加大材料、設備研發和技術應用力度,培育本地企業。做新做優環境服務業,推行“環保管家”等模式,提升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水平。推動海洋生態產業壯大發展。引進高端人才,加強與專家智庫、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專業化環保技術服務公司,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環境監測專業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滿足生態環境監測管理新要求。
第三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
堅決淘汰低效落后產能。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推動“淘汰類”生產工藝和產品退出。加快淘汰煤電、水泥、輪胎、化工等重點行業低效落后產能,進一步嚴格落實環保、安全、技術、能耗、效益標準,制定具體措施,分類組織實施再生橡膠、廢舊塑料再生、磚瓦、石灰、石膏等行業轉移、壓減、整合、關停任務,推動低效落后產能退出。
嚴把準入關口。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產能總量控制剛性要求。實施“四上四壓”,堅持“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上整壓散”?!皟筛摺表椖看_有必要建設的,須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要求,新(改、擴)建項目要減量替代,已建項目要減量運行。依據國家、省相關政策,對煤電、水泥、輪胎、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要求,確保產能總量只減不增。嚴禁新增或外地轉入水泥熟料、粉磨產能。
推進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加快建材、化工、鑄造、印染、電鍍、加工制造等產業集群綠色化改造。推進重污染企業搬遷入園或依法關閉。推動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發揮行業龍頭企業、大型零售商及電商龍頭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推進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建設。鼓勵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范、咨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方式,提高行業供應鏈綠色化水平。加快推進工業產品生態設計和綠色制造研發應用,在重點行業推廣先進、適用的綠色生產技術和裝備。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實施綠色采購,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綠色管理。2025年底前,建設3個綠色園區,創建40家綠色工廠,開發一批綠色產品,打造一批綠色供應鏈。
著力提高工業園區綠色化水平。提高鑄造、化工、磚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制革、印染等行業園區集聚水平,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將生態工業園區建設作為園區發展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給予政策支持,推動園區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等。2025年底前,生態工業園區比例力爭達到工業園區的50%以上。
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加強項目建設和產品設計階段清潔生產。新(改、擴)建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分析論證原輔料使用、資源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廠內外運輸方式以及污染物產生與處置等,對使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進行說明。鼓勵企業在產品和包裝物設計時,充分考慮其在生命周期中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嚴格執行產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額、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能源系統優化、節能技術改造等。開展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創新清潔生產審核推進模式,落實省清潔生產審核有關要求,依法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支持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企業清潔生產領跑行動。
第四節深化能源結構調整
優化能源供給結構。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推進能源低碳化轉型,嚴控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進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發展生物質能、垃圾焚燒發電,推進和規范分布式能源項目發展。有序論證海上風電項目。積極推進天然氣在民用、商用、工業燃料替代及城市供熱等領域應用,加快實施全市天然氣主干管網、汽車加氣站及天然氣置換等工程建設。安全穩妥推進榮成核電基地建設,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地熱能。2025年底前,新能源裝機占全市裝機比例達到50%,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335萬千瓦以上。
壓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落實省下達的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嚴控新增耗煤項目,合理控制煤電建設規模和發展節奏,不新增燃煤自備電廠。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廠15公里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熱電機組及配套燃煤鍋爐。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嚴格執行煤炭減量替代辦法。新建生物質鍋爐不得摻燒煤炭、重油、渣油等化石燃料。
實施終端用能清潔化替代。加快工業、建筑、交通等各用能領域電氣化、智能化發展,推行清潔能源替代。按照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小型燃煤鍋爐、民用散煤與農業用煤消費量。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鍋爐和工業爐窯,實施清潔低碳能源、工廠余熱、電力熱力等替代。新(改、擴)建熔化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原則上使用清潔低碳能源。持續推進城鄉清潔取暖,加大農村電網建設力度,推進燃氣下鄉,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合理布局農村生物質能源,實施農村清潔取暖改造工程。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城市基本實現清潔取暖全覆蓋,農村清潔取暖率達到40%以上。2025年底前,農村清潔取暖率提高到45%以上,基本完成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
第五節推動交通運輸結構調整
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推動大宗貨物集疏港運輸向鐵路和水路轉移,支持砂石、煤炭、鋼鐵、電力、水泥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推動各港區、鐵路貨運站與重點園區、物流網絡連通,與綜合保稅區、威海機場聯動。2025年底前,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進一步提升,鐵路和水路貨運量占比達到3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鐵路、水路、封閉式皮帶廊道運輸方式比例達到70%以上。
推動車船升級優化。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機)行動。按照省部署和任務目標,2023年底前,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2025年底前,完成上級下達的淘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任務,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貨車占比達到30%以上。加快車用液化天然氣(LNG)加氣站、充電樁、加氫站布局,在交通樞紐、批發市場、快遞轉運中心、物流園區等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推動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除應急救援車輛外,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公交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100%,引導巡游出租車經營者選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型。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20%左右。開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應用。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
構建高效集約的綠色流通體系。加強商貿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綠色發展。發展綠色倉儲,鼓勵和支持在物流園區、大型倉儲設施應用綠色建筑材料、節能技術與裝備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節能管理模式。完善倉儲配送體系,建設智能云倉,鼓勵生產企業在商貿流通環節共享共用倉儲基礎設施。
第六節推進農業投入和用地結構調整
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全面實施節水、減肥、控藥的一體推進、綜合治理工程。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體系,嚴格執行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標準。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2025年底前,新增“三品一標”產品110個。在糧食主產區、果菜茶優勢產區等重點區域,大力普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應用配方肥。大力推廣緩控釋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水肥一體化、機械深耕、種肥同播等施肥技術。2025年底前,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提高到95%以上,水肥一體化技術推廣面積達到35萬畝。推廣生態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以及植保無人機等先進施藥機械。到2025年,單位耕地面積化肥施用量較2020年下降6%;在農業病蟲害發生平穩、農作物種植面積不變的情況下,化學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下降10%。
大力推廣應用有機肥。加快發展種養有機結合的循環農業,推廣畜禽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等技術模式。引導農民積極施用有機肥,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通過配建糞污處理設施、委托協議處理、堆積發酵就地就近還田等方式,促進畜禽糞污還田利用,推動種養循環,改善土壤地力。提升有機肥規模化生產能力,在用地、貸款、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有機肥企業。積極構建“收集—轉化—應用”三級網絡體系,提高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建設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積極開展乳山市等省級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建設,創新農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廣農業綠色生產技術,探索符合區域特點和地方特色的綠色發展模式,推進農業發展綠色轉型。
第四章應對氣候變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總體布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協同推進氣候變化與環境治理、生態保護修復,降低碳排放強度,顯著增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第一節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實行以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明確全市和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鼓勵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專項行動方案,推動建材、化工、電力等重點行業盡早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鼓勵大型企業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實施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開展降碳創新行動。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和考核監督。開展低碳城市、低碳社區試點和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建設。
第二節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控制工業二氧化碳排放。升級建材、化工領域工藝技術,控制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廣水泥原料替代技術,鼓勵利用轉爐渣等非碳酸鹽工業固體廢物作為原輔料生產水泥。推動煤電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推進石島灣核電、光伏發電等重點項目建設,提高清潔能源供給能力。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發展低碳交通,加快發展鐵路、水運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航海、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制定營運車輛和船舶的低碳比例。2025年底前,營運車輛和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分別下降4%、3.5%。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開發與推廣力度。
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構建綠色低碳建筑發展體系,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建材。積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2025年底前,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40%以上,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100%。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強化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低碳運營管理。2025年底前,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分別比2020年下降5%和6%以上。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實施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加強規模種植、養殖標準化管理,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大力推進碳排放交易。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實現線上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基礎上,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推進水泥等行業進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揮市場機制降碳作用。加強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推行碳排放配額分配,對清繳履約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節主動適應氣候變化
構建適應氣候變化的工作新格局。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在農業、林業、水資源、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及城市、沿海、生態脆弱地區積極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推動適應氣候變化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政策體系,并與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消除貧困、基礎設施建設等有機結合,提升城鄉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加強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與應對。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識別氣候變化對敏感區水資源保障、糧食生產、城鄉環境、生命健康、生態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完善防災減災及風險應對機制,提升風險應對能力。著力增強農業抗御自然風險能力,提高農業生產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主要糧食作物區農業氣象災害應對防范體系建設。統籌提升城鄉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防災減災綜合評估和風險管控能力,制定應對和防范措施。
第四節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管理
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融入生態環境管理體系。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工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加強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管理,做好目標分解和定期評估工作。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將碳排放影響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體系。推動低碳產品政府采購、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
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防治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定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方案,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
第五節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加強海洋碳匯。探索開展漁業碳匯、濱海鹽沼濕地碳匯、海洋牧場碳匯等海洋碳匯方法學研究,加快建立海洋碳匯核算體系。穩定海帶、裙帶菜、牡蠣等經濟固碳品種養殖規模,實施海洋牧場、海水養殖生態增匯,發揮漁業碳匯功能。有序推進藍碳經濟發展,積極策劃漁業碳匯、海草床碳匯等海洋碳匯項目,積極推動海洋碳匯納入國家碳市場交易,探索開展藍碳市場交易試點。
穩固森林和濕地碳匯。持續加強森林資源培育,開展中幼齡林撫育和疏林地補植,穩固森林碳匯量。全面加強林業資源管理,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和災害防控,減少森林碳排放。精準提升森林質量,推進低質低效林更新改造和退化林植被恢復,穩固森林固碳能力。持續推進濱海、河口等濕地保護和修復,堅持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實施濕地恢復與綜合治理工程,穩定并增強濕地固碳能力。
第五章深化協同治理,持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以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為主線,加快補齊臭氧治理短板,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強化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持續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第一節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協同開展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細顆粒物濃度繼續保持良好水平,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趨勢。統籌考慮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特征,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夏季以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加強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細顆粒物和臭氧前體物排放監管;秋冬季以移動源、燃煤源污染管控為重點,強化不利擴散條件下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氨排放監管。2025年底前,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并逐步改善,保持全省領先。
第二節強化固定源污染治理
大力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動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源頭替代、過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控制體系。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揮發性有機物物質儲罐排查。除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以外,逐步取消制藥、農藥、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行業和產品標準。全面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料使用。持續開展重點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重點加強攪拌器、泵、壓縮機等動密封點,以及低點導淋、取樣口、高點放空、液位計、儀表連接件等靜密封點的泄漏管理。加強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力度。
實施重點行業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開展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陶瓷、鑄造等行業深度治理。加強燃煤機組、鍋爐污染等治理設施運行管控,確保按照超低排放要求穩定運行。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嚴格控制鑄造、水泥、磚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業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重點涉氣排放企業逐步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管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第三節加強移動源污染管控
加強車油路聯合管控。加強新車源頭管控,嚴格執行國家新生產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配合開展機動車、發動機、非道路移動機械新生產、銷售及注冊登記環節的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強化油品運輸、銷售、儲存、使用全鏈條監管,加大執法力度,取締黑加油站點,嚴厲打擊制售劣質和不合格油品等違法行為。2025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3000噸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采取自動監測和人工抽測模式,加大在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達標監管力度,實施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建設項目。進一步擴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范圍,淘汰或更新升級老舊工程機械,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定位管控工作,基本消除未登記、未監管現象。
推進綠色港口建設。推廣港口作業機械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新增岸吊、場吊、牽引車、小噸位叉車等港作機械原則上全部使用電能、LNG等清潔能源。實施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標準和油船油氣回收標準。強化船舶發動機升級或尾氣處理,加大主要港口和大型機場污染防治力度,推進岸電使用常態化。
第四節強化揚塵污染管控
推進揚塵精細化管控。全面加強各類施工工地、道路、工業企業堆場料場、露天礦山和港口碼頭揚塵精細化管控。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嚴格落實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六項措施”,道路、水務等線性工程進行分段施工。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監管,確保許可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強化裸地管理,加強裸地和拆遷地塊排查,嚴格落實硬化、綠化、苫蓋等治理措施,強化道路綠化用地揚塵治理。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全面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運系統封閉改造。實施礦山全過程揚塵污染防治,在基建、開采、修復等環節實施嚴格有效的抑塵措施。
提升道路保潔機械化水平。推進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鼓勵使用純吸式吸塵車,持續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支路街巷、工業園區等道路沖洗保潔力度。2025年底前,全市具備條件的道路全部實行“機掃—灑水—沖洗”的機械化保潔聯合作業,中心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縣城達到80%。
第五節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
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體系。持續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能力建設,健全市縣兩級污染天氣應對預案體系。嚴格落實國家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要求,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進行動態更新。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實施差異化管控。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
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積極落實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過程應對機制。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深化氣象、生態環境部門預警會商機制,有效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完善大氣環境生態補償機制。
第六節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
探索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按照上級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氨排放標準。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加強源頭防控,優化化肥、飼料結構。嚴格大型規?;B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控制,力爭到2025年大型規模化養殖場大氣氨排放總量削減完成上級分解任務。
強化消耗臭氧層物質環境管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履約管理,實施含氫氯氟烴(HCFCs)淘汰和替代。繼續推動三氟甲烷(HFC-23)銷毀和轉化。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在惡臭投訴較多的重點企業和園區安裝電子鼻。加大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力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摻燒垃圾、工業固廢,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和重點區域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生物質鍋爐進行整改或淘汰。
第六章推進“三水統籌”,穩步提升水生態環境
以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水資源、水生態和水環境,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兩手發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穩步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第一節加強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
建立“三水”統籌工作機制。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統籌開展水資源、水生態和水環境監測,實施流域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管理,健全水生態環境協同監管體制。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推進重要河湖庫水生態環境評價,保障生態用水,促進水生態恢復。持續削減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探索加強總氮總磷排放控制。
加強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目標管理。落實流域分區管理要求,優化水功能區劃與監督管理,明確各級控制斷面水質目標,簽訂跨市、跨縣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對未達標區域、流域,依法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加強區域河庫水質監控、考核和責任追究。依托排污許可證,探索建立“水體—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
第二節深化水污染治理
保障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深入推進各級水源地規范化建設。2021年底前,完成現有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或保護范圍劃定;2025年底前,完成鄉鎮級和“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勘界立標。加強“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健全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加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出水等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公開力度。健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檔案。持續提升地表水型飲用水水源地預警監控能力,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建立一批農村規模化供水和飲水安全工程,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2025年底前,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100%。
實施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按照省有關要求,深入開展縣控及以上斷面所在河流入河排污口溯源,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取締一批、合并一批、規范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實施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主要河湖排污口整治,基本形成權責清晰、整治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
提高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以環翠區、文登區、榮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區等為重點,根據人口集聚和產業發展需求,補長各區市、開發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短板,建設環翠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初村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城鎮污水處理全覆蓋和城市建成區污水“零直排”,直排河流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到準四類水標準。推廣污水處理廠尾水資源化利用,最大化利用水資源。污水處理廠出水用于綠化、農業灌溉等用途的,確保達到相應污水再生利用標準。繼續加大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有效控制初期雨水沖刷污染,利用人工濕地對處理達標后的尾水進一步凈化。推進文登區、榮成市和乳山市城市建成區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底前,全市城市建成區全部完成現有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實現雨污混流清零。有序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文登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9%,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控制。實施差別化流域環境準入政策,強化準入管理和底線約束。嚴格控制缺水地區、水污染嚴重地區和敏感區域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推進城市建成區現有印染、原料藥制造、造紙、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加強全鹽量、硫酸鹽、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加強化工、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綜合治理,推進肉類及水產加工、玉米淀粉、印染等行業企業清潔化改造。推進化工等工業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化工企業廢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
消除城市黑臭水體。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反彈和新發現的黑臭水體納入清單督促治理,完成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和評估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避免出現黑臭反復。
第三節積極推動水資源保護與生態恢復
協同推進“六水共治”。貫徹落實節約水、廣蓄水、引客水、淡海水、用中水、治污水“六水共治”的理念,建立健全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擴大節水灌溉規模,發展節水種植,2022年底前,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701。嚴格電力、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業用水管理,推進企業和園區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2025年底前,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完成省定任務。嚴格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洗浴、洗車、游泳館、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洗滌、賓館等行業,積極推廣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工藝。加快城鎮供水管網檢漏和更新改造,推進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推動縣域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企業、校園等各類節水載體建設。加強市政再生水、海水、礦井水、雨水等非常規水資源的利用。拓寬工業、市政和河道生態用水渠道,建設高區中水深度處理二期工程、經區中水深度處理二期工程等再生水利用工程。2025年底前,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40%。有序推進華能威海海水淡化工程、榮成市海水淡化工程建設。持續加大海綿城市建設力度,新建公建項目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就地消納和利用至少75%的降水。推進水網連通和水系連通工程建設,將非常規水資源與地表水、地下水、引調水共同納入城市水資源統一配置,預留足夠的生態水量。完善水資源調配調控制度,優化閘壩、水庫調控機制,以母豬河為重點實施水質提升工程,加大枯水期河道生態補水力度,維持主要河流生態基流。2025年底前,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明確重要河流水庫生態流量。
開展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增強昆崳山等重要山體的水源涵養能力,提升雨水下滲功能。強化天然林資源保護,增加植被覆蓋度。通過合理調控閘壩、水庫下泄流量,實現全市水系連通。有序推進封山育林、低質低效林改造、濕地生態修復、廢棄礦山植被恢復等生態修復工程,涵水于地、涵水于林草,全面提升生態系統涵水功能。按照上級工作部署,開展主要河庫水生態健康調查評估。以龍角山水庫為重點,開展生態增殖放流,有效抑制富營養化趨勢。對部分水生態健康狀況較差、水生態功能退化的河流,開展河流底泥疏浚,豐富水生植物結構,優化食物網結構,恢復水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在部分河流水質相對較差河段、支流匯入河段等關鍵節點建設人工濕地,提高水體自凈能力,逐步形成“截、蓄、導、用”并舉的再生水利用體系。
第四節推進精致河湖建設
加強河湖生態恢復。以現有河道綠化成果為基礎,在重要河湖干流、重要支流和重點湖庫周邊以及農業面源污染相對嚴重且具備生態治理條件的河段,建設河道岸線生態緩沖帶,并將其納入河岸綠化帶管理范圍。開展汛前沿河湖垃圾、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堆放點清理整治。強化岸線用途管控。對不符合水源涵養區、水域岸線、河湖緩沖帶保護要求的人類活動進行整治。逐步恢復土著魚類和水生生物。實施水網工程,加強重點河湖保護和綜合治理。
積極開展精致河湖建設。以重點河流為統領,因地制宜、科學施策,逐步形成“一河口一濕地”的水環境治理格局,推動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在確保河湖防洪安全、維護河湖生態功能的基礎上,合理建設親水便民設施,使人民群眾直觀感受到“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治理成效。完善精致河湖長效管理機制,持續推進河湖水生態環境改善?!笆奈濉逼陂g,有序推進省級幸福河湖、市級精致河湖建設,完善精致河湖長效管理機制。
第七章加強陸海統籌,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以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為統領,系統謀劃陸、岸、海治理任務,推動近岸海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和生物生態休養生息底線,防范化解海洋環境風險,統籌推進美麗海灣建設,提升公眾臨海、親海獲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節建立陸海統籌機制
強化沿海、流域、海域協同一體的綜合治理。加強沿海、入海河流及近岸海域生態環境目標、政策、標準和制度銜接,強化區域、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修復的責任銜接、協調聯動和統一監管。推進流域海域協同治理,建立近岸海域水質—入海河流斷面—陸域污染源響應機制。完善入海污染防控、海洋污染治理、海洋生態恢復、風險防范應急聯動等聯防共治機制。強化海洋環境執法。
強化海灣生態環境綜合治理。以海灣(灣區)為管理單元,構建分級治理體系。推動灣長制與河長制有效銜接,建立“一灣一策”污染治理機制,落實海灣(灣區)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責任,強化陸海一體化生態環境監管。持續開展“凈灘行動”,強化常態化巡查,加快解決一批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問題。
第二節強化陸岸海協同治理
加強陸源入海污染控制。建立健全“近岸水體—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治理體系,全面開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2021年底前在完成省定三分之一整治任務的基礎上,力爭完成二分之一;2022年底前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務。以劣四類海水集中分布海域為重點,加強入海河流匯水范圍內氮磷排放控制,實行入灣河流總氮濃度控制,在現有濃度水平基礎上逐步進行遞進式削減,確保2025年底前重點海灣河流入海斷面總氮濃度實現負增長。
加強海水養殖污染治理。加快海水增養殖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集中力量培育遠洋漁業、建設海洋牧場。水產養殖空間布局應滿足《威海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0年)》要求,支持配備大型網箱、養殖工船等裝備,鼓勵水產養殖空間向深海拓展。嚴格海水養殖容量管控,督促依法依規開展海水養殖環境影響評價。推廣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模式,鼓勵海水養殖尾水生態化處理,嚴格執行海水養殖尾水排放標準,推進全市傳統漁業轉型升級。在乳山灣等牡蠣集中養殖海域,引導養殖企業合理確定養殖密度,提升養殖產品品質。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推動海水養殖環保設施建設與清潔生產,開展健康養殖示范創建。對灘涂和入灣流域內不符合要求的人工投餌養殖方式進行清理整治,取締非法養殖。2025年底前,規模以上水產養殖尾水實現達標排放。
加強海域污染防治。加強圍填海、港口岸線開發等海岸(洋)工程建設項目常態化監管。加強廢棄物傾倒監管,探索開展海洋定點封閉傾廢試點。實施塑料生產、消費、使用等源頭防控,加強入海河流、沿海城鎮、海水養殖密集區、港口、濱海旅游區等重點區域的塑料垃圾防控、收集和處置。加強岸灘堆積垃圾、海面漂浮垃圾常態化管理,開展海上養殖用浮球整治。配合上級工作安排,開展海洋塑料垃圾和微塑料污染現狀調查及海洋生態環境影響評估。
加強海洋環境風險防控。開展海洋生態環境風險源調查、監測、評估,2022年底前形成海洋環境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制定分區分類海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以?;反a頭、海上船舶、核電等領域為重點,定期開展專項排查,對存在風險隱患企業停產整頓、限期整改,有效防范海上溢油、危險化學品泄漏等重大環境風險。建立健全多方聯動的海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協調機制,加強海洋環境應急船舶與應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監測等基礎能力建設。推進海洋赤潮、綠潮(滸苔)等海洋生態災害應急監測與預警系統建設。強化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損害評估和整治修復。
加強港口船舶綜合整治。推進沿海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落實船舶污水、垃圾等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機制。400總噸以下小型船舶生活污水采取船上儲存、交岸接收的方式處置,400總噸以上船舶加裝水污染物排放智能監控裝置,實現污染物接收鏈條式管理和動態監管。強化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環境風險防范,嚴厲打擊化學品非法水上運輸及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非法排放行為。強化港口、船舶修造廠船舶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設施建設,做好船、港、城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和銜接。分批分類開展漁港碼頭環境綜合整治,實行漁船漁港負面清單管理。2025年底前,納入名錄管理的漁港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置率達到100%。三級以下漁港及漁船臨時停泊點全部納入常態化環境監管。開展船舶修造(拆解)企業摸底排查,清理整頓無手續、無資質、無治污設施的“三無”企業,加強船舶修造(拆解)企業污染物接收處理設施配建,推動船舶修造及拆解作業活動突出環境問題整治。
第三節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穩定性
加強海灣等典型生態系統修復。修復重點區域海灣受損海洋生態系統,推進海藻場養護培育工程建設,開展沿海灘涂以及桑溝灣、雙島灣、乳山河口、黃壘河口、母豬河口、青龍河口等近岸濕地的治理與修復。加強海洋自然公園、漁業種質資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推動近岸海域沙灘養護、還灘還海,恢復海域海島海岸自然屬性。修復海岸線長度、恢復濱海濕地面積達到上級下達任務要求。
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配合國家、省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和監測、海洋污染基線調查,實施海岸帶和典型海洋生態系統健康評估。按照省工作部署,有序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劃定工作,對未納入保護地體系的珍稀瀕危海洋物種、種群和關鍵海洋生態系統開展搶救性保護。以乳山外海為重點,加大“三場一通道”(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保護力度。嚴格執行伏季休漁制度和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推進重點海域禁捕限捕。通過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播殖海藻、投放人工魚礁,促進淺海漁業生物種群恢復,實施榮成成山頭省級自然保護區關鍵物種資源評估與增殖放流項目,加強對乳山灣貝類和甲殼類、榮成東部沿海海珍品和魚類以及環翠區北部沿海海珍品、魚類、藻類等保護利用。
強化海洋生態保護統一監管。健全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強化海洋自然保護地和生態空間等保護監管。嚴格管控圍填海和岸線開發,落實自然岸線保有率制度和海岸建筑退縮線制度,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自然岸線、灘涂濕地等行為,確保自然岸線和原生灘涂濕地符合上級下達指標。強化對海洋生態修復恢復區的評估和監管。定期開展海岸線保護情況巡查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控制無人島礁開發利用,嚴厲打擊非法采挖海砂等違法行為。
第四節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實施藍色海灣綜合治理。深入開展重點海灣綜合治理攻堅行動,落實省級海灣“一灣一策”污染整治指導意見,針對每個灣區制定“一灣一策”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有序開展“藍色海灣”整治,重點對雙島灣沿岸、榮成好運角度假區沿岸和乳山銀灘砂質岸段等海域海岸線進行生態化整治修復。
提升公眾親海環境品質。優化海岸帶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布局,嚴格控制生產岸線,最大程度增加自然岸線和生活岸線。開展砂質岸灘和親水岸線恢復與修復,拓展親水岸灘岸線。加強海水浴場、濱海旅游度假區等親海岸段入海污染源排查整治,完善海岸配套公共設施。強化岸灘和海洋漂浮垃圾常態化監管,打造“無廢海灘”。加強海水浴場水質監測,及時向公眾發布提醒信息。發展海洋文化產業,提升親海文化品質,打造環境優美、休閑游憩的綠色海岸帶。
強化美麗海灣示范引領。按照上級部署,將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納入美麗城市建設總體布局,深入推進美麗海灣建設,以高水平保護海灣生態環境促進灣區高質量發展。推進海洋生態環境綜合質量穩步提升,創建美麗海洋示范城市。2025年底前,建設桑溝灣等一批美麗海灣。
第八章開展系統防控,保護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
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實施水土環境風險協同防控。
第一節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源頭防控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將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納入市縣兩級空間規劃,守住土壤環境風險防控底線,加強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管控與空間用途管控銜接。根據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以及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規劃建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居住區和學校、醫院、療養院等單位周邊禁止新(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新(改、擴)建項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應提出并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茖W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管控模式和配套政策。
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嚴格重金屬污染防控,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大耕地土壤環境監測預警力度,引導農戶開展廢舊農膜回收處置,對全市農膜殘留情況進行評估,持續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和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鼓勵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實施提標改造。加強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管,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周邊土壤、地下水開展監測。督促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落實污染隱患排查制度,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1輪排查整改。
第二節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鞏固提升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水平。嚴格落實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復,擇優選擇安全利用技術和農作物種植種類。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動態調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鼓勵有條件的區域逐步開展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等工作,加強土壤環境管理。
有序推進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制度。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強化用地準入管理和部門聯動監管。以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遺留地塊為重點,加強騰退土地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的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模式。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過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過程監管和后期管理機制。
第三節建立地下水風險管控體系
推動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為核心,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及供水單位周邊區域環境狀況和污染風險調查評估,建立完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非背景地質導致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或地下水質量為V類的,應制定實施地下水質量達標方案或保持(改善)方案。
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對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邊區域,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及環境風險評估。按照上級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地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底前,完成一批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
強化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ゎ惞I集聚區編制“一區一策”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強化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完善報廢礦井、鉆井等清單,持續推進封井回填工作。推進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協同防治,開展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綜合治理工作。
第九章夯實長效機制,改善農業農村環境
深入推進農業農村環境治理,加強農業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讓美麗鄉村成為鄉村振興的標志、齊魯樣板的底色、生態威海的亮點。
第一節持續開展農村環境整治
加大農村環境整治力度。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等為重點,開展新一輪農村環境整治。持續開展村莊清潔行動、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以鎮為單位推進美麗鄉村連片創建,逐步創建農村人居環境示范鎮、示范縣。2025年底前,建設省級美麗鄉村示范村200個以上、市級美麗鄉村示范村500個以上,省級清潔村莊實現全覆蓋。
大力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鎮政府駐地、中心村、城鄉結合部、生態敏感地區及周邊、沿海地區、重點河流周邊村莊等為重點,因地制宜選擇污水處理或資源化利用模式,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周邊農村延伸。鞏固提升農村廁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廁所革命有機銜接。健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管護機制,制定出臺運行維護管理辦法。鼓勵以縣為單位,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和統一管理。2025年底前,全市5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
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體系。加大“無廢城市”建設面向鄉村地區的覆蓋力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完善“戶集、村收、鎮運、縣處理”的垃圾收集處理體系。加快推進與垃圾分類相銜接的終端處理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垃圾就地分類,引導農戶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處理方式消納易腐垃圾,健全收運處置體系,強化垃圾資源化利用。2025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統籌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及水系綜合整治,合理選擇治理技術模式,實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工程,2021年底前完成現有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建立農村黑臭水體常態化動態監管機制,對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及時納入清單管理,發現一處、治理一處。
第二節加強農業污染防治和資源化利用
加強養殖業污染治理。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以畜禽養殖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開展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2025年底前,全市畜禽規?;B殖比重達到9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規?;B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覆蓋率達到100%。
加強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落實《威海市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管理辦法》,全面提高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強化秸稈禁燒工作,加強重點時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壓實地方工作責任。整縣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拓寬秸稈綜合利用渠道,2025年底前,全市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達到96%以上。建立廢舊農膜回收處理體系,加大廢舊農膜回收力度,示范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以漁業規模養殖為突破口,推進網衣、浮球等養殖生產副產物及廢棄物集中收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積極拓寬漁業加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途徑,加強網箱網圍拆除后的廢棄物綜合整治,恢復水域自然生態環境。
第十章加強精細管理,提升“無廢城市”建設水平
將“無廢城市”建設作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有力抓手,高層次謀劃、高規格推動、高標準建設,探索打造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同步提升的“無廢城市”建設“威海模式”。
第一節全面提升固體廢物精細化管理水平
持續削減固體廢物產生量。建立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調查評估機制,嚴格限制新建、擴建固體廢物產生量大、區域內難以有效利用或無害化處置的項目。通過清潔生產、加強產品生態設計等方式,從源頭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踐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推行以減輕資源環境壓力為目標的綠色消費模式,降低資源使用量,促進資源的二次利用和廢棄物的分類回收。
優化固體廢物處置能力結構。按照固體廢物產生量分類施策,加大固體廢物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投資力度,提升處理處置規模。將生活垃圾、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建筑垃圾、危險廢物、報廢汽車等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置設施優先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范圍。以物質流分析為基礎,推動建立產業園區企業內、企業間和區域內的循環經濟產業鏈運行機制,推進各類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全市固體廢物處置和綜合利用產業化、規?;?、規范化發展。
強化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在保障產品質量性能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鼓勵生產企業加大再生原料的使用比例。引導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等生產企業在產品設計時考慮可回收性、可拆解性,鼓勵綠色制造,構建綠色供應鏈,加快完善多元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網絡體系。引導礦山企業采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減少尾礦、煤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貯存量。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汽車、電器電子產品和鉛酸蓄電池等生產企業率先建立廢棄產品逆向物流回收體系,促進廢棄產品規范回收,提高廢棄產品循環利用率。廣泛開展飲料紙基復合包裝領域生態設計,力爭到2025年底前,廢棄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的資源化利用率達到40%。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
第二節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提高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能力。積極拓寬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利用渠道,加大綠色金融和其他財稅、價格政策支持力度,結合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建設,引導企業采用高附加值、高資源利用率的綜合利用方式,解決好磷石膏資源化利用問題。對尾礦庫實施總量控制,在保證緊缺和戰略性礦產礦山正常建設開發的前提下,尾礦庫數量原則上只減不增。以綠色礦山創建為契機,加強市場化運作,鼓勵采用采礦廢石制備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漿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膠凝回填利用等技術,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保障全市固體廢物產生量與處置能力相匹配,推動實現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貯存。定期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堆存場所“三防”設施和環境監管體系,建立堆存場所動態更新數據庫,加強尾礦、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固體廢棄物堆存場所環境監管。針對長期大量貯存的固體廢物,督促企業建立管理臺賬,并加大清理力度。
第三節加強危險廢物安全處置
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規范化管理。對危險廢物產生企業開展拉網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和環境管理現狀。支持危險廢物專業收集轉運和利用處置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點和貯存設施,開展小微企業、科研機構、學校等產生危險廢物有償收集轉運服務。以危險廢物產生量大、處理難度大、風險大且區域內收集處置能力不足的建設項目為重點,嚴格環境準入。加強對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貯存、利用、運輸和處置。按照上級要求,適時完善機動車維修等行業社會源危險廢物收運體系。發揮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平臺作用,建立健全市級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體系。
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利用水平。加強危險廢物就近集中處置,有效防范跨區域轉運處置過程中產生的環境風險。鼓勵危險廢物處置運營單位加大技術創新和改造力度。對本地綜合利用能力不足的危險廢物,探索建立危險廢物利用跨區域合作共享機制,推進危險廢物管理審批一體化,提高管理效率,加強數據互通共享。
持續推進醫療廢物規范化管理。在現有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基礎上,加強收集和運輸車輛儲備,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落實19張(含)床位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就近集中收集管理。推動全市醫療機構垃圾分類規范化,督促醫療機構嚴格做好廢棄物的院內分類投放、收集、貯存、交接、轉運等工作。充分利用電子標簽、二維碼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藥品和醫用耗材購入、使用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精細化全程跟蹤管理,鼓勵醫療機構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醫療用品、具有計數功能的可復用容器,確保醫療機構廢棄物應分盡分和可追溯。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與應急能力。加強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監督管理,保障穩定運行,對難以穩定運行的處置設施實施升級改造或淘汰后新建。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優化提升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保障能力。
第四節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踐行無廢生活方式。持續開展全市“無廢細胞”創建活動,建設一批無廢機關、無廢學校、無廢社區、無廢快遞等多類型“無廢細胞”。2025年底前,70%以上的城市細胞達到創建標準要求,為實現“無廢社會”打下基礎。大力發展綠色消費市場,踐行綠色生活生產方式,推動電子商務企業與商品生產企業、快遞企業等綠色協同發展,促進塑料污染治理、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等取得實效,2025年底前形成貫穿快遞包裝生產、使用、回收、處置的全鏈條治理長效機制。
推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實行分類處理垃圾制度,明確投放標準,建立收運體系,探索有害垃圾定期或預約收集、運輸、處置模式,指導單位和個人準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在榮成市試點推開農村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提高農村垃圾就地綜合利用水平。持續加大生活垃圾集中回收處理設施建設力度。重點加強農貿市場、海鮮市場產生的有機易腐垃圾集中收運,提高餐廚廢棄物收運能力。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率先在城市建成區、市區集貿市場、景區景點和餐飲酒店等領域和地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使用。2022年底前,全市禁止生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和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等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灘地等重點區域塑料垃圾清理。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第五節加強海洋垃圾等其他固體廢物治理
構建海洋垃圾治理體系。推行“無廢航區”建設。加快配備漁港固體垃圾收集裝置,將船舶垃圾處理納入監管,推進海洋廢棄物商業化回收利用。2025年底前,將“無廢航區”模式擴展到石島東南、成山頭西北部兩個水域。明確海灘垃圾的監管主體責任,協同推進“美麗海岸”建設。
推進海洋漁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拓寬多元化利用途徑,加強貝殼類固廢用于飼料添加劑、土壤改良劑、涂料、建筑材料、人工魚礁礁體等方面的研發與應用,創建海藻、魚類、貝類等加工廢棄物高值化利用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大力扶持使用以滸苔等藻類為主要生產原料的有機肥生產企業,推廣滸苔資源化利用。
第十一章加強生態監管,維護區域生態安全
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從生態系統整體出發,統籌推進保護和修復,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著力提高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和穩定性,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第一節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穩定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成果。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結果,統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銜接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交通、水利、河湖岸線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劃,將不存在矛盾沖突的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環境極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進一步優化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初步成果。
鞏固生態安全格局。以昆崳山、海岸帶和羊亭河、五渚河、石家河、車道河、青龍河、小落河、母豬河、黃壘河、徐家河、乳山河等河流為主體構建全市“一屏一帶十廊多核”生態空間格局,著力塑造山海一體、優質連片的生態空間,全面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實施昆崳山區域綜合整治工程,著力提升昆崳山生態系統的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功能。加強與煙臺市協作,共同維育煙威連綿山體生態屏障。
整合優化自然保護地體系??茖W劃定自然保護地類型、范圍及分區,加快整合、歸并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非生態活動,穩妥推進核心保護區內居民、耕地、礦權有序退出。2025年底前,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管。落實分級協同的生態監管評估機制,加強對自然保護地的監測與評估。落實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有關要求,依托上級移交的人類活動遙感數據,及時發現、移交、查處各類生態破壞問題并監督保護修復情況。依法組織開展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督執法,對發現的問題由相關部門依據職責依法依規處理。強化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務、林業等多部門協同,完善執法信息移交、反饋機制。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加強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督管理。按照上級部署,定期對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修復成效進行評估。加大擠占生態空間和損害重要生態系統行為懲處力度,對違反生態保護管控要求、造成生態破壞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節加強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統籌推進生態系統治理。實施山水林田海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山體、自然保護區、生態公益林、濕地和沙灘、水庫和水源林等區域生態系統保護,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推深做實市、縣、鎮、村四級林長責任體系,開展“綠滿威?!に募径嗖省眹辆G化行動,重點實施偉德山、里口山、昆崳山、正棋山四大山系生態修復工程,“十四五”期間計劃開展退化林修復和低效林改造22萬畝。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大廢棄礦山修復治理力度。推進實施榮成市關停礦山綜合治理項目。2025年底前,所有在建山石資源礦山全部建成綠色礦山,完成已關閉退出礦山和責任主體滅失露天礦山跡地治理。推進主要生態廊道的管控和修復,加強精致河湖建設和山體河流生態修復治理,加大自然濕地保護力度,建設山東威海五壘島灣國家濕地公園。2025年底前,濕地保護率穩定在60%以上。推行森林河流休養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定期組織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自評估,工程實施主體在實施修復全過程中開展生態質量、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監測。
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落實《威海市水土保持規劃(2019—2030年)》有關要求,以省級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為核心,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以小流域為單元,加強自然修復和治理保護。2025年底前,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350平方公里。
增亮精致城市綠色底色。結合精致城市建設,將綠色融入精致城市建設內涵和標準規范。統籌推進威海市城市有機更新和鄉村建設兩大行動,促進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共融。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加快建設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帶,依托昆崳山、里口山、鐵槎山、岠嵎山等山系,探索規劃建設一批城市山地公園、郊野公園。2025年底前,城市建成區綠地率穩定在43%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26.23平方米。
第三節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貫徹落實《山東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21—2030年)》,按照上級部署要求推進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域本底調查與評估,開展榮成成山頭省級自然保護區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與評估工作。推動將生物多樣性指標納入生態狀況監測、質量評價和成效考核體系。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嚴厲打擊亂捕濫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等行為,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宣傳教育。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統籌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加強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修復,連通重要物種遷徙擴散生態廊道。開展野生動物資源調查,健全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體系,根據野生動物自然分布情況和生物學特性,我市所轄區域已劃定為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全年設定為禁獵期;我市所轄海域劃定為列入國家、省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禁捕(獵)區,全年設定為禁捕(獵)期。各區市、開發區至少建設1處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中心(站),全市設置1—2處水生野生動物研究、救護與保護中心(站)。
推進生物遺傳資源保護與管理。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生物遺傳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相關傳統知識調查、登記和數據庫建設,強化野生生物種質資源收藏,健全種質資源保存體系,實施種質資源庫建設工程,開展重要生物遺傳資源保護成效評估。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大外來入侵物種防范和控制力度,狠抓源頭預防、監測預警和災害治理,完善外來入侵物種的預防、控制、治理機制。加強互花米草、松材線蟲、美國白蛾等外來入侵物種管控。加強對自然保護地、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的監督。推進《生物安全法》實施。
第十二章強化風險防控,保護人居環境安全
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完善環境風險常態化管理體系,強化重點領域環境風險管控,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環境應急體系,保障生態環境與健康。
第一節完善環境風險防控機制
加強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以涉危險廢物、尾礦庫、重金屬企業和化工園區以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等為重點,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及時更新重點環境風險源、敏感目標、環境應急能力預案等基礎數據庫。完善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突發環境事件分類分級管理。
嚴格環境風險預警管理。建立健全由風險源、風險源聚集區河流下游臨近斷面,以及市、縣出境河流斷面組成的環境風險預警監測網絡,開展分級定期監測,嚴格落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并有效處置水環境風險隱患。協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的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防控與生態恢復。加強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運、利用處置全過程監控,及時發現和防范苗頭性風險。強化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控,全市化工園區基本建成環境風險預警體系。
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部門協同的環境應急責任原則,以化工園區、尾礦庫等為重點,健全防范化解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和應急準備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實施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2022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編制重點流域上下游突發水環境事件專項預案。完善環境應急專家管理體系。加強應急監測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監測演練,增強實戰能力。完成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
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持續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按照上級部署,推動開展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識別與排查,逐步將環境健康風險納入生態環境管理體系。
第二節提高核與輻射安全水平
提高輻射應急響應與監測能力。落實各級政府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責任,強化核與輻射應急、輻射安全管理、輻射環境監測等能力,保障核技術利用安全。落實輻射安全許可制度,持續加強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安全監管。加強應急演練和故障處理實操培訓,不斷提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能力。提升核電廠外圍輻射監測預警能力,配合開展核電廠監督性監測系統信息化建設以及核電廠周邊海域、轄區內近岸海域海洋輻射環境現狀調查。加強核電站“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將核安全文化建設納入生產、經營、科研和管理全過程。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防范。嚴格落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分類管理制度,加強輻照、探傷等高風險活動輻射安全監管,強化Ⅱ類移動放射源運輸、使用監督檢查,配合做好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實時監控系統運行維護。加強對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中放射性污染監管,開展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研究,督促相關企業做好輻射防護、放射性監測和伴生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等工作。深入開展輻射安全隱患排查三年行動,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隱患排查。開展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加強現場監管能力,實現所有涉源單位從嚴監管“全覆蓋”。
完善核與輻射應急響應體系。修訂各級輻射應急預案和配套執行程序,完善市、縣、單位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核與輻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輻射應急物資統一監管。提升各級輻射應急監測儀器裝備水平,增強核電廠周邊輻射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強化區域性、專業性、模塊式應急演練,提升輻射事故應急演練實戰化水平。
第三節深化重金屬及尾礦污染綜合整治
持續推進重金屬減排。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依法依規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以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為主要手段,推動實施重金屬減排工程,加快推進電鍍企業入園,提高電鍍企業入園率。強化皮革鞣制加工行業鉻減量化或封閉循環利用技術改造,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
開展尾礦污染治理。嚴格新(改、擴)建尾礦庫環境準入。推進尾礦庫分級分類環境管理,以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區域為重點,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和礦區無序堆存歷史遺留廢物排查整治。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鼓勵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向河流、水庫等水體排放尾礦等行為。
第四節重視新污染物
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根據上級部署,逐步將持久性有機物監測納入環境監測體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綜合執法檢查,對企事業單位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督促企事業單位完善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強化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推廣應用。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含量限值。嚴格涂料、紡織印染、橡膠、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減少國際環境公約管控化學品。認真履行關于臭氧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危險廢物等國際環境公約。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生產、使用和進出口(可接受用途除外);自2021年12月26日起,禁止六溴環十二烷的生產、使用和進出口(用于實驗室規模的研究或用作參考標準除外);基本淘汰十溴二苯醚、短鏈氯化石蠟、全氟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鼓勵對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禁止生產和進出口《關于汞的水俁公約生效公告》中添汞(含汞)產品目錄所列含汞產品,全面禁止生產含汞體溫計、含汞血壓計。支持無汞催化劑工藝的研究與開發應用。嚴厲打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非法生產和使用、添汞產品非法生產等違法行為。
第十三章堅持高位推進,建設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構建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第一節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
嚴格落實黨政領導責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夯實各級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編制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清單。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健全綠色發展考評體系。完善生態文明建設領導機制。將生態環境保護投入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績效管理。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委員會工作機制。完善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同機制,建立污染治理長效機制。
強化部門協作聯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嚴格執行“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要求。健全生態環境部門與相關部門聯系會商、聯動執法、聯合響應機制。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做到應賠盡賠。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落實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推動行政處罰、刑事司法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有效銜接。
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機制。嚴格落實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意見,完善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程序,規范整改、評估、銷號、長效機制建設等全過程工作,完善領導包保、部門監管、整改責任制以及督查督辦、驗收銷號、考核評比等制度。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第二節夯實生態環境法治基礎
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強化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快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銜接融合,推動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推進重點行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全閉環管理。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鞏固提高排污許可證及執行報告填報質量。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體系,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開展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
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圍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要求,依托排污許可證制度,推進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分配、監管和考核。落實國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減排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實施非固定污染源全過程調度管理,強化統計、監管、考核。統籌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
健全環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環保政務失信記錄,健全政務失信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依托“信用中國(山東)”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強化環保政務信用信息使用。持續完善企業環境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將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社會化環境檢測、危險廢物處置、環境治理及設施運營、清潔生產審核、污染場地風險調查評估等領域的違法違規信息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開,實施聯合激勵、聯合懲戒。落實國家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辦法,督促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披露環境信息。
第三節發揮市場機制激勵作用
規范環境治理市場秩序。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落實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開展環保服務企業行動,落實治污正向激勵機制。規范市場秩序,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支持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環保管家、環境顧問等創新發展。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稅收優惠政策。
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按照上級部署,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生態產品價格和生態產品交易體系以及可持續的市場化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有序推進碳排放交易。加快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節能低碳產品和有機產品認證、能效標識管理等制度,探索合同環境管理。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深化生態環境價格改革。建立健全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生態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健全垃圾處理收費機制。再生水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協商確定。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完善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港口岸電、清潔取暖、污水處理等相關價格政策。
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市場化機制。推進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和產業化健康發展,杜絕惡性競爭和惡意低價中標。以“誰污染、誰付費”為導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機制。建立有利于節約用水、用能的價格機制,實行超定額(計劃)用水累進加價,貫徹執行全省基于能耗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探索污水處理差別化收費機制,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探索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對在法定要求基礎上進一步減少污染物排放的企業,給予稅收、財政、政府采購等方面的鼓勵和支持。
健全綠色發展激勵機制。優化綠色發展財政獎補機制,加快完善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成效與財探索政轉移支付相掛鉤的生態補償機制,完善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海洋生態補償機制。完善與主要污染物排放、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地表水水質、森林質量、空氣質量、生態公益林、重要濕地和其他自然保護地相關的財政獎懲制度,以及與“綠色指數”相掛鉤的生態環境保護財力轉移支付制度。探索試行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推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銀行建設。
第四節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強化海洋綜合行政執法,嚴格落實《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制定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并建立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借鑒先進省市經驗,探索部分行政執法權限向鎮(街道)下沉的可行性。用好威海市“六治一網”基層治理力量,繼續完善鎮(街道)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環境失信企業、重點園區環境監管,進一步落實園區管理機構環境治理責任。推進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標準化建設,推進人、財、物等資源向基層下沉,增強縣級執法力量,配齊配強執法隊伍,加強專業培訓教育。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充分運用移動執法、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手段,實時監控、實時留痕,提升監控預警能力和科學辦案水平。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完善大氣立體監測網絡,加強對臭氧、揮發性有機物、惡臭異味等污染物的監測,完善鎮(街道)空氣監測體系。推進地表水環境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在主要河流水庫布設水質自動監測設備,實現“千噸萬人”和鄉鎮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全覆蓋。推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落實自行監測制度。完善近岸海域、入海河流和直排海污染源監控體系,優化海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完善應急監測網絡,加強生態環境應急監測能力建設。
提升生態環境信息化水平。加快“智慧環保”建設,推進生態環境治理數字化轉型,持續完善市縣兩級智慧監管平臺,推進各類生態環境數據匯聚共享。強化智能場景開發應用,提高生態環境監測預警、執法監管和處置應對能力,提升精準治污、精細管理和科學決策的智慧環保管理水平。
第五節提高生態環境科技治理能力
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加強生態環境基礎科學探索研究,積極落實企業環境保護相關研發費用后補助、創新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綠色環保技術與裝備的研發投入,著力提升企業科技創新能力。結合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實際需求,加大在產業綠色轉型、近岸海域污染治理、臭氧污染治理、大氣和減碳協同治理、水生態保護、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復等重點領域的科技攻關力度。組織全市科研機構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申報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科技專項。
推廣生態環境治理修復適用技術。貫徹落實國家頒布的相關領域、相關行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宣傳推廣國家及省相關領域、相關行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低碳技術目錄等列出的先進適用技術。加強生態環境技術評估,篩選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廣、適合威海生態環境特征的技術,開展工程應用示范和規?;炞C。支持企事業單位研發有機廢氣治理、高鹽廢水處理、生態修復、土壤修復、地下水治理、水產養殖尾水治理、農村污水治理等關鍵技術,推動技術集成與示范應用。
發揮生態環境專家智庫作用。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對技術性較強的規劃和決策事項,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出臺重大政策、發生重大污染事件、環境質量產生波動等敏感時段,組織專家進行背景、成因解讀,釋疑解惑消除誤解。充分發揮技術評估、排污許可、環境應急、環境規劃等各類專家庫在項目評審、技術評估、決策咨詢中的作用。加強生態環境智庫建設和動態管理,將行為失范、不符合入選條件的人員及時清退出專家庫。
第十四章開展全民行動,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綠色消費帶動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民動員、人人參與,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風尚。
第一節提高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國民教育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創建一批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創新生態環境保護培訓方式,以警示片、守法考試、網上答題等形式,加大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排污許可等培訓力度,提高環境管理和排污企業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
繁榮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豐富新時代生態文化體系。加大生態環境宣傳產品的制作和傳播力度,結合地域特色打造生態文化品牌,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選樹一批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建成威海市華夏生態文明館。鼓勵文化藝術屆人士參與生態文化作品創作,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題材文學、影視、詞曲創作等的支持力度。開發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的網絡文學、動漫、有聲讀物、游戲、短視頻等,制作一批生態環境保護公益廣告。利用世界環境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宣傳生態文化。
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持續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創建工作,將生態文明建設指標納入美麗鄉村、文明單位創建和文明市民評選活動,在全省創建活動中發揮示范作用。
第二節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
推進全民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實踐活動,全面推行綠色低碳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積極踐行“光盤行動”。推進“無廢景區”建設和“無廢細胞”創建,嚴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加強對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的引導,結合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建立完善綠色消費激勵回饋機制,鼓勵采取補貼、積分獎勵等方式促進綠色消費。按照要求開展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統計工作。
全面推進綠色生活設施建設。大力推進綠色出行創建工作,力爭到2022年底前,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綠色出行服務滿意率不低于80%。健全綠色交通體系,推動城市慢道建設。推進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推廣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等,強化社區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與推進。
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在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在制定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提高噪聲防控標準。提高建筑物隔聲性能要求,實施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超標擾民行為。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等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的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評選命名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健全綠色生活創建的相關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系統推進、廣泛參與、突出重點、分類施策。2025年底前,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
第三節開展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政府機關作用。推動黨政機關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加大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2025年底前政府采購綠色產品比例達到80%以上。縣級以上各級黨政機關要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
落實企業生態環境責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從源頭防治污染,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拓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覆蓋范圍。排污企業實行自我申報、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監測、自我公開、自我承諾,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鼓勵企業通過設立企業開放日、環境教育體驗場所、環保課堂等多種方式向公眾開放,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公益活動。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制定措施,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行業協會、商會應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等參與環境社會治理的途徑,搭建平臺和載體。廣泛發展生態環保志愿服務項目和志愿者隊伍。加強社會組織管理和指導。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鼓勵公益慈善基金會助推生態環保公益發展。鼓勵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推進信訪投訴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完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核查成效—分析研判—集中治理”全鏈條閉環工作機制,利用“信、訪、網、電、微”等渠道,充分發揮信訪信息“金礦”作用,暢通環保監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監控數據及信訪、舉報、輿情反映問題的處置后督查機制。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鼓勵新聞媒體設立“曝光臺”或專欄,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
第十五章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一節加強黨的領導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領域,確保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威海重要指示要求和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壓實各級黨委、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凝聚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第二節完善推進機制
各級政府要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本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并公布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落實方案計劃,強化部門協作,推動目標任務落實。各區市、開發區和各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時,要與本規劃做好銜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編制生態環境專項規劃或行動方案,落實目標任務。根據上級部署、全市發展戰略調整以及重點工程項目進展情況,建立規劃重點任務和工程動態更新機制,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保障規劃目標順利完成。市生態環境局每年要向市政府報告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節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落實環境治理財政支出責任,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財政保障重點,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增強基層生態環保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開展農業綠色發展綜合評價,落實省相關獎勵政策。落實農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和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建立健全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流域縣際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引導調控社會資源,拓寬融資渠道,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做好國家級、省級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儲備庫項目入庫工作。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態環境保護項目。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環境保護基金。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生態環保投入。
第四節強化宣傳引導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大宣傳力度。深化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制度、環境保護進展成效等內容的宣傳和交流。加大對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典型示范宣傳力度,擴大輻射效應。加大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相關工作力度。強化媒體合作、部門協調、上下聯動,鞏固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大格局。
第五節嚴格評估考核
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規劃要求,積極推進任務落實,每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市生態環境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圍繞本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在2023年、2025年底前,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評估結果向市政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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