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治理。落實城鎮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工作要求,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維護,以福清市、長樂區為重點,鼓勵實施污水處理廠尾水提標改造并開展尾水回用。在福州市主城區、長樂區和福清市沿海沖積平原以及閩侯縣鄰近主城區的區域,大力加強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加強截污納管,以總氮削減為重點,協同開展COD、氨氮、總磷治理,加快推進羅源、閩清、高新區污水處理設施擴容。
系統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加快推進污水全過程監管處理,全方位降低污水排放對河流、湖庫水質的影響,系統提升污水和污泥處理能力和處理水平。加強對直排入河的排污主體的監管和引導,控制初期雨水污染,開展管網提質增效工程。連江等區域實施針對性改造,改善設施進水濃度。對存在污水直排口、長期超負荷運行處理設施等情況的區域,合理提升污水處理能力。
第五節鞏固提升內河治理成效
鞏固中心城區內河治理成果。提高內河流速,增加客水入城,杜絕污水入河。按照“誰建設、誰養護”原則,加強巡河管理。建立內河常態化運行管護機制。構建智慧水務監測平臺,提高內河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內河水體源頭減排,強化污水收集管網等設施的改擴建和運營維護。充分利用中水回用實現內河生態補水。到2025年,城區內河水質進一步提升。
深化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全面排查各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落實治理責任,并強化建成區內河水質監測,編制黑臭水體整治清單,制定實施整治方案,建立黑臭水體監測評價體系。推進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城鄉結合部面源污染治理,采取河道兩岸截污納管、底泥清淤、引水活流、河岸綠化等措施,加大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力度。福清市率先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全面推進高新區、連江縣城市內河水體整治。到2025年,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
第六節推進水生態保護修復
推進河流廊道生態緩沖帶保護與修復。組織開展河湖岸帶受損情況排查。以閩江干流閩侯和閩清段、梅溪流域、龍江流域及重點湖庫為主要區域,開展河岸生態緩沖帶保護與修復,構建適宜的河岸動植物群落,增強對面源污染的攔截、凈化功能,實現河湖從“清”到“美”的提升。到2023年,基本完成河岸生態緩沖帶內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生產、生活活動的設施遷移或者拆除。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一級河流廊道生態緩沖帶建設,完成60%以上二級河流廊道生態緩沖帶建設,逐步恢復受損河湖生態系統功能。
推進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推進濕地名錄編制和發布工作,強化濕地分級管理。推進閩江河口濕地建設、閩江口河口國家濕地公園馬山片區建設、文嶺阜山片區污水管網及周邊環境整治工程。鼓勵在重要河口、大型污水處理設施下游、河流交匯處等敏感區域建設人工濕地。因地制宜建設福清市、永泰縣、連江縣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改善地區水質,補充河道生態流量。
加強水生物種保護和恢復。開展重點河湖生態調查、生態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和通量監測試點。加快實施水生生物生態系統修復工程,通過生態補水方式,逐步恢復魚類生境。嚴格控制閩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小水電、引水式水電開發,恢復與保障魚類洄游通道。開展閩江、敖江等河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十四五”期間放流規模達到15億尾。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取締有害漁具及非法捕撈方式,嚴厲打擊電、毒、炸等非法捕撈行為,鞏固禁漁成果,確保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的實效。推進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逐步改善水生生境,實現土著魚類等水生生物的重現和回歸。建立外來入侵生物監測預警體系,嚴格防范外來物種入侵。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養生息長效機制,科學劃定河湖禁捕、限捕區域,重點水域逐步實施禁漁期制度。
開展重點流域水生態修復。實施主要河流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推進閩江、敖江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建立健全閩江流域完工項目的長效管護機制。以重點河流、湖泊、水環境功能區為重點區域,開展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大力開展山仔水庫及其上游地區礦山生態修復。積極推進龍江中下游(南門閘至濱海大通道)等河道綜合整治,開展龍江兩岸景觀提升改造。持續推進重點湖庫富營養化治理,實施主要河湖氮磷總量控制。繼續推進中小河道綜合整治。在水源涵養區,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落實省下達河湖生態健康診斷等檢查評估工作。
專欄3“美麗河湖”重點工程
1.水源地保護
東張水庫水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塘坂水庫物理防撞設施完善工程。水源保護區隔離帶、防撞欄完善。推動市轄區內155個千人以上農村水源保護區劃定、標志設立和環境整治。
2.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
龍江利橋—清昌大道江濱生態緩沖帶、龍江清昌大道—中央大道生態緩沖帶、中央大道—長福高速橋生態緩沖帶、長福高速橋—海口大橋生態緩沖帶等。
3.美麗河湖試點
敖江試點:荷山渡口斷面匯水范圍上游重點加強源頭水保護,解決小水電站生態流量不足等問題;中下游重點抓好城區城鎮生活治理、規范養殖業等問題,同時開展河口濕地生態修復工作,對互花米草入侵進行整治,逐步恢復土著紅樹植物的生態位,修復敖江河口濕地生態系統。
大樟溪試點:以保障供水安全為重點,通過強化地區生活污染治理、實施水生態修復、加強水土保持工作,解決大樟溪口斷面總磷不穩定達標問題。
4.小流域安全生態水系建設
依據《福建省安全生態水系建設指南》,實施福清市、羅源縣、閩侯縣、閩清縣、連江縣等區縣的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工程。開展生態水利工程,將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工程與防洪排澇、生態補水、蓄引調水、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協同落實。
第六章 推進防控監管修復利用,打造“美麗大地”
第一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監管、監測體系
完善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體系。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區域,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根據重污染行業分布、土壤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專項調查。定期開展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土壤環境監督性監測。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開展調查評估。對城市工業遺留、遺棄污染場地土壤進行系統調查。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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