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中“相關收費”部分的規定中還存在一些細節上的落地難點,但相較于以上幾點的普遍性偏低,在此就不贅述。總體來說,供水企業在判斷兩項政策的內容是否存在落地難度時的角度和站位很重要。各地供水企業的經營能力和城市建設水平有差異是客觀事實,兩項新規出臺既是要推動對供水服務的定價和價格監管方式更加公平合理,也是鼓勵供水企業積極在政策推動的方向上提升自身能力。
此前,E20環境平臺首席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長、供水服務促進聯盟理事長傅濤曾就相關問題在文章《傅濤:供水價格新政線上討論會達成的三大共識性建議》中陳述過相關觀點,讀者可點擊文章題目了解詳情。諸如價格監管周期、人工成本、地方定價目錄、具體用水范圍、折舊年限等內容,每個地方差別很大,新政中難以進行統一規定,需要各地積極行使地方事權,結合屬地特征,出臺地方細則。
03
爭議內容存在,求解未來方向
落地難點中的一類是可以通過地方政策調整,或是出臺相應標準進一步明確改善的難點。另一類是規定本身合理性有待商榷,因而可能在落地后對供水企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內容。本小節通過討論規定存在爭議的內容,分析落地后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以便于下一輪政策修訂中及時調整。
①核定水量的計算公式中,以65%為標準對供水平均價格核算的影響存在爭議。
核定平均供水價格時將65%作為核算公式區分標準,是從本期生產能力利用情況角度的考慮。既要避免過度超前建設增加企業投資負擔,也要為應急供水留有一定的冗余度。而對于前重工業城市轉型城市的供水企業而言,當前實際供水量可能達不到設計供水量的65%,以65%作為標準判定本期生產能力利用情況的做法,忽略了用水量受城市發展階段影響的情況。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在此項規定上并未給地方預留調整的空間,執行中可能會導致部分城市平均供水價格核定結果低于實際的情況。
文件本身雖未留給地方調整的空間,但并不意味此爭議無法調和。國家層面的政策制定既要綜合考慮全國各地的情況,還要符合國家總體的發展趨勢和目標。在大多數情況下以65%為標準的區分合理時,以這個標準核定便于行業定價機構的統一價格管理。但我國存在一定數量的工業轉型城市和人口大量流失的城市,新政落地后這些地區的供水企業經營情況所受影響也不能忽視,而化解爭議的關鍵在于當地政府。地方政府清楚城市處于轉型的特殊階段,在地方基礎建設和投資方面應當針對此類情況合理調整。例如,出臺階段性,區域性的補償政策,明確供水基礎設施改造方向等,幫扶供水企業度過城市轉型期。
此外,對比之前的成本監審辦法,本期生產能力利用情況僅被考慮在固定資產折舊中;而新政的修訂,使該指標的影響程度變得更大,直接與平均供水價格建立一級關聯。一些實際供水量在下降的企業可能會覺得該規定有待商榷。
②漏損率的核定標準統一按照《城鎮供水管網漏損控制及評定標準》(CJJ92)確定的一級評定標準計算的核算方式存在爭議。
以上兩條規定分別來自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漏損量的核定會影響到核定供水量的結果。對此的爭議是,如果統一按照10%的漏損率標準核算供水量,可能造成管網漏損偏高的供水企業難以回收成本,從而缺少改善管網問題的資金,長此以往會循環加重供水企業的漏損治理難度。
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中融入漏損率的評定標準,一方面是為了提升供水行業對水資源的使用效率,節約用水。另一方面是鼓勵供水企業努力提升漏損管理水平,向先進國家的漏損管理水平看齊。對于偏遠地區城市建設水平和漏損管理水平較為落后的供水企業而言,短期內達成10%的漏損率存在難度,但政策也應當鼓勵對此類企業積極提升漏損管理的水平。E20建議供水企業與地方政府協商合理的漏損管理績效考核補貼方案,供水企業在逐年提升漏損管理水平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相應的專項補貼,用于更新管網和建設漏損管理專業技術團隊等。
③公益廣告、宣傳費用不可計入供水定價成本,對供水企業用于供水業務的合理宣傳花費不可計入成本的方式有待商榷。
隨著互聯網時代到來,人民獲取信息的方式發生改變。供水企業順應互聯網時代的用戶習慣,推廣自身供水服務新用法時會使用到H5、短視頻等形式。這些宣傳方可以覆蓋更廣泛的用戶群體,也更符合用戶獲取用水信息的習慣。從用戶的角度出發,這類宣傳活動幫助他們更輕松和便捷地了解供水服務的內容和使用方式,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對于以讓用戶獲益為目的的宣傳活動,合理范圍內的費用以何種方式和比例計入供水企業經營成本,應是政策予以考慮的方向。
另一方面,人民群眾缺少了解公共服務的渠道,對于政府和公共服務企業在城市基礎公共服務中的工作不了解,起始關注度偏低。供水企業通過廣告和宣傳幫助民眾逐步建立和增強對公共服務的了解,提升供水服務的存在感應當是政府支持和鼓勵的方向。
供水企業具備可接觸到大多數居民的宣傳渠道,通過此渠道向用戶發布節水科普知識,在提升用戶對公共服務關注度的同時還能幫助政府提升宣傳工作的效果。從這一點出發,供水企業主動開展公益宣傳的行為應當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對于供水企業基于提升供水服務水平,滿足用戶對便捷性服務需求等目的的宣傳活動,政策應當允許其爭取其中合理部分獲得一定比例的獎勵或補償,以此激勵供水企業持續提升服務。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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