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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愛你想你怨你念你(2015-2018)
在這個階段,水十條、五水共治從真正意義上共同開啟了農村污水處理市場。同時又有PPP助力,市場格局及行業共識初現。
這個領域不再是被個別人、個別企業看做是藍海,環境領域頭部企業紛紛下場。怎么做項目、拿市場,各個企業都有著自己不同的探索。
據 E20研究院調研,我國的大部分農村地區污水仍處于無人治理的狀態,污水處理率不足 10%,分散式設備有效運行率不足 20%。藍海確實名符其實。
政策方面
2015 年4 月,國務院發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其中明確提出要“加快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建設、管理,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治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到2020 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的建制村13 萬個。”
正是因為水十條對流域水環境、對總體治理效果的重視,才使得原本不受重視的農村環境治理受到更多關注。
同一時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也明確提出要“加快美麗鄉村建設,加大農村污水處理力度”。在“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明確要求開展生態文明示范村鎮建設行動和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行動。政府需求政策頻出助推農村污水處理市場不斷釋放。
2016年 12 月,當時的環保部與財政部共同發布了《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規劃重點關注“好水”和“差水”周邊村莊,優先整治南水北調東線中線水源地及其輸水沿線、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三大區域,針對性更強,其中提出“十三五”時期的三大優先整治區域,包括南水北調東線中線水源地及其輸水沿線、京津冀和長江經濟帶,涉及 880 個縣(市、區)8.14 萬個建制村,約占全國市場的 58% 。
住建部發布的《關于請做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縣項目對接工作的函》,要在全國 100 個縣(市、區)開展全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明確了政府對村鎮污水采用 PPP模式處理處置的決心。
資金方面
國家安排有直接支持農村污染治理項目建設的專項資金,這種資金絕大部分走的環保系統。環保系統多年在農村環境整治里獲得財政部的資金支持,每年大概60億元用于部分省份項目。一般來說中部省份獲得的資金支持會比較多,沿海省份更多要靠自己。
農村項目很多是通過省財政和高級財政補助方式形成,這種政策性基金方式會容易帶來某種傾向:先把設施干好了,管網慢慢籌錢再來干。
因此,即使是在市場真正出現的2015年后,農村污水治理項目也主要為政府主導,通過購買工程的方式開展,企業市場行為主要在設備、材料制造及工程建設領域。
由于這一階段PPP的推進,陸續有一些金融手段結合PPP模式直接用在了農村污水市場上。如農發行貸款,期限有20年,可以用政府購買服務的長期政府支付信用來質押。也有一些央企、知名環境公司通過PPP方式直接獲得多個打捆項目。
從地方上來看,各地也在陸續出臺農村污水治理的政策。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發了相應的文件,出臺《關于深化“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扎實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見》、《關于印發浙江省治污水實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部署“十百千萬治水大行動”。
福建省住建廳、財政廳關于《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鄉鎮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 PPP 工程包的實施方案》提出 ,以設區市或縣(市、區)為單位,將轄區內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官網、污泥處理以及村莊集中式處理項目、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整合組成一個或若干個工程包項目,采用 PPP 模式,引入社會資本;鼓勵實行廠網一體化投資和運營;并提出新建項目要“強制”應用 PPP 模式。
標準方面
根據E20研究院《村鎮污水處理市場分析報告2017版》,由于國家層面還沒有出臺村鎮污水的排放標準,造成地方工藝確定和建設標準困難等問題,對于工程方面也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規范。
因此,各個地方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相繼制定并出臺了相關的農村污水排放標準,地方標準的制定總體參考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各個地方標準主要可分為兩種:一是按受納水體環境功能分類分級,高功能嚴要求,如北京、山西、寧夏;二是按污水處理模式和規模分級,集中處理高要求,分散處理低要求,如浙江、河北、福建。
國家層面為農村污水處理排放制定標準確實存在困難。在2016(第二屆)環境施治論壇上,E20環境平臺執行合伙人、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表示,在10噸以上的農村污水項目中,有45.78%項目是直接套用市政執行標準,還有27%套用一級B,明確發文的地方標準只占26%。十噸以下的項目中,情況更嚴重。
2018年,生態環境部和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加快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抓緊制定地方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這就意味著,國家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不再統一制定國家標準,各省市區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適宜的地方標準。
政策要求加上市場發展,2017年開始,農村污水處理標準方面開始出現某種意義上的“大躍進”,各地標準制定爭先恐后,一些地區過嚴標準引爭議。
截止2019年,寧夏、浙江、河北、山西、重慶、陜西、江蘇、北京等8個省市區已經發布了地方標準,還沒有出臺排放標準的地區,也普遍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作為自己農村污水處理的參考排放標準。
生態環境部隨后又印發《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規范編制工作指南(試行)》,進一步規范各省市科學合理地制定標準。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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