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加大陳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鄉結合部、環境敏感區、主要交通干線沿線以及河流湖泊等區域為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工業污染 “上山下鄉”。嚴禁露天焚燒、未經防滲處理隨意填埋垃圾。各縣(市)要抓緊制定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分類整治方案,堅持一處一策,明確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 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任務。
(二)開展廁所糞污治理
1. 全面開展農村廁所改造。結合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程,同步實施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 2020 年年底前實現全市所有規劃保留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農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設無害化衛生廁所。 2018 年,各縣 (市)及二七區每個鄉鎮建成區 (中心村)新建 (改造) 2 座以上二類標準公共廁所。
2. 建立廁所糞污治理長效機制。要統籌安排,科學選擇縣域農村廁所糞污收集處理方式,明確維修、抽取、轉運、處理的實施要求,配備精干高效、責任心強的管護人員,保障日常管護工作經費,確保管護機制落實。各級政府要在用地、用電、用水等方面研究出臺優惠政策,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企業或個人參與廁具檢查檢修、糞污收運以及糞液糞渣資源化利用等工作。
(三)全面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1. 科學合理選擇污水處理方式。根據農村不同區位條件、經濟條件、村莊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產生規模等因素,科學確定治理方式和技術。靈活運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等多種建設和處理工藝,確保治理方式簡便、適用、有效。
2. 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鄉鎮政府所在和經濟條件較好、居住相對集中的村莊建設使用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已經建成但未正常運行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收集系統和運營機制,實現正常運營。加快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和服務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城鎮污水管網短期內覆蓋不到、居住分散的村莊選擇建設小型人工濕地、氧化塘、無 (微)動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設施。暫無能力建設小型污水處理設施的村莊,要合理建設污水排放溝渠,解決生活污水亂排亂放的問題。 2018 年,在五縣 (市)、二七區 364 個規劃保留村建設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使全市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覆蓋率累計達到 65% 以上。
3. 積極開展農村水環境治理。加強生活污水源頭減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為重點,實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逐步消除農村黑臭水體。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
(四)著力提升村容村貌
1. 實施村莊硬化綠化亮化工程。優化完善村莊路網,加快推進通村組道路、入戶道路建設,鄭州市本級新改建農村公路不少于 400 公里,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設,努力建成 “廣覆蓋、深通達、提品質”和 “外通內聯、通村暢鄉、安全便捷”的農村公路網絡。推進村莊綠化,充分利用閑置土地組織開展植樹造林、濕地恢復等活動,建設綠色生態村莊,2020 年年底前鄉村綠化覆蓋率達到 30% 。完善村莊公共照明實施,實現村莊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動場所夜晚有照明。
2. 提升村莊形象面貌。加強鄉村規劃管控,開展專項整治,消除私搭亂建、亂堆亂放,整治公共空間和庭院環境。著力提升農村建筑風貌,新 (改)建房屋要突出當地傳統民居特色和時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嚴謹脫離農村實際建大公園、大廣場、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傳統村落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力度,弘揚中原傳統農耕文化,提升田園風光品質。
3. 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按照有關規定,持續開展衛生縣城、衛生鄉鎮等創建活動,提升衛生創建工作質量,擴大覆蓋面。 2020 年年底國家級和省級衛生縣城、衛生鄉鎮數量占比分別到 80% 、 25% 。
(五)加強村莊規劃管理
推行政府組織領導、村委會發揮主體作用、技術單位指導的村莊規劃編制機制。積極推進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或修編,與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村土地利用規劃、農村社區建設規劃等充分銜接,鼓勵推行多規合一,優化村莊功能布局,做到農房建設有規劃管理、行政村有村莊整治安排、生產生活空間合理分離。 2020 年年底前,實現縣域鄉村建設規劃、實用性村莊規劃基本覆蓋,村莊規劃管理覆蓋率達到 80% 以上。加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縣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明確和細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使用范圍、申領程序、監督管理等,健全基層管理機構,加強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查處機制。
(六)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
1. 建立長效管護機制。鼓勵推行城鄉垃圾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合理確定繳費標準,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戶付費合理分擔機制。建立健全新型農村社區物業運行管理機制。
2. 調動村民的積極性。支持村級組織和個人承接村內環境整治、村內道路、植樹造林等小型涉農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專業化培訓,把當地村民培養成為村內公益性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的重要力量。
3. 積極推進 “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設置“綠色窗口”,優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加快推進項目建設。
三、強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資金保障機制
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建立各級政府補助、村集體資金及社會資金參與、村民合理付費相結合的費用分擔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資金納入預算,合理保障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各縣 (市)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一規劃、集中使用、各記其功的原則,統籌農村公路建設、農村環境整治、傳統村落保護、美麗鄉村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獎補、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禽畜糞污資源化利用等相關資金,確保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目標實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所獲土地增值收益,按相關規定用于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改善農民生活條件。村莊整治增加耕地獲得的占補平衡指標收益,通過支出預算統籌安排用于支持當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創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試點示范、以工代賑等多種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縣(市)可統籌使用上級均衡性轉移支付等有關資金,用于彌補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運營維護費用,建立管護長效機制,不足部分由縣 (市)政府承擔。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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