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規劃》緊密結合國家環保政策,通篇貫穿綠色環保理念,強調我省的產業布局、技術開發以及區域協調發展要圍繞綠色環保的發展方向,對我省重金屬污染防治提出嚴格要求和強制性目標。節能環保方面,到2020年,有色金屬規模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末降低18%,主要有色金屬產品能耗接近世界先進水平,余熱余能全面利用。企業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重金屬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排放量減少15%。清潔生產和循環利用達到國內領先水平。資源保障方面,到2020年,全省礦產資源勘探和保護性開采及循環再生利用工作取得重要進展,主要冶煉企業原料自給率提高到50%左右,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共伴生有色金屬綜合利用率達到60%以上,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率達到40%左右,對外資源勘查開發合作取得重大進展。
新修訂的《規劃》補充完善了“強力促進可持續發展”內容,并提出了全面實施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等要求。新增了“加強行業環境保護工作”篇章,提出了加強區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強行業環保綜合治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和強化綠色環保考評等新要求和新舉措,助推我省有色金屬產業實現綠色發展。
六、湖南省人大2014年8月開展環境執法檢查,明確要求對問題突出的5個縣市政府主要領導實行誡勉談話,但始終沒有落實到位。(完成整改)
省環保廳于2017年10月19日向5個縣市區下發了《關于報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問題的緊急通知》,明確要求5個縣市區針對省人大執法檢查提出的重點問題報送整改情況,以及本轄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及成效相關情況。經核查,湖南省人大2014年8月開展環境執法檢查中,發現寧鄉縣、株洲市石峰區、醴陵市、桃江縣、冷水江市等5個縣市區存在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問題。同年11月26日,省政府集體約談5個縣市區主要領導。集體約談以來,5個縣市區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著力強化組織領導,夯實措施保障基礎,嚴格監管考核機制。根據反饋情況,5個縣市區的環境問題均已整改到位。
七、領導干部環保責任考核機制不健全,沒有真正成為干部晉升、去留、進退的重要因素。(完成整改,持續推進)
為全面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委組織部、省長株潭兩型試驗區管委會、省水利廳、省統計局等部門深入研究,先后出臺相關政策文件和規章制度,細化環保責任考核指標體系,加大生態環保考核指標權重,強化生態環保考核結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中的運用,推動領導干部特別是“關鍵少數”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充分發揮環保考核導向作用,強化“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
(一)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根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精神,2017年9月28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并出臺了《湖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湖南省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和規章制度,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湖南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對14個市州黨委和政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情況實行嚴格評價考核,主要對市州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進展情況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評價重點是各市州上一年度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考核主要是考查各市州生態文明建設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強化市州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體責任,于每個五年規劃期結束后的次年開展,并于8月底前完成。年度評價結果報請省委、省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目標考核結果作為各市州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并納入省績效評估體系。對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市州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市州相應制定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完善環保績效評估機制,將資源環境類、生態經濟類指標納入考核范疇,加大環境保護考核權重,并發揮創模、減排專項考核作用,突出領導干部履行環保責任的考核。
(二)加強生態環保類考核結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中的運用。按照《湖南省綜合運用干部監督信息成果從嚴管理干部暫行辦法》,加強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監督信息報送和綜合運用,將干部環保責任考核結果與干部選拔、評優評先掛鉤。對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工作者,在干部使用提拔時優先考慮;對在考核中發現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督促整改,并建立整改責任追究制,取消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資格;對生態考評中發現決策失誤、執行失誤與嚴重瀆職的干部,實行嚴肅追責,并將追責決定材料歸入干部人事檔案,作為干部考核考察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加大環保部門和其他部門干部交流學習鍛煉力度,每個市州每年安排1-2名優秀年輕環保干部到縣市區掛職鍛煉,對各縣市區及其他與環保緊密相關的部門新任市管干部有計劃安排到環保部門進行為期3-6個月的學習鍛煉。
八、2015年以來,湖南省“兩型”委發現并通報240個在“綠心”地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至今只有87個整改到位;需要退出“綠心”地區的工業項目共計551個,至今僅退出72個。2013年3月以來,仍有一些項目違規落戶“綠心”地區,占用部分禁止開發區土地。(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
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調度督辦,專題研究解決長株潭“綠心”地區重大問題。由省長株潭兩型試驗區管委會統籌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加強對問題整改的檢查指導和跟蹤服務,長沙、株洲、湘潭三市不斷加大整改力度,目前整改達到序時進度,持續推進,240個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完成整改192個,551個需要退出“綠心”地區的工業項目已完成整改404個。其中長沙132個違法違規項目中,已完成整改99個;470個工業項目,已完成退出340個;株洲54個違法違規項目已完成整改40個;33個工業項目已完成退出24個;湘潭54個違法違規項目已完成整改53個,48個工業項目已完成退出40個。
(一)有序推進問題整改。長沙市因企施策,組織相關縣市區針對每個違法違規用地和工業項目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責任領導等,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分階段組織實施工業項目退出工作,并從配套項目退出補助資金、項目退出后工業用地性質變更等政策方面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措施。株洲市將違法違規項目整改工作細化分解,實行掛圖作戰,確保按照時間節點退出到位,同時將“綠心”保護問題整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相關縣市區和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湘潭市定期組織開展工作督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對相關縣市區“綠心”保護問題整改工作開展實地督查,及時督查通報整改工作完成情況和存在的不足與問題,提出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省長株潭兩型試驗區管委會先后多次聯合省人大法工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政府法制辦、省建筑設計院、省國土規劃院等單位對“綠心”地區整改工作進行調度督辦。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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