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79號文)(國辦發〔2018〕79號)。明確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
日前,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上作了重要講話,為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優化發展環境,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對各重點任務制定了分工方案。
其中,關于堅決糾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諾、新官不理舊賬等現象的問題中明確表示,要求司法部、發改委、財政部三部委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
此前,3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眾多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項目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其中,明確提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起草)”。
PPP條例作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項目”,在去年被列入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2017年3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引入社會資本(PPP)條例作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項目”列入,條例由原國務院法制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起草。
業內人士對此分析認為,PPP模式在我國推廣30余年,盡管政府主管部門相繼出臺了一些部門規章,但由于政策的不盡完善以及立法不及時,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PPP模式的推廣。目前PPP的發展亟需進一步加以規范和調整。
至此充滿期待的PPP條例看來是要正式出臺了。
《通知》原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8〕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8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
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轉變政府職能,把“放管服”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持續加以推進。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上作了重要講話,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優化發展環境,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為確保會議確定的重點任務落到實處,現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務分工
(一)以簡政放權放出活力和動力。
1.對現有審批和許可事項要逐一深入論證,除關系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項目外,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盡快下放,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不再保留審批和許可。對一些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為名的變相審批和許可事項,要盡快加以整改。(國務院審改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主要措施:
(1)2018年第三季度對現有1300多項行政許可事項(包括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和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國務院審改辦牽頭,各部門負責)
(2)持續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成熟一批、推出一批。2018年再取消部分行政許可等事項,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行政許可事項“應放盡放”。(國務院審改辦牽頭,各部門負責)
(3)2018年在全國啟動變相審批和許可自查整改工作,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為名行審批和許可之實,消除審批和許可的“灰色地帶”。(國務院審改辦牽頭,各地區、各部門負責)
2.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減并工商、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明年上半年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8.5個工作日以內,五年內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以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主要措施:
(1)簡化企業登記程序,將公章刻制備案納入“多證合一”,壓縮申領發票時間,各級社保經辦機構不再單獨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2018年底前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省會城市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一半以上至8.5個工作日以內,其他地方也要積極壓減企業開辦時間,2019年上半年在全國實現上述目標,五年內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大力推廣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以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企業銀行開戶服務,2018年底前完成取消企業銀行開戶行政許可試點,2019年修訂《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人民銀行負責)
3.2018年要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重點是“照后減證”,能取消審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為備案、告知承諾;對暫時不具備條件取消的,要通過“多證合一”等方式優化服務。(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主要措施:
(1)2018年底前,對第一批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優化準入服務等4種方式在全國推開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市場監管總局、國務院審改辦、司法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逐步推動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現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國務院審改辦、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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