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建筑涂料替代。制定實施全市建筑內外墻裝飾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推廣計劃,政府投資建設的公用建筑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
6. 提升VOCs綜合管控能力。加強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年底前,化工、印刷包裝、工業涂裝等重點管控企業完成VOCs在線監測設施安裝與驗收。重點企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VOCs排放自行監測。開展VOCs排放清單和源解析工作,加強臭氧治理技術攻關。
7. 開展工業企業常規污染物深度減排。水泥、鋼鐵行業30%以上的生產線完成脫硝改造。6月底前,完成中天鋼鐵、東方潤安、申特鋼鐵等鋼鐵行業煙粉塵治理,對貯存、輸送、配料、焙燒、裝卸等環節采取精準治理措施;年內基本完成水泥、鑄造和機械加工行業煙粉塵治理。
8. 嚴格揚塵污染控制。提高建設工地揚塵管理水平,全面推行“綠色施工”,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實現工地噴淋、灑水抑塵設施“全覆蓋”。城市裸地和物料堆場全部遮蓋。
強化物料堆場揚塵整治,提升工業企業、港口碼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物料堆場揚塵整治水平。
強化道路沖洗保潔,積極推廣精細化管理措施和責任落實機制,全面實施機械化標準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城市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3%。
9. 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定期更新工業企業限停產、工地停工等應急管控清單,按照“一廠一策”原則確定精準有效的減排措施,并向社會公開。嚴格落實預警要求,及時實施應急響應措施,切實降低重污染天氣不利影響。
(八)治理環境隱患
加快推進各類環境隱患治理,全市環境隱患防范和化解初見成效。(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委、市商務局、市衛計委、市安監局、常州海事局等參與)
1. 全面開展重點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全市重點環境風險企業入庫率達100%,全市較大及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八查八改”覆蓋率達100%。嚴格安全生產監管,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頓,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化工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力度,年底前完成20家二級標準化創建。進一步加強我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2. 清理整治長江沿岸危化品碼頭和儲罐。規范沿江危化品碼頭運行管理,嚴禁新增危化品碼頭。開展化工碼頭安全專項檢查,抽檢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常壓儲罐。
強化水上運輸安全監管。加快船舶標準化改造,推進危化品運輸船舶定位識別設備安裝使用。強制新建營運船舶配備AIS、VITS系統,對已配備AIS船載設備的危化品船舶進行升級改造。按省統一部署推進長期航行于市內河水域的外省籍危險品船舶VITS船載終端的安裝。對轄區所有航運公司進行摸排梳理,強制要求其落實法定的體系管理要求。加快雙底雙殼危險品運輸船舶的推廣應用,全面禁止以船體外板為液貨艙周界的油船(600載重噸以上)、化學品船進入我市水域航行、靠泊、作業。禁止未取得相應散裝危險品適裝證書的油船載運包括植物油在內的散裝危險品,禁止轄區內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列出的禁運危險化學品。轄區載運散裝危險貨物船舶的單船現場檢查率、載運包裝(集裝箱)危險貨物船舶的單船現場檢查率分別達到10%和5%,到港載運散裝危險貨物船舶AIS抽查率達到10%以上。積極推動常州船舶溢油應急設備庫建設工作,年內啟動開工建設。
3. 全面取締縣級以上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違規設施。認真貫徹執行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推進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開展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問題隱患排查,年內完成溧陽市沙河水庫水源地、金壇區錢資蕩應急水源地2個水源地存在的3項環境問題整改工作。溧陽市完成臨近沙河、大溪水庫20個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處理后收集工程,完成2000畝退耕還林任務。金壇區完成長蕩湖水源保護區界標設置,建設水質在線監測系統。武進區完善滆湖備用水源建設和管理,完成一級保護區范圍內生態清淤工作。
4. 提升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能力。完成和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夾山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光大升達固廢處置(常州)有限公司危險廢物焚燒處置項目建設。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建設。已建成危險廢物焚燒處置項目穩定運行,實際處置負荷不小于60%。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促進危險廢物源頭減量;統籌協調危險廢物的處置利用途徑,實現“減存量、控風險”目標,倒逼產業結構調整;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強化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和企業自行處置利用設施的環境監測。規范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和安全處置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規范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行為,落實運送、交接和處置制度,交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嚴格廢棄化學品處置的環境管理,廢棄化學品全量安全處置。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制定堆存場所整治方案并有序實施。
5. 有效防范土壤和重金屬環境風險。全面開展農用地土壤詳查,6月底前,完成農用地樣品采集、制備、分析測試、數據上報、審核與入庫等工作;年底前,協助完成農用地詳查數據評價等工作。全面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6月底前,完成調查企業及地塊資料收集與信息入庫、風險篩查,確定需初步采樣調查的企業及地塊清單。年底前,完成已關閉搬遷的化工遺留地塊調查工作。
嚴格管控土壤環境風險。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和調查評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土地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實施風險管控措施,確保風險安全可控。建立環保、經信、國土、規劃等部門間的信息溝通機制,落實聯動監管責任。
加強土壤污染源監管。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每年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完成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簽訂工作。加快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武進區在6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方案編制和備案。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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