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
全面加強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強化揮發性有機物與氮氧化物的協同減排,建立固定源、移動源、面源排放清單,對香烴、芳烴、炔烴、醛類、酮類等揮發性有機物實施重點減排。開展石化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專項行動,對無組織排放開展治理。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油氣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
第五章 深化改革創新,完善制度建設
完善節能減排法規政策。加快制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相關條款,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實現重點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加大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業差別化電價水價等政策實施力度,建立健全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完善火電脫硫脫硝除塵環保電價政策體系,實施火力發電綠色調度。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制定和實施強化節能減排的信貸激勵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基于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產品,拓寬擔保品種范圍,簡化申請和審批手續。
促進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完善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支持的政策體系,著力增強創新資源供給,推動節能環保科技服務持續健康發展。發揮政府指導性作用,協調高校、科研機構、企業、行業協會、民間機構等各方面資源,以突破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瓶頸為重點,創新多層次、多元化、多形式合作機制。健全節能減排創新與成果轉化體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創新集群主體,為節能減排提供技術和裝備保障。
健全節能減排市場機制。深入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市場化交易,完善排污權初始分配機制,強化以企業為單元進行污染物總量控制,著力培育排污權二級交易市場。完善水權制度,推行水權交易、培育水權交易市場,開展水權交易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落實國家能效標識管理制度,完善綠色建筑、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和認證制度,推行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開展能效、水效、環保領跑者引領行動。推進重點領域第三方污染治理,鼓勵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污染治理。大力推進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支持以第三方治理模式開展的污染治理項目應用PPP模式。
加強節能減排能力建設。全面推進“互聯網+”綠色生態,提升全區節能減排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臨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盟市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預警信息,及時提醒高預警等級地區強化督促指導。健全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創新節能監察體系工作機制,推動節能監察向全社會延伸,實現重點領域節能監察全覆蓋。創新環境執法監督手段,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拍攝等非現場監控技術手段,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提升環境監察執法效能。
推動節能減排全社會參與。開展全民節約行動和節能“進機關、進單位、進企業、進軍營、進商超、進賓館、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牧區”等“十進”活動,提高全民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深入開展全國節能宣傳周、低碳日和自治區生態文明宣傳周活動。鼓勵和支持行業協會、龍頭企業利用互聯網搭建節能環保技術、產品、服務等市場信息交流平臺,定期發布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重大信息,展示節能減排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完善行業信用評估體系,制訂評定管理辦法和規范,加強行業自律。
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充分發揮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職能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縱向聯動、橫向協調的工作機制。各盟市行署政府要根據自治區下達的任務,明確各年度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旗縣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責任,建立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財政資金支持力度,不斷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推廣運用清潔發展委托貸款,支持節能、能效提高、清潔能源利用類項目。
編輯:劉影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