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重金屬環境監測體系。涉重金屬企業(園區)逐步開展重金屬排放及周邊大氣、水體和土壤重金屬環境監測,推進重金屬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加強重點工礦企業、工業園區、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及重金屬污染問題突出地區的水、大氣、土壤重金屬環境質量與環境健康調查。
(四)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和管理水平
1.推進醫療廢物安全處置。以安陽市洹祥醫療廢棄物綜合處理設施擴建為重點,提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服務能力,建立區域醫療廢物協同與應急處置機制,因地制宜地推進農村、鄉鎮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嚴厲打擊醫療廢物非法買賣等行為,嚴格落實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政策。
2.強化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加強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廢物等大宗危險廢物的綜合防治。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和綜合利用狀況調查,根據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準入條件、技術規范,嚴控二次污染。推進社會源危險廢物回收試點工作,統籌建立廢鉛蓄電池、廢機油、廢舊電子產品、廢棄機動車等回收網絡,開展廢棄熒光燈管和含汞電池分類回收和處理。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電池回收與再利用。規范廢酸、抗生素菌渣、廢礦物油等分類收集、貯存、預處理和綜合利用。
3.提高危險廢物安全處置水平。科學規劃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改造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重點提高重點區域、含重金屬固體廢物安全處置能力,開展歷史遺留危險廢物排查和評估并制定實施安全處置方案。整頓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自建貯存利用處置設施,鼓勵產生量大、種類單一的企業和園區自建規范化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推動水泥回轉窯等工業爐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推進部門共享的危險廢物管理平臺建設,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到2020年,全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規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提高10%以上。
(五)夯實化學物質風險防控基礎
開展重點行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調查評估,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生產使用情況調查,監控評估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環境激素類化學物質風險。加強有毒有害化學品環境事件調查及應急監測,建立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加強重點行業和重點監控企業二噁英監督性監測,開展重點持久性有機物調查。到2020年,基本淘汰林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酸酰氟、硫丹等一批《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管制的化學品。
七、切實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安全
(一)維護全市生態安全格局
1.系統化開展全市生態保護與建設。加強山區生態保護與建設,實施生態移民、水土保持、天然林保護等工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建設太行山山地生態屏障。建設高標準防護林帶和農田林網,推進平原沙化治理及防護林建設,高水平建設平原生態涵養區。
2.推進重點生態廊道建設。建設南水北調中線生態保護帶,加強南水北調中線總干渠(安陽轄區)沿線生態綜合防治和寬防護林帶、高標準農田林網建設。
(二)管護重要生態區域
1.加強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落實全國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頓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護區地方法規政策,加強對自然保護區存在問題的排查整治,加強自然保護區基礎工作,完善自然保護區管護措施。加強自然保護區綜合科學考察、基礎調查和管理評估,進一步規范自然保護區勘界等工作,落實自然保護區土地確權和用途管制,有步驟地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的居民實施生態移民。
2.加強各類公園管理。合理確定各類公園范圍,強化對重要生態系統的保護和永續利用。統籌推進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保護與管理,加強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統籌協調,完善管護設施,提高管理能力。推進五龍洞國家森林公園、馬鞍山省級森林公園、南水北調生態帶、太行山綠化工程、萬寶山自然保護區等項目的實施。
(三)保護重要生態系統
1.保護培育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天然林,實行國有天然林資源總量管控,強化天然林保護和撫育,健全天然林管護體系,加強管護基礎設施建設,實現管護區域全覆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繼續實施森林管護和培育、公益林建設補助政策。嚴格保護林地資源,分級分類進行林地用途管制,嚴格控制林地轉化為其他用途土地,擴大退耕還林。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調整林分層次結構,優化樹種組成,推進混交林培育,加快培育多目標多功能的健康森林。推進太行山營造林建設,加快防護林建設。
2.保護濕地生態系統。采取水量調度、生態補水、河湖水系連通、嚴格地下水管理等措施,確保重要濕地生態用水;通過退耕還濕、退耕還灘、河岸帶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有害生物防控、人工濕地減污等措施,開展濕地綜合治理。加強濕地管護能力建設,優先保護湯陰湯河國家濕地公園、河南安陽漳河峽谷國家濕地公園、河南林州淇淅河國家濕地公園三個國家濕地公園。加強濕地修復和退耕還濕,擴大濕地面積。
(四)推進重點地區生態修復
1.開展國土綠化行動。開展大規模植樹增綠活動,堅持宜林則林、宜灌則灌、宜草則草,綠化美化國土空間。集中連片建設森林,建設樹種配置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態系統,形成沿河(渠)、沿線、沿湖(庫)的國土綠化網絡,促進山脈、平原、河湖、城市、鄉村綠化協同。通過探索培育新型營造林主體、創新產權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植樹造林,不斷培育國土綠化新機制。
2.綜合治理水土流失。以小流域為單元,切實加強山丘區、風沙區等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的綜合治理。積極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
3.加強礦山跡地的生態修護。嚴格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環境影響評價,生態保護紅線區內禁止新增礦產資源開采活動,清理整頓已有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加大礦山植被恢復和地質環境綜合治理,強化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推進工礦廢棄地修復和再利用。
(五)擴大生態產品供給
1.加強城鎮綠地建設。發展森林城市、園林城市、森林小鎮。建設綠道綠廊,優化城市綠地布局,使城市森林、綠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態網絡。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城市綠地。改造老舊公園,提升公園綠地綜合服務功能。鼓勵發展立體綠化,結合建(構)筑物及市政橋梁等開展屋頂綠化、垂直綠化建設,豐富城區綠化的空間結構層次和立體景觀效果,提升城市綠視率。進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和城市建成區綠地率,到2020年,全市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8%,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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