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清晨,江蘇南京大行宮、新街口、鼓樓等地鐵站,一趟趟飛馳的列車帶來又帶走洶涌不息的人流。生機勃發的江蘇大地上,這派繁忙景象到處可見。2016年,在不到11萬平方公里的江蘇,8000萬江蘇人貢獻了7.6萬億地區生產總值,人均社會消費品零售額逾3.5萬元。
然而,強勢的經濟增長,也令“人地相爭”“發展受資源要素制約”等矛盾愈發凸顯,資源承載力正接近上限,社會轉型的需求迫在眉睫。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承載江蘇人智慧與汗水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走向前臺。
2016年,具有引領作用的支柱性文件《江蘇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江蘇省生態環保制度綜合改革方案》先后出臺,為江蘇省落實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探索地方優秀環保經驗再添制度利器。回顧砥礪奮進的這5年,江蘇省環保廳廳長陳蒙蒙說,十八大以來,江蘇扎實推進生態環保制度改革,努力形成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江蘇特色的生態環保制度體系,捍衛人民生態財產的“堤壩”正逐步完善,各自為政的環保困局正努力緩解,人民群眾“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的民生訴求正得到更切實的回應。
落實環保責任,加強頂層設計
長期以來,條塊分割、管理分散、各自為政的環保困局,令身處環保一線的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263”辦公室副主任王勇頗感無奈。“在狠抓環保督察、重新厘清環保責任之前,我們常遇到這類情況——未被曝光的環境問題長期存在,一經曝光問題就能得到較快解決,然而事過不久往往再次回潮。”王勇向記者坦言,不能不說這種情況與以前環保責任劃分不明也有關系,遇到問題容易互相推諉。
針對這一“老大難”,2016年8月22日,江蘇省委、省政府下發《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明確細分各主管單位的生態職責。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被正式寫入省級統領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行動綱要。
有章可循是依章循規的必要前提。十八大以來,江蘇省對領導干部適用的責任審計方式發生了質的變化。2016年《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出爐,在傳統單一的“經濟責任審計”外增設“生態審計”,強化對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追究。今年8月,《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江蘇省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問世,“一辦法兩體系”助力,為從骨子里破除“唯GDP論英雄”的觀念痼疾再加籌碼。
光有制度顯然還不夠。今年7月6日、7日,3個省級環保督察組分別進駐揚州、徐州、南通,不到一周受理群眾舉報的環境問題488件,扣除重復舉報與無法核實信息的舉報,共向地方交辦有效舉報246件。“江蘇首次啟動省級環保督察,就向全省傳遞一個強烈信號,省委省政府對環保是真抓嚴管、持續施壓、動了真格。”中國環境倫理學研究會副會長王國聘教授受訪時說。
完善經濟政策,激發市場活性
石化行業,是江蘇傳統優勢行業。2008年,石化行業曾為江蘇省帶來7360億元的銷售收入,占當年全國總銷量的12%。然而,“黑色黃金”雖帶來物質財富的增長,卻沒讓百姓頭頂的天空變藍。
十八大以來,伴隨群眾訴求的升溫,生態文明建設的步伐在江蘇省日益加快,改革成效日漸凸顯。2013年至2016年,全省PM2.5平均濃度下降30.1%,截至2016年,江蘇省累計建成國家生態市縣45個、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21家。
“市場,是有自發調節功能的主體,一個完善的市場建立起來后,一系列秩序都將自發運行。但市場也是逐利的,為防范它出問題,政府的引導和監管同樣不能缺位。”南京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朱英明說。一個隨時待命的政府,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市場面前,如何發揮好應有作用,并用市場機制激發各類主體治污減排的內生動力?
今年4月26日,江蘇省政府首次以賠償權利人身份提起環境公益訴訟,被告席上的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一審被判賠償2400余萬元。
由此引發的案例效應,使環境經濟制度有了更強勁的法制后盾,也使工廠升級、達標排放的企業主們看到了市場競爭中的公平與正義。
2016年,江蘇省建立了與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的財政政策,江蘇省環保廳會同省財政廳出臺《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財政政策相關指標考核辦法》《污染排放統籌資金收取、返還及環境質量達標獎勵實施辦法》等配套辦法,修訂《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完善水環境資源“雙向”補償制度,系統性地將首創于江蘇省的生態補償機制打包推向市場,使“誰超標誰補償、誰達標誰受益”的環境市場導向深入人心,讓環保企業得到實實在在的市場激勵,努力化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不合理局面。
簡化行政審批,優化放管協同
“每個單位手里捏一個審批權,條條框框既多又分散。如果相互之間再有矛盾,綠色就很難迎進來、轉型就跟不上。”談起幾年前為推動一個優質項目上馬而“跑斷腿”的經歷,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發改委副主任李巧榮記憶猶新。幸而十八大以來,這一狀況有了不小的改觀。自2013年至今,國務院常務會議連續將簡政放權作為年度“當頭炮”打出,各地政府力行簡政放權的規模紛紛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除法律法規及環保部明確規定由省級審批的之外,江蘇省已將其他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到市縣,今年上半年,省級審批項目數量同比減少80%;取消危廢省內轉移審批,將危廢經營許可證審批權限下放至設區市,省級審批數量由每年330件左右減至不到40件。
強化發展戰略環評、規劃環評,簡化項目環評,也是一項重大改革。環保部于6月7日在連云港召開現場會,推廣其經驗做法。目前全省正在推行園區規劃環評,從環保角度為產業發展劃框子、定邊界、拉清單,并選擇5個園區試點推行“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進一步提升入區項目審批效率。
同時,將排污許可制作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加快推進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6月底前完成火電、造紙行業,10月底前完成電鍍、農藥行業,年內完成“大氣十條”“水十條”涉及的13個重點行業的許可證核發工作。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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