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強行業公告管理工作,引導和規范企業投資行為,抑制低水平重復建設,依據準入條件相關內容,公告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提高存量項目水平。
(5)積極開展化解鋼鐵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工作。認真貫徹國發〔2016〕6號文件、《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等文件精神,主動作為,引導過剩產能退出市場。
(6)組織開展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十三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編制規劃的同時,委托專業機構同步組織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出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重點發展產業進行評價和提出環境影響減緩的建議;對重點項目中環境影響較大的項目,設置前置條件,提出調整意見。
3.自治區北部灣辦整改部分。
整改時限:2017年底前。
整改要求:引導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產業升級,優化經濟區產業布局。
整改措施:
(1)加強規劃指導,對重點行業布局進行規劃,推動實施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石化、冶金生產力布局規劃。一是將《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石化生產力布局規劃》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印發實施。二是2016年12月底前將《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冶金生產力布局規劃》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印發實施。
(2)加強資金項目引導,重點扶持綠色環保行業或企業,支持企業生態化改造或技術升級。
(二十六)存在問題:北海市淡水資源緊缺,地下水是城市主要飲用水源,卻上馬一批高耗水企業,導致地下水進一步超采,海水入侵風險增大。
責任單位:北海市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18年底前。
督查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水利廳。
整改要求:制定《北海市城區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出臺限制高耗水企業進駐和逐步淘汰、關閉高耗水企業的政策文件。2018年底前,北海市(含合浦縣)地表水占市區供水量60%以上,地下水年開采總量控制在可開采量80%以內,市區地下水超采狀況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措施:
1.確定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控制目標,2017年4月底前印發實施《北海市城區地下水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出臺限制高耗水企業進駐和逐步淘汰、關閉高耗水企業的政策文件。
2.提高地表水供給利用。開展牛尾嶺水庫水源地綜合整治,改造北郊水廠制水工藝,至2018年底前實現北郊水廠地表水供水。建設市區第二飲用水水源和合浦縣城飲用水水源輸水工程建設,實現洪潮江水庫向市區供水。
3.開展地下水超采區自備水井關閉工作,至2018年底前,違法自備水井關閉率達100%。
4.將用水效率控制目標納入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目標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績效考評重要內容,實現到2018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5.建立健全地下水監測體系,完善地下水監測站網。至2018年底,北海市龍潭村水源地等重點水源地設置不少于6個地下水水質水位自動監測點,其他地下水水源地設置不少于1個地下水自動監測點。
(二十七)存在問題:2016年4月,防城港市政府責成市環境保護局在對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已建成鋼鐵產能補辦環評手續時,又違規批準2座1600立方米高爐、2座120噸轉爐及相關配套設施,目前尚未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17年4月底前。
督查部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整改要求: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認定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已建成600萬噸鋼鐵產能來完善項目相關審批手續,所生產的產品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有關規定。
整改措施:
1.2016年底前撤銷對廣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鎳合金項目二期工程作出的環評批復文件,責令該公司不準再實施該批復文件中的建設內容。
2.責令該公司盡快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印發對鋼鐵、電解鋁、船舶行業違規項目清理意見》(發改產業〔2016〕1494號)要求,完善項目相關審批手續;對不符產業政策的設備限期進行技術改造,使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3.加強監督管理,保證該公司所辦的手續、設備改造及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政策要求。
4.依法依規追責相關單位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類,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污水處置問題。
(二十八)存在問題:2015年,北海、南寧、柳州等市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低,僅分別為52.6%、52.8%、74.5%。其中北海、柳州兩市達標率比2013年分別下降29%和20%。
責任單位:北海、南寧、柳州市人民政府。
督查部門: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1.北海市人民政府整改部分。
整改時限:2017年至2020年分步實施。
整改要求:2017年6月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總體從52.6%提高到80%;到2020年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
整改措施:
(1)2017年4月底前開展專項整治,排查污染源,建立污染源名錄,依法查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影響水質安全的違法行為。
(2)2017年4月底前全面清理取締南流江違法建設的采砂場,規范南流江采砂作業,嚴控在南流江沿岸審批涉水重污染項目。2017年底前,對轄區內影響南流江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的上游鄉鎮,全部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并投入運行。
(3)2017年底前,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清理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2.南寧、柳州市人民政府整改部分。
整改時限:2017年6月底前。
整改要求:2017年6月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總體提高到80%;到2020年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0%。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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