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至8月19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黑龍江省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11月15日,督察組正式向黑龍江省反饋督察意見。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誠懇接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切實抓好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嚴格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責任,堅定不移推進綠色發展。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省委副書記和常務副省長任副組長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梳理,召開兩次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制定了《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要嚴格按照《方案》和責任分工,堅決認真抓好整改落實。目前,《方案》全文已在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和省環境保護廳網站公布。
《方案》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積極響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日益鮮明、強烈的訴求,從保護好龍江整體性生態化重大利益的角度,確定總體思路和基本遵循,為整改工作提供指導?!斗桨浮犯鶕沂∫寻l布的文件,設定2017年和2020年兩個時間節點,統籌確定整改目標?!斗桨浮访鞔_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推進實施《中共黑龍江省委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列入國家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的62個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53.2%以上。到2020年,市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8%;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市級城市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0%或達標;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國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顯著提高,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市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滅黑臭水體,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力爭分別達到85%、95%左右,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3%;力爭完成位于敏感區域存量垃圾場治理,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7.3%,草原生態功能增強,濕地面積不低于8340萬畝(含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全省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
《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為切實保證整改到位,制定整改措施清單,明確責任部門、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和整改措施,確定了5個方面19項整改措施:
一是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清醒認識到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黑龍江發展基礎,守護綠水青山就是守護人民寶貴財富,全力實踐以生態優勢促進結構優化的綠色發展新路。各級黨委、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壓力層層傳導下去。充分發揮生態資源優勢,以長遠的眼光對待生態環境保護,堅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利益。
二是突出加大重點地區、重點問題的整改力度。強化哈爾濱市環境治理,發揮省會城市引領示范作用。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持續改善哈爾濱市環境質量。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嚴控低質煤炭污染,加快燃煤小鍋爐及黃標車淘汰,推進火電企業提標改造,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水污染防治。全面推進河長制,建立省、市、縣、鄉、村5級河長組織體系。開展重點支流環境污染整治,實施阿什河流域綜合整治和《肇蘭新河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16—2020年)》。提升城市飲用水水質。加強自然保護區監管,科學調整與整合自然保護區,加快自然保護區內環境破壞問題整改。
三是實施一批生態環境修復建設工程。實施紅線管控工程,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底前,完成縣(市、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并落地。實施退耕還林還濕工程,依法清理被違法占用的林地、濕地。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工程,促進解決秸稈焚燒問題。實施垃圾處置工程,提高垃圾處理能力和水平。實施水源地保護工程,保證飲用水安全。實施污水治理工程,提升污水處理能力。
四是制定整改措施清單,建立整改驗收銷號制度。建立省級督察整改清單,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提出的問題主動認領、追根溯源,建立整改清單。建立驗收銷號制度。對整改問題要細化責任、建立臺賬、督導落實、一案一銷。深入開展省內環境保護督察,促進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國家重大部署的貫徹落實。
五是制定一批環境保護法規、規章,建立長效機制。從保護和預防入手,進一步強化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定、修訂工作,發揮地方立法指導、推動作用。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嚴格貫徹執行《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持舉一反三,治標與治本相結合,更加重視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機制、制度建設,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方案》還明確了4項具體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了黑龍江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落實。堅持“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落實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機制,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環境保護工作合力,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二是強化責任追究。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和評價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完成情況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由省紀委監察廳、省環保廳牽頭,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責任追究問題清單,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責任追究。三是建立督察督辦機制。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于2017年至2018年,每季度對各地、各部門整改完成情況開展一次專項督察,掛賬督辦;2019年至2020年,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督察,完成一個、公開一個、銷號一個,確保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全面公開整改信息。進一步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新媒體等平臺,及時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重點環境問題整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和違法違紀問題責任追究情況。
下一步,黑龍江省將從保護好黑龍江整體性生態化重大利益的角度,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認真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擔負起國家生態安全重大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好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以本次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為重要動力,實現我省生態環境建設水平的進一步提升,使我省生態大省的地位更加鞏固,堅持標本兼治,切實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推進生態龍江、美麗龍江建設。
黑龍江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切實解決督察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確保督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綠水青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等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統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積極響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日益鮮明、強烈的訴求,從保護好黑龍江整體性生態化重大利益的角度,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認真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擔負起國家生態安全重大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好黨委、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以本次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為重要動力,實現我省環境建設的進一步提升,使我省生態大省的地位更加鞏固,堅持標本兼治,切實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推進生態龍江、美麗龍江建設。
二、整改目標
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深入推進實施《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龍江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16—2018年)》。到2017年底,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列入國家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的62個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53.2%以上。到2020年,市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8%;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市級城市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0%或達標;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國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顯著提高,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市級城市建成區基本消滅黑臭水體,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力爭分別達到85%、95%左右,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高于93%;力爭完成位于敏感區域存量垃圾場治理,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47.3%,草原生態功能增強,濕地面積不低于8340萬畝(含大興安嶺地區加格達奇區和松嶺區),全省生態系統穩定性明顯增強。
三、整改措施
(一)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
1.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對黑龍江生態建設提出的“綠水青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重要指示和黑龍江要為國家生態安全做出貢獻的政治囑托。準確把握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定位,深刻理解中央對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明確要求,在思想上對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工作高度重視,站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戰略高度,真正做到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清醒認識到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黑龍江發展基礎,守護綠水青山就是守護人民寶貴財富,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政治責任,作為推進黑龍江全面振興的基本遵循,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嚴守底線、不越紅線,全力實踐以生態優勢促進結構優化的綠色發展新路。
2.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更為突出位置。各級黨委、政府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每年定期研究環境保護工作,聽取環境保護情況報告,真正從思想上把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工作重視到位,把黨中央、國務院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到位。堅持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黨政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的領導負重要領導責任,具體工作部門負直接責任;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向本級人大或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把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壓力層層傳導下去。
3.充分發揮生態資源優勢。清醒認識到黑龍江整體生態化是我國經濟進入新發展階段極其寶貴的優勢資源,以長遠的眼光對待生態環境保護,積極發展具有特色的生態旅游、健康養老、綠色食品等產業;加強對人民群眾的教育、指導,使民眾建立保護生態是留給子孫后代“綠色銀行”的發展觀念,堅決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利益。著力保護好黑瞎子島、大小興安嶺、興凱湖、鏡泊湖、三江濕地等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原生態資源,形成以大小興安嶺、長白山(張廣才嶺、老爺嶺)森林生態屏障為主體,以松嫩平原農田防護、三江平原濕地修復為兩翼的生態格局;整合專項資金,完善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投入機制,支持重點生態功能區域建設,促進綠色發展。充分認識保護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重要作用,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管理體系。
(二)突出加大重點地區、重點問題的整改力度。
1.強化哈爾濱市環境治理,發揮省會城市引領示范作用。一是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哈爾濱市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目標責任,單獨制定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的相關制度措施和長效機制。到2017年底,市區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18年底,阿什河消除劣Ⅴ類水體;在煤炭質量管理、燃煤鍋爐改造、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開展持續性整改,到2018年底,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降至5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比2015年減少一半。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推動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加大對哈爾濱市生態環境治理的扶持指導力度,在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現有各類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方面給予傾斜,穩步推進環境污染治理。整合省、市兩級環境監察、監測人員,聯合開展環境執法和專項行動。指導哈爾濱市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及時啟動預警。省、市宣傳部門加大力度、重點報道哈爾濱市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建立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工作環境,組織和動員全市人民共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三是重點解決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環境問題,提升公眾良好環境獲得感。全力實施集中供熱熱源工程建設,增加市區內集中供熱面積。新建建筑執行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及綠色建筑推廣,集中供熱的新建建筑全部實行分戶供暖,既有居住建筑按計劃推進,對小區庭院二次管網及樓內供熱系統進行改造,同時進行分戶改造。推進棚戶區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3萬戶棚戶區居民搬遷工作,解決棚戶區散煤燃燒造成的低空污染。定期公布水源、水廠水質,接受社會監督。實施松花江水源供水工程建設,2016年底前,完成《磨盤山水源環境保護規劃》更新編制,形成以磨盤山水庫和松花江水源聯合供水的雙水源供水格局。加快城鎮垃圾處理場建設,形成一批區域性垃圾綜合循環利用基地,開展垃圾園區化集中處理。完善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城市垃圾收集、運輸、處理等管理制度。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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