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建設生態安全屏障與生態網絡體系
一、建設生態保護網絡屏障
以“六江兩溪 ”為主要水生生態廊道,以武夷山-玳瑁山脈、鷲峰山-戴云山-博平嶺兩大山脈為核心的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維護和水土保持生態功能保護帶,以及以近岸海域和海岸帶為門戶屏障,形成生態保護屏障帶。以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和點狀分布的禁止開發區域為保護點,建設全省生態保護網絡屏障,重點加強森林資源保育、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水土流失防治,協調資源開發、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關系,維護生態系統穩定及生態服務功能,形成全面的生態系統安全格局。
二、制定重點生態功能區準入負面清單
按照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依據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水土保持和防風固沙等不同類型重點生態功能區特點,制定更有針對性和差異性的重點生態功能區準入負面清單,因地制宜發展不影響主體功能定位的適宜產業。閩浙贛交界山區生物多樣性保護重點生態功能區嚴格控制開發強度,禁止發展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產業,禁止有損自然生態系統的侵占水面、濕地、林地的農業開發活動。閩江上游河源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建設制漿造紙、印染等涉水項目,嚴格控制可造成水污染的產業。
三、建設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體系
在已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基礎上,識別重要生態廊道與節點,建立生態斑塊、生態節點與生態緩沖區,維持生態過程的完整性。推進生物多樣性優先區保護,編制實施武夷山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規劃,優化全省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優先區監管。重點加強武夷山脈自然保護區群、鷲峰山-戴云山-博平嶺自然保護區群、沿海濕地自然保護區群和閩江流域自然保護區群的“三縱一橫”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體系建設。
第二節 提升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監管水平
一、統籌制定和實施自然保護區發展規劃
完善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的體制和機制,加強現有自然保護區特別是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基礎設施和能力建設,健全管理機構,加大經費投入,提高自然保護區管理質量。優化自然保護區的結構和布局,加強自然保護區封山育林、補植和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等生態恢復措施,提高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質量,提升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多樣性。
二、開展自然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和管理
制定自然保護區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制度和方法,選擇武夷山、梅花山、戴云山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規范化示范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健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在自然保護區試驗區有序開展生態旅游活動,培育生態休閑旅游精品景區。開展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評估,建立考核制度,全面帶動自然保護區提高管護水平。到 2020 年,全省自然保護區(含保護小區)總面積 85 萬公頃,自然保護區保護網絡進一步優化。
三、加強自然保護區基礎調查與評價
繼續開展我省自然保護區基礎調查與評價工作,對保護區的邊界范圍、功能區劃進行確認和土地確權,有步驟地對居住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沖區的居民實施生態移民。加強自然保護區綜合科學考察工作,對綜合科學考察已滿 10 年的自然保護區,系統開展一次科學考察。開展自然保護區數字化工程,制定數字化規范標準,建立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自然保護區監控體系,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典型違法違規問題進行排查檢查,對保護區自然生境變化開展生態監測,對人類活動及其影響實施嚴格的監督管理。
第三節 強化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生態修復
一、抓好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
統籌規劃礦產資源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開采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采礦回采率、選礦和冶煉回收率,推進尾礦、廢石綜合利用,大力提高資源綜合回收利用率。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監管和礦山生態環境管護,新建煤與小型金屬礦山原則上采取地下開采。綜合運用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土地復墾等政策手段,督促礦山企業履行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義務,全面推進礦區土地復墾。嚴格落實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實行“邊開采,邊治理”。
二、加強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修復
加快實施三沙灣、閩江口、福清灣、興化灣、平海灣、泉州灣、九龍江口、廈門西海域等近岸海域海洋生態保護恢復工程,加強廈門珍稀海洋物種、深滬灣海底古森林遺跡、漳江口紅樹林、長樂海蚌、東山珊瑚、官井洋大黃魚等海洋自然保護區以及寧德海洋生態、平潭島礁、湄洲島生態等海洋保護區建設。建設福鼎鴛鴦島、平潭山洲列島、秀嶼大麥嶼、惠安南洋嶼、詔安城洲島等一批海島生態特別保護區。推進廈門、晉江、東山等海洋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到 2020 年,海洋保護區覆蓋率達到 7%。
三、加強重點區域水土流失治理
堅持人工治理與自然修復相結合,強化水土流失重點區域治理。提升推廣“長汀”經驗,深入實施長汀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寧化國家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工程、安溪崩崗治理工程等新一輪重點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全面開展重點農業類生態功能區、城鎮與城郊農業(或集約化高優農業)功能區、重要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和水生態修復,加快實施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水土流失綜合整治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整治示范工程。 “十三五”期間完成治理面積 6000 平方公里,減少水土流失面積 2000 平方公里。
第四節 開展山水林田湖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一、強化森林生態系統建設與保護
逐步恢復和擴大地帶性植被,加強森林撫育,優化樹種、林分結構,增強森林生態功能。加強“三帶一區”造林和林分修復。推進重點河段及湖庫水生態系統修復與保護,開展主要江河干流、一級支流兩側及水庫周圍一重山的造林、補植,推進沿海基干林帶斷帶修復補齊和更新改造。持續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開展天然林資源和生態功能監測。嚴格執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實行林地定額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生態公益林和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管護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探索天然林生態修復和補償機制,推進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改革試點。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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