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東莞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已經印發。根據規劃,十三五期間東莞將開展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十大類共98項重點工程,預計“十三五”環保重點工程總投資494.9億元。其中大氣污染防治方面重點開展VOCs治理。強化VOCs等關鍵污染物協同控制。嚴格執行VOCs的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審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技術要求,對新、改、擴建項目從原輔材料、生產工藝、廢氣治理工藝等方面提出VOCs排放控制要求。逐步優化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布局,引導家具制造、制鞋、印刷(含長臺絲印)等重點行業VOCs排放項目進入工業聚集區,集中治污。完成家具、制鞋、電子、印刷、塑膠等行業“三個一批”整治任務。加強重點行業VOCs治理,推進印刷、家具、制鞋、集裝箱、石化、煉油、有機和醫藥化工等重點企業有機廢氣收集和達標治理,督促企業建立泄露監測與修復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化工園區、重點港口油碼頭和液體化工碼頭有機廢氣綜合整治,逐步將VOCs重點監管企業納入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加強干洗、汽車維修、餐飲等生活服務業污染綜合治理。加強源頭控制,督促企業按照環評批復及VOCs治理政策要求,使用水基型、低有機溶劑型的原輔材料。實施VOCs總量控制和區域限批政策,新增VOCs排放項目實施等量替代、減量替代。全文如下:
東莞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十三五”規劃
本規劃根據《東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明確“十三五”時期東莞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重大任務,籌劃未來五年我市生態環境保護藍圖。
第一章背景與形勢
“十三五”時期(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時期。在“十二五”環保工作所奠定的發展基礎上,“十三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既充滿機遇,也面臨挑戰。
第一節“十二五”規劃實施情況評估
“十二五”期間(2011-2015年),我市以“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東莞”為目標統領全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十二五”規劃實施總體情況較好,參與評價的28項指標,有19項達到規劃目標要求,有9項指標未達到目標。重點工程完成率43.04%,完成率和實施率合計69.62%,未啟動率占到16.46%。從環境質量改善狀況來看,通過持續實施清潔空氣、南粵水更清、重點流域整治、重金屬污染防治、農村環境保護等“五大行動計劃”,推進實施“河長制”、“涌長制”,開展“冬防”、“夏防”行動,全面深化污染治理,全市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15年空氣質量達標率84.6%,比上年上升14.4個百分點,改善幅度全省最高,PM10、SO2、CO、NO2達到國家二級標準,PM2.5年均濃度由2010年4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36微克/立方米;酸雨污染態勢基本遏制;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水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主要河流水質穩步改善,石馬河、茅洲河、水鄉經濟區等重點流域污染整治工作全面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方面,以創建國家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市為契機,大力推進污染減排,推動水鄉地區“兩高一低”企業退出整治、推動大型工業鍋爐提標改造。同時,穩步推進污水處理及截污管網工程建設,大力淘汰黃標車、老舊車,全市污染防控水平不斷提升。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比2010年分別削減39.16%、30.69%、36.91%和37.35%,順利完成省下達的“十二五”污染減排考核任務和節能減排示范市目標任務。同時,我市在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環境質量狀況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還有差距。PM2.5和臭氧仍然沒有全面達標,復合大氣污染問題比較突出;石馬河、茅洲河等跨界流域污染依然嚴重,河涌黑臭現象較普遍,9座主要水庫水質介于IV-劣V類,飲用水源安全存在隱患;土壤環境質量狀況不容樂觀。
——環境治理能力與全面改善環境質量的需求不相匹配。污水處理工程運行效率普遍偏低,減排效率低,截污管網配套相對滯后,農村分散污水直排問題嚴重;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未得到全面處理,危險廢物安全處理處置能力不足;部分工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低。
——環境保護體制機制與生態文明建設的需求不相適應。環境保護職能分散、多頭管理現象仍然存在,環境保護工作統籌協調的難度加大。環境治理主體單一,市場、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參與仍顯不足。環保投入過分依賴政府財政資金,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尚不完善,難以有效地帶動社會資金投入。
第二節“十三五”環境形勢
機遇。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新常態下的深度調整和轉型攻堅,環保工作也進入新常態,生態文明理論上升為破解環境與發展矛盾的戰略理念,環保工作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主要表現在:
——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綠色發展上升為重大發展理念。黨的十八大提出了社會主義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上升到治國理政方略的空前高度,十八屆五中全會又將綠色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保護也是發展的理念正在形成,我市環保責任考核、“河長制”考核全面開展,環境保護納入績效考核重要內容。
——宏觀經濟進入增速放緩、提質增效的新常態,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開始回落。隨著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的壓力增大,經濟發展增速放緩、體質增效將是常態,環境壓力則有望高位舒緩。根據測算,宏觀經濟增速每下降1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約降低5%~15%,“十三五”期間,我市按GDP年均增長8%計算,污染物新增量將明顯降低。
——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推進,為環境保護帶來制度紅利和守法紅利。隨著生態文明建設領域改革創新全面提速,為環境保護工作釋放重大制度紅利。新《環境保護法》全面實施,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停產整治等強有力的處罰手段,為環境監管執法提供了有力武器,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環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突出問題。
——政府、企業、公眾環境意識顯著提高,全社會逐漸形成環境保護合力。環境保護的群眾基礎日益牢固,在自覺保護環境、減少浪費資源、破壞環境行為的同時,公眾開始主動充當社會監督的角色,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增強,政府環保投入力度加大,我市將邁入全民參與環境保護的時代,為解決復雜環境問題創造有利的條件。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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