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貫徹落實情況,根據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印發的《貫徹落實<關于..."/>
為及時掌握《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貫徹落實情況,根據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印發的《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2017年起,水利部、環境保護部將建立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信息報送制度,實行進展情況月報告和年度報告。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做好進展情況月報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每兩月將貫徹落實進展情況報送水利部及環境保護部,有重大進展情況的需隨時報送。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及時統計匯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內容包括工作方案編制、河長及河長制辦公室設立、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等,并填寫進展情況表(見附表1、2,可在水利部、環境保護部網站下載),提出進展情況報告。2017年1月起,每單月10日前將進展情況表及報告(書面報告及電子版)報送水利部及環境保護部。
二、做好進展情況年度總結工作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照《意見》及《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有關要求,認真梳理總結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行河長制工作年度進展情況,分析取得的經驗和成效,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安排和建議。每年1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河長制工作情況總結報告(書面報告及電子版)報送水利部及環境保護部。
三、做好信息報送組織工作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加強相關部門間的溝通,密切省級與市、縣、鄉級的聯系,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安排專門的人員負責信息報送,嚴格把好信息填報、審核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明確一名處級干部和一名工作人員負責信息報送聯絡工作,聯絡員信息表(見附表3)請于2017年1月10日前報水利部及環境保護部。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劉 江 孟祥龍
電 話:010-63202808 63202801
傳 真:010-63204548
電子郵箱:slbhzb@mwr.gov.cn
2、環境保護部水環境管理司:余 渝 韓東暉
電 話:010-66556273
傳 真:010-66556236
電子郵箱:sszhc@mep.gov.cn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