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3-02-06 09:18
來源: 綠谷工作室
作者: 全新麗
2014年,因為污染問題,蘭州威立雅被央視報道
03賠本買賣?
2015年,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士公開表示,從2007年合資到2015年,8年時間,蘭州威立雅回報為“零”。主要是定價機制一直未能理順。企業的建設成本無法傳導到水價中去,導致成本與收益倒掛,企業得不到有效補償。
合資伊始,各方面都很高興,市政府解決了資金問題,企業則看到了長期回報。但隨著城市的發展,需要新建一些基礎設施。于是按照市政府要求,蘭州威立雅承擔了蘭州大學榆中校區的供水任務,需要新建輸水管線。榆中校區離蘭州市很遠,距離在20公里左右,海拔也比蘭州市高出200米以上,這些都導致項目建設成本較大。而建成以后,校區的用水量卻并不大,所以初期投資很難通過水價收回。按照他們的計算,這個項目實際投資4億多元,幾年過去,水價收入還不到1000萬元,還不如把這筆錢存進銀行后利息收入的一半。
蘭州威立雅合資8年,總體效益是“零回報”,成本與收益倒掛。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調價機制沒有理順,企業建設成本、每年的水資源上調成本等,本來應該傳導到水價里面的。但蘭州市由于2014年發生了自來水苯超標事件,社會輿情壓力較大,政府迫于壓力不敢調價,導致企業成本得不到有效補償。
實際上,合資之后,蘭州市調整過兩次水價。2009年4月,城市居民污水處理費每噸由0.30元調為0.50元,最終執行的居民用水價格為每噸1.95元;2009年11月,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噸由1.45元調整為1.75元,加上0.5元的污水處理費,居民最終用水價格為每噸2.25元。但在企業看來,顯然是遠遠不夠。
按照一些機構統計,水費占中國家庭平均收入的比重已由本世紀初的1%下降到2015年的0.4%-0.5%,而這10多年間,電費、藥劑、勞動力、水資源等成本卻都是在不斷上漲的。這就導致了水價常年倒掛,企業普遍虧損。據統計,60%的供水企業都虧損,每年的虧損總額達40多億元。這些虧損有的是地方政府提供補貼,有的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
此外,政府還將一些本來應由政府投資的項目轉移給供水企業,例如水源工程、城市輸水官網改造工程等,讓企業貸款去解決,這些在水價中又得不到體現,也加劇了企業的虧損。
但在官員口中,又是另一番說辭。
針對苯污染事件,有人士指出,遑論威立雅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水源管理理念,即便按照最低標準,其接手蘭州項目后,也應該考慮更安全的供水措施,但事實上,蘭州威立雅“只負責賺錢”。
據悉,1987年,蘭州水廠就出現過自流溝滲漏。之后進行過防滲透試驗,此次自流溝滲漏中,做過試驗的部分沒有滲漏,可見技術上是可行的。蘭州威立雅一名員工說,由于上面沒有資金的緣故,再加上改造涉及眾多企業和居民,沒有繼續將該實驗實施下去。
當地人士指責,威立雅進入后這些年來,蘭州供水存在著水廠工藝該改造不及時,供水管網該維護不維護、少維護的現象。用了幾十年的自流溝也不修繕清理,甚至水廠使用的凈水劑和消毒劑也是最便宜的,盡最大可能省錢。按說經營期30年不應該這樣,但不知道為什么這樣干。
有專家指出,這都是蘭州市政府溢價轉讓水務資產留下的后患。資本有自己的邏輯,經營有自己的規律。在未來經營的正現金流不變、收益率要求相同的情況下,項目初始收購價格越高,對經營成本的控制就越嚴厲。正常情況下,資產收購價格溢價兩倍以上,就會給未來經營造成殘酷的成本控制要求。
溢價收購也不一定是威立雅自愿這樣做的——如果能以正常價格收購,何必溢價收購呢?但是,作為招標項目業主的蘭州市政府采納了“價高者得之”的招商機制,威立雅也只能溢價才能保證取勝,才能進入蘭州供水市場。這樣的改革機制設計,政府一次性獲益,給市民、投資人和后任政府帶來的是長期痛苦。
又有當地人士批評稱,威立雅方面牢牢控制著公司的經營大權,在不增加投資、不提升技術、不更新設備的情況下,一門心思謀求利潤最大化。這與威立雅方面的說法針鋒相對。
當初情投意合“都很高興”的雙方,在“茶米油鹽”的日常中,終于撕破臉皮、惡言相向。那時都以為自己賺了,現在都覺得自己賠了。
04一拍兩散
2014年苯污染事件后,有人指出,威立雅在參股的情況下,覆蓋了蘭州供水的品牌,實際控制著企業的經營權。而外資水務承受巨大的輿論壓力時,只怕也是滿腹委屈,比如媒體采訪時,他們直接回復稱,應該去采訪蘭州市國資委,因為那才是控股股東。
進行到這個時候,這個項目已經是“一地雞毛”,雙方還能繼續走下去,走完這漫長的30年嗎?外人當然什么都看不到。
唯一可以明確的是,威立雅當年的高溢價,讓他們飽受困擾。坊間傳聞,蘭州水務項目的收益率一直很低,威立雅一度想要將其轉讓,但苦于無人接手。不過,因為當時還有幾家金融企業作為合作方,所以威立雅虧損并不嚴重。
而自來水苯超標事件的后遺癥則一直糾纏不休。2016年12月,甘肅省高院駁回了3位蘭州市民關于威立雅侵權的再審申請裁定。從2014年開始,這場官司已經持續了兩年之久。
有一些事情在悄悄發生,2017年2月,蘭州威立雅發生了一次股權變動,蘭州市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出資增至約7億,威立雅減少至約3.9億,占股比例從原來的55%和45%,變為64.16%和35.84%。
2017年4月6日起“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正式更名“蘭州城市供水(集團)有限公司”,蘭州供水的品牌恢復了,單從名字看,跟別的國企自來水公司沒兩樣,蘭州威立雅成為歷史名詞。
編輯: 李丹
E20環境平臺合伙人 綠谷工作室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