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從鹽城到南漳,再到赤峰,接連發生的供水安全事件使得供水水質問題成為政府、百姓、乃至各路媒體關注的焦點。同時,屢屢曝光的供水安全隱患也不禁使許多業內人士為全國設市城市及縣城(城關鎮)供水水質于2012年全面實現《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以下簡稱為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目標暗暗地捏了把汗。
10月中旬,在“全國給水深度處理研究會2009年年會”期間,據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教授張曉健介紹,目前,在40個城市的43個國家級供水水質監測站中,具備水質標準要求的106項指標檢測能力的僅有13個。此外,有190個地方級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站也不具備對新國標的全面檢測能力。“全國的飲用水水質檢測能力距離飲用水水質安全保障的要求相差甚遠,這是全國飲用水水質全面達標的主要障礙之一。”張曉健說,“同時,水源污染形勢嚴峻和部分水廠工藝落后、設施老化也是飲用水水質全面達標標準的攔路虎。”
在今年6月舉辦的“2009水業高級技術論壇”上,中國城市規劃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秘書長邵益生也曾表示,在2012年7月1日全面實施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使城鎮水廠滿足106項標準,存在很大困難。
但一度高呼著“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制造條件也要上”的中國人,骨子里向來有一種“不認命”的氣質。繼2005年1月胡錦濤主席做出治理水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改善自來水處理措施,確保飲用水安全的批示后,溫家寶總理于今年5月又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緊規劃和解決城市供水水質問題。圍繞該批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了系列工作,力爭實現2012年全國設市城市及縣城(城關鎮)供水水質全面達到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總體目標。
《城鎮供水設施改造技術指南(試行)》已印發
作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系列工作之一的《城鎮供水設施改造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為《指南(試行)》)編制工作已完成,并已于9月10日印發。
《指南(試行)》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清華大學主編,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參編,旨在指導城鎮供水設施建設和水質達標改造。
參與編寫工作的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張金松表示,當前我國供水設施存在一定缺陷,應對突發事件能力不足。隨著供水水質標準的提高,供水設施也面臨著更為嚴峻的考驗。
“此次供水設施改造將以改造為主,統籌兼顧擴建、新建項目。重點是水廠凈水工藝改造、保障供水水質的管網改造、水質監管能力建設。”參與編寫工作的張曉健向中國水網記者介紹,“此次供水設施改造以水質改善為核心,力爭用三五年時間使全國所有城市和縣城的城關鎮自來水水質全面達標。”
據了解,為編寫《指南(試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曾先后組織開展了“城市供水工藝應用現況及發展需求調研”(以下簡稱為“調研”)和“城市供水水質專項調查”(以下簡稱為“調查”),對各地水源情況,出廠水問題進行了“診斷”,并研討如何達到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所謂‘調研’是指‘地方上報’,而‘調查’則是指‘實地檢測’。”張曉健說,“而且檢測堅持‘跨行政區交叉互檢’的原則,使檢測數據更為可靠。”
《2009-2012年城市供水水質保障和設施改造項目規劃》將出臺
在“調研”、“調查”、指導性文件相繼完成的基礎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一步組織編制了《2009-2012年城市供水水質保障和設施改造項目規劃》(以下簡稱為《項目規劃》)。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張金松表示,相比于《指南(試行)》具有的技術改造原則和方向性的指導意義,《項目規劃》更著眼于工程層面,會和未來具體工程項目相銜接。
據了解,目前《項目規劃》已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編寫完成,正在征求其他相關部門意見,隨后將上報國務院。據了解,《項目規劃》將于今年年底前出臺。此后,《項目規劃》將與《指南(試行)》配套使用,共同助力我國城鎮供水設施改造。
保障實施是關鍵
無論是《指南(試行)》,還是《項目規劃》,有效的保障實施才是關鍵。
對于《指南(試行)》的實施保障,張金松認為首先在技術層面上,需要有相關配套的技術文件陸續出臺,使《指南(試行)》得到正確的解讀。張曉健也表示,需要加強相關的技術研究。
而《指南(試行)》“工程化”的過程則需要《項目規劃》提供有力的支撐。
同時,《指南(試行)》與《項目規劃》組合作用的發揮更需要政府責任的明確、配套資金的投入、以及監測監管能力的加強等等。(中國水網)
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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