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獲悉,省政府近日批準劃定海口市永莊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總面積6.029平方公里,其中,一級保護區總面積1.873平方公里,二級保護區總面積為4.156平方公里。集中飲用水源地將實施嚴格的保護措施,確保群眾飲上放心水。
至此,全省已批準劃定16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其余12個城鎮集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工作已進入收尾階段,計劃今年上半年完成。屆時將結束海南省市縣無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歷史,居民飲水安全將得到更好保障。
海南省政府明確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一級保護區內不得設置任何排污口,二級保護區內不得新增設排污口,原有排污口要限期治理達標排放。
同時,要求有關市縣盡快組織建立和完善保護區管理機構,在各級保護區設立明顯的標志牌和界樁,標明保護區各級別及其范圍和主要的管理規定,做好保護區生態環境的保護、污染防治和水質跟蹤監測工作,對現有污染源限期治理或關停、搬遷,確保水源保護區水質達標和飲水安全。
據有關專家介紹,水源保護區等級劃定一般分為一級、二級和準保護區,一級保護區靠近取水口,主要是保證飲用水衛生的要求,水質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GB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并須符合國家規定的《GB5749—85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二級保護區在一級保護區之外,水質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Ⅲ類標準,應保證一級保護區的水質能滿足規定的標準;準保護區的水質標準應保證二級保護區的水質能滿足規定的標準。
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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