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置專營體系下水業資產與收益
傅 濤
與特許經營體制中水業產權與經營權的分離不同,在城市水業專營體系中企業一般擁有水業設施的資產,那么如何處理資產價值和資產收益呢?
如果將資產完全成本納入價格,我們就會看到,水業服務成本相當一部分來自資金成本。為了準確估算經濟成本,必須清楚界定水業資產價值、資產進入成本的比例以及資產利潤率。但是,大部分水業企業不能清晰界定其資產價值信息,為什么?因為水業資產沉淀性強,投資和使用的周期都長,加上通貨膨脹以及不斷的技改投資等因素的影響,通常使資產賬面價值與資產的市場價值脫離。因此,資產折舊率取值可高可低,折舊期限可長可短,只是政府和企業根據進一步投資的實際需要而進行的協商性設置。同時,合理的資產利潤率通常也難于確定。這就為如何處置水業資產和資產收益率存在很大的靈活性和空間。
英國(英格蘭和威爾士)在水業企業計算當前資產的價值時建立了一套有效估算方法。資金收益估算方面也建立了經驗估算體系,形成了用于制定水價的特定的利潤率。由于世界各地的水服務技術沒有本質的區別,因此可以借鑒和利用英國的數據和方法來估算專營水業服務企業真實、合理的經濟成本結構。
根據Castalia在 “Sector Note on Water Supply and Sanitation for East Asia”中的觀點,如果考慮資產的完全成本,資產成本一般將占供水總成本的80%。這一成本幾乎全部沉淀在基礎設施資產中,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水業是一個自然壟斷性很強的行業。這也意味著,若要通過收費實現全成本回收,服務商需要一個0.2的運營成本比率。也就是說,若總成本是100,則資金成本是80,運營和維護成本只是20。若要滿足全成本回收要求,收費水平也是100。
但是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水業通過收費實現了全成本回收,其運營比率只是0.5。它是如何提高運營比率的呢?這里的關鍵就是資產處置方式。當1989年英國進行供業私有化改革的時候,英國政府就認識到,若把收費水平設置到讓企業通過完全折舊的市場價值來獲得投資利潤,將使水費不止翻倍的上漲。這無論是在政治上、還是在政策上都是改革者和公眾無法接受的,所以政府將當時200多億英鎊的水業資產按照約60億英鎊轉讓給社會企業。并且政府決定讓水價只覆蓋屬于私人企業的那部分資產獲得的利潤。
到2004年,英國水業折舊以后的當前資產賬面價值已經達到2040億英鎊,而用于設定水價的資產部分的價值只是其中的屬于私人資本的320億英鎊。結果,政府通過不要求大部分存量資產回報的方式,有效地鎖定了服務價格。
編輯:傅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