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非本項目的相關收益不得納入項目收益,如農業項目中農民收入。
③不得將與本項目相關的政府收入納入項目收益,混淆項目邊界,如預期土地出讓收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交易收益、砂石等礦產資源交易收益、項目運營期預期的新增財政收入、稅收等。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及債務風險。
④存在不確定性的收益不得納入項目收益,如未落實的生態補償資金、森林濕地碳匯等。
3. 財務分析及結論
明確項目財務測算邊界條件,從資金投入、成本支出、預期收益開展財務測算。開展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財務可持續性分析,明確分析結論。
相關要求:
①以 EOD 項目為整體開展財務測算。
②項目資金平衡方案相關數據應客觀真實。
③確保不依靠政府資金投入實現項目資金自平衡。項目資金無法平衡的情況下,應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優化調整項目內容,降低項目投資和成本。
(七)保障措施
EOD 項目實施周期長、要素要求高、綜合性強,為全力保障項目提質增效,規范實施,研究提出外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健全組織實施機制
建立政府統籌組織,部門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明確項目組織主體主要負責同志為責任領導,明確各相關部門具體責任,細化牽頭部門及分工,簽署項目實施承諾函,確保項目強力組織、規范有序實施。
2. 研究制定鼓勵政策
研究 EOD 項目要素保障、配套支持、激勵政策等,推進項目招采、簽約、落地等,并確保項目合法合規推進。鼓勵利用項目周邊其他有效資源,如交通路網、區域品牌營銷等,為產業發展綜合賦能,提升項目增值空間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3. 強化運營保障措施
研究提出生態環境治理效果評估機制,保障項目生態環境效益。明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強對項目跟蹤指導和監督檢查。
4. 識別管控項目風險
開展市場風險、融資風險、建設風險、運營風險等各類風險分析。研究提出針對性風險應對措施。
5. 加強項目信息公開
加強宣傳推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吸引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建立項目實施進展、評價及監督結果等相關信息公開機制,加強社會公眾監督。
其他確保項目可持續實施的長效機制。
實施方案后附項目相關的附表、附圖和附件等內容。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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